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全)沈熙辰她的初戀

遇上那個男孩,不知道是她的幸運還是不幸。

他叫沈熙辰。一個有點像女孩子的名字。

洛翩還記得,真正注意到他的時候,他渾身上下都是金燦燦的。那是在大四的時候,沈熙辰汗涔涔地抱著橘色的籃球,在夕陽下一步步走向宿舍。光線把他的影子拖得長長的,細碎的劉海遮住了他的琥珀色的眼睛,嘴角的染著一分柔和的笑意。而她就靜靜地抱著書,望著他遠去的背影。

那天的夕陽如同瑰麗的錦幟。

大概是被光線刺痛了眼睛,她輕輕眯了眯眼睛,心底有什麽東西在不斷地旋轉。好似兒徐徐綻放開來。

洛翩喜歡上了他。

那時候洛翩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後來才曉得,原來那就是a大校草榜上第四,沈熙辰。

程曼曼和洛翩也是大學同學,那時候的關係就已經很好。當洛翩把這件事情曼曼的時候,她還笑了洛翩好一陣子。“原來你也會喜歡人啊。眼光不錯嘛。哈哈,大美女翩翩出馬,不知道沈熙辰招架得住麽?”

洛翩的臉微微紅了。

清明節的時候下了一場稀疏的小雨,路旁的樹葉被衝刷得幹幹淨淨,露出原本光澤的綠色。沈熙辰獨自撐著傘緩緩在校園裏走著。依舊是那樣淡淡的溫潤。

就在這一刻,洛翩與他的傘平行。

翩翩的一生,就連這戀愛也是那麽順利啊。

沈熙辰真可謂是完美的男友。既給洛翩足夠的自我空間,又不使感情冷淡。沒有多少甜言蜜語,都是真心實意的關心。這點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認為情話隻是偶爾實現的諾言罷了,對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對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熱水,提水瓶,打飯,抄筆記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動得我們翩翩幾乎要落下淚來,而沈熙辰隻是微笑著揉揉她的發旋,把她攬進懷裏。

洛翩喜歡他,喜歡他的俊朗與溫柔,他凝視著洛翩的時候,眼神總是寵溺地簡直要把洛翩化成一灘春水。

他的聲音怎麽就那麽好聽呢,當他叫著“翩翩”的時候,好像,身邊下起了一陣瓣雨,所有的溫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雖然氣質幹淨,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歡在陽光下暢汗淋漓,卻也願意坐在灑滿陽光的自習室的窗邊,陪著心愛的翩翩一起看張愛玲。看她的《半生緣》,《紅玫瑰與白玫瑰》,還有洛翩最喜愛的《傾城之戀》。“哇,整個香港的淪陷換一對白流蘇和範柳原啊。”洛翩總是滿臉向往。“還有這個這個,《半生緣》裏,好感人啊,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麽小,多麽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象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學著小說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說道。然後用肩膀輕輕擠了擠沈熙辰,“喂,你有什麽要和我說的。”沈熙辰輕笑著,好似仔細的想了想,然後,把洛翩攬進懷——

“我愛你。”

眼角一濕。心底最柔軟的地方好似被輕輕一擊。

“我愛你”,僅此一句。再沒有其他的情話。

永遠不會過時的俗語。

沒有轟轟烈烈,隻是平平淡淡的溫柔與細膩。

洛翩時常依在沈熙辰的懷裏,他的身上有一陣好聞的男子氣息。位於男人和男孩之間的氣質,讓洛翩心醉。曾經,洛翩認為,他們可以一直這樣天長地久。

天長地久,多麽諷刺的一個詞。

張愛玲不是說,得到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舊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曆飯黏子,而紅玫瑰就將永遠是男人心口的一個朱砂痣麽?原來,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顆。

時光果然是可愛的東西,它可以讓洛翩看到愛情的本質。

為了不和沈熙辰分開,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沒有回家。那時候兩人應當是最熱烈的時候。整日黏在一起,怎麽也不願分開。甚至在同一家餐廳當服務員。時不時相視一笑,就像相戀已久的愛人,任誰都不信他們才交往了半年。連餐廳經理都笑成他們是最靚的一對璧人,“嗬嗬,要長久啊。以後我們還要喝喜酒呢。”大家都這麽說,洛翩垂下眼睛羞澀地說“什麽呀,扯遠了扯遠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為他也會有些羞郝,沒想卻是恍然失神的樣子。

洛翩隱隱有些不安。她一直認為,他們倆是會一直走到最後的。

不想,也會像其他的校園戀人一樣,在還沒畢業前就慘淡地分手。

暑假過了一半,翩翩的爸媽打電話來說不管學習和工作多忙,都必須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辭,隻得答應下來。至少總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頭,然後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訴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撲進他懷中,仰著頭,看著陽光把他的睫毛剪輯成一片光影,“會不會想我啊?唔……”

柔軟物壓著唇瓣,在陽光下,洛翩有著輕輕的眩暈感。

沈熙辰抬起頭,看著洛翩嫣紅的臉頰與唇,微笑著“會。所以你要早點回來啊。”“嗯,你要給我打電話喲!”“好。”他的唇再次壓下來,洛翩幸福地閉上眼睛。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機場接爸媽。

“翩翩啊!”洛媽一下飛機就看到了人群中氣質頗佳的洛翩,洛爸也見著了,“啊呀,是翩翩!翩翩啊!”洛翩連忙迎上去,“爸媽。”“哎呀,這才幾個月沒見,翩翩變漂亮啦?”洛媽笑眯眯地打量著女兒。

“哪有啊。換了個頭發而已。”洛翩笑道,抱著媽媽的手臂親昵地蹭了蹭,“爸爸媽媽,我好想你們啊。”洛爸道“想我們還不回來看看我們?”“爸爸——”洛翩撒嬌著,“人家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媽互視一眼,洛媽笑著開口說,“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羞紅了臉,垂下頭,不說話。

洛爸洛媽迅速心領神會,“女孩子大了交個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說我們翩翩那麽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帶給爸媽看看啊?”洛媽很通情達理。

洛爸有點嚴肅,“翩翩啊,你還小,別被人騙了。”

“他很好。成績和品行都很棒,而且對我很好。”洛翩連忙為沈熙辰辯護。

“哎呀,卿弈你幹什麽,人家閨女第一次交男朋友,怎麽淨往不好的想。還不相信我們女兒的眼光?翩翩,他叫什麽名字?”洛媽撞了撞洛爸的肩膀,見老婆大人發話,洛爸連忙賠笑臉,“我這不是為我們女兒好嘛!”洛翩連忙打圓場,“好了好了,他叫沈熙辰。熙熙攘攘的熙,時辰的辰。我們先去找賓館吧。”

西湖是旅遊聖地,賓館不少,很快洛翩一家就安頓好了住處,休息了一會,洛媽就忍不住要去看看風景了。

洛翩心不在焉地陪著洛爸洛媽,手裏緊緊捏著手機,生怕錯過沈熙辰的電話。洛爸洛媽興致很高,一麵看一麵評論著。

“意料的結果

沒有說太多

風雪劃過的

是我太懦弱

華麗的沉默

也許是解脫

溫熱的溫柔

隨街景斑駁……”

手機鈴響了,洛翩心裏一陣高興,一看,果然是沈熙辰,連忙走到一旁,避開父母,邊走邊接電話,“喂。”

“翩翩。”沈熙辰的聲音依舊那麽悅耳。“嗯。熙辰!”洛翩的聲音裏帶著欣喜。

“一路順利麽?”“還不錯啦。幾個月不見,感覺爸媽老了很多。”洛翩把目光轉向兩鬢微微有些斑白的父母。“多陪陪他們吧。平時你們也沒有多少時間在一起。”沈熙辰很體貼很孝順地說。“嗯。那你要多熬幾天嘍!”洛翩吐了吐舌頭。“翩翩,當然是父母重要啦。我們有的是時間。”沈熙辰微笑道。

“嗯。熙辰,你要等我喲。”不知怎麽的,洛翩心裏總有被動物的小爪子撓著的感覺,不安中帶著些焦急。

“傻瓜。”沈熙辰嗔怪道。

“嘻嘻。”

沈熙辰把嘴唇唇湊在手機上,不重不輕的吻了一下,“聽到了嗎?”他的聲音溫柔。

洛翩也用輕吻回應了他,唇角勾起一抹淺菀。

掛上電話,唇角的笑容一點點凋謝,那種不安的感覺又來了。

她決定忽略這樣的感受。“爸,媽,逛得差不多了吧。看著天色也挺暗了,先去吃飯吧。晚上來看三潭印月。”

杭州的食物和風景都很不錯,隻是身邊少了個人,洛翩總覺有些遺憾。想著下次一定要和沈熙辰來看看這被譽為天堂的杭州。

賓館裏,她與洛爸洛媽各住一間。

洛翩捏著手機,站在窗邊。夜色正濃。

杭州的夜是繁華的,古典的風味與現代的氣息互相交織著,別有一種時代變遷的滄桑感。

熙熙攘攘的人群,霓虹燈璀璨奪目,真可謂“一夜魚龍舞”。

手機鈴又開始響起了。

洛翩回神,微笑著接起電話。兩人聊了一會,互道晚安。

她坐在床上,開著昏黃色的台燈。

心口傳來一陣鈍痛。

好像有什麽東西,倏地,被人從身體裏抽去了。

一種悵然而無措的感覺。

她躺下,伸手關去了台燈,閉上眼睛。

不一會,她無奈地睜開眼,又把燈打開了。

她看著自己露在被子外麵的手臂,要找出一個毛孔,卻細膩得怎麽也找不到,可肌膚上的毛孔依舊可以呼吸。

就像她和沈熙辰的愛情,看上去無懈可擊,實則千瘡百孔,隻不過有人在拚命的掩飾,填補。

總有一天會發現的。

那麽大那麽大一個洞。

足以容納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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