墓被盜經過
1028年,在她死後十九年,她的“萬年吉地”被軍閥孫殿英炸開,不但屍骨盡遭暴露、羞辱,隨葬的奇珍異寶也被洗劫一空。慈禧遺體被拋出棺外,嘴裏的寶珠被摳走。
盜案發生後,溥儀派載澤、耆齡、寶熙等人到東陵對慈禧的遺體進行了重新安葬。載澤等人鑽進地宮,見慈禧遺體趴在棺蓋上,頭朝北,腳朝南,左手反搭在後背上。在地宮裏已暴屍40多天,遺體上出現了許多斑點,長滿了白毛。
載澤等人見內棺尚完好,可以繼續使用,於是命旗婦用一塊黃綢子將慈禧遺體蓋上,將一件黃緞褥鋪在遺體一側,然後慢慢翻轉屍身,正好將遺體仰臥在黃緞褥上。隻見慈禧麵色灰白,兩眼深陷無珠,顴骨高隆,嘴唇有傷痕。眾人幫扶著,用如意板將慈禧遺體抬入棺內,如意板未撤出。遺體上蓋上一件黃緞被,把從地宮裏拾到的慈禧生前剪下的指甲和掉的牙用黃綢子包好,放在被上。載澤又將當年得到的慈禧遺物——一件黃緞袍、一件坎肩蓋在被上,蓋上棺蓋,用漆封上棺口,重殮完畢。[9]
三次入棺
第一次入棺是1908年死後第二天慈禧被殮入棺,1928年遭盜墓屍體被暴露在外,載澤等重新殮葬。第三次入棺是1984年文物局清理內棺搬出屍體。
1984年1月4日,國家文物局派來了幾名專家,與清東陵文物保管所組成了一個清理慈禧內棺10人小組。第二天,清理小組依次揭取了被上的兩件衣服,發現了包著慈禧指甲和牙齒的小黃包。當將黃緞卷走後,慈禧的遺骸呈現在眼前,她的臉部及上身用黃綢包裹著,下身穿著褲子,褲子上繡滿了“壽”字,一隻腳上穿著襪子。遺體仰身直臥著,頭微微左偏,右手放在腹部,左臂自然地垂於身體左側,兩眼深陷成洞,腰間紮著一條絲帶。遺體仍是完整一體的,全長153厘米。
清理小組用她身底下的如意板將遺體從棺中抬出,放在地宮的地麵上。在棺內噴灑了防腐消毒藥液後,又將慈禧的遺體抬入棺內。這是她死後第三次被抬入這口棺中。然後將被、小黃包及兩件衣服完全按原樣、原位置放回。一切都恢複了原狀後,又往棺內噴灑了一遍藥液,蓋上棺蓋,封好棺蓋口,木工們將殘破的外槨修好後,套在了棺外。
如今,慈禧的遺體仍完整地躺在棺木內,保留著1928年第二次入殮時的原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