啞巴?
霍奕修蹙著眉,心跳沉緩有力。
“那個啞巴有什麽本事?她除了在那些高官麵前做個道具,她會像文欣那樣幫助你的事業嗎?她除了吃喝拉撒睡,對霍家有什麽貢獻?”
喬景澤忽然停下來,冷笑了聲,上下掃了眼霍奕修:“哦,也許有別的用處。可能啞巴睡起來滋味不一樣。她的那個朋友,聽說花樣挺多的,應該教會她不少討好男人的把戲。”
霍奕修的臉色徹底沉下來。
“喬景澤,她是我老婆。”
“範文欣是你的秘書,也是對你最好的人!你對她不好,你就是忘恩負義!”
喬景澤滿口酒氣,紅著眼拿手指指著霍奕修。
霍奕修捏著手指,太陽穴鼓起來。
“景澤,你不要罵他。”範文欣突然出現,她酒勁未過,眼角還掛著淚珠,手軟腳軟的癱在霍奕修的懷裏,“奕修,你也別氣了。是我的錯,我以後會問過你的意見,不再自己做主了。我自願扣工資,分紅也拿來給公司做公關……”
她的嗓音啞啞的,可憐巴巴的摸眼淚。
霍奕修垂眸看著她,眉心皺得更緊。
看她的眼妝都糊了,擔心她把化妝品抹到眼睛裏,將她的手拉下來,指腹輕輕擦拭她的眼。
歎口氣。
“公司不缺那點錢。這件事是我霍家隱瞞著,怪不到你頭上……”
花園的另一角,一個隱秘的角落,淩昭靜靜看著霍奕修把範文欣哄回包間內。
她本該躺在**,跟陌生人聊天拌嘴,省了許多煩雜心思,也不用糾結在上一世的悲苦陰影中。
可是霍母知道霍奕修走了,跑來她的房間,逼她把霍奕修找回來。
淩昭跟霍奕修的朋友們混不到一起去,可是會所的工作人員都認識她,默契的把她送到這花園角落,讓她聽到,並且看到。
在霍奕修的朋友堆裏,所有人都知道範文欣對他的心思。
在校園時期,他們就是郎才女貌的一對,校園公認情侶。
可是她不知道啊。
上一世,霍奕修從來不在家裏說他在學校的事情。他沉默寡言,回家就在自己的房間裏做他的那些研究。
淩昭想接近他,想聽他在學校的事跡,他隻會嫌她聽不懂。
她不了解他的世界。
不知道他有喜歡的人,也因為她的介入,讓他與喜歡的女孩失之交臂,隻能做他的地下情人。
好在,她現在都知道了。
淩昭真想出去對著他們說,她是願意離婚的。
看著霍奕修把範文欣公主抱起來,看著範文欣埋在他懷裏笑得嬌羞,淩昭的心髒一陣一陣刺痛著。
明明已經看清自己,也看清了他;明明斷情絕愛了,怎麽還是會感覺到痛呢?
是為上一世的自己心疼嗎?
淩昭分不清楚,就是痛著,不快樂著。
範文欣一個人在南城,但有人喜歡她,保護她,為她抱不平,有人為她心疼。
那麽她呢?
因為自己的嗓子廢了,再也賺不到錢了,她的親生父母把她拋棄了。
她從人人捧著的小童星,一下子變成了沒人要的爛紅薯。
她寄人籬下,看人眼色生活,倒也沒受過太多苦,比起那些在孤兒院沒有人領養受著疾病痛苦的孩子,她是幸運的。
比起被人領養出去,卻受著非人生活的孩子,她更是幸運的。至少霍家給了她一個家,讓她學啞語,讓她念完學。
她還不用愁婚嫁,二十歲就嫁給霍奕修這支潛力股,成為被人羨慕的霍太太。
她一直這麽認為的。
所以上一世的自己,在悲劇發生前,她沒有懷疑過誰,她信任所有人,以為隻要她溫柔對待這個世界,世界也會溫柔待她。
淩昭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離開會所的,反正她沒有把霍奕修帶回霍家。
她也不敢回去。
一個人在街頭亂走,從夜黑走到天亮,看到早餐店開門,進去喝了豆漿機磨出來的第一杯豆漿,第一隻籠屜裏蒸出來的包子。
“淩小姐……”溫柔的男人聲音帶著些熬夜的沙啞,在她的桌邊輕笑,“不對,應該叫你霍太太。”
溫明瑞在她對麵坐下來,要了同樣的包子跟豆漿。
淩昭許久沒見他,勉強笑笑:【你值班?】
溫明瑞點頭:“嗯。”看她烏青的黑眼圈,眉頭皺了起來,“你怎麽大清早就出來,沒睡?”
淩昭沒回答,找老板要了一根油條。
這家早餐店的豆漿是用大碗盛的,她把油條掰成一段一段,放入豆漿中泡軟,用勺子撈起來吃。
溫明瑞沉了口氣,想說些什麽,可是看她過於平靜的臉,什麽話都說不出來。
淩昭吃了半根油條,剩下的半根遞給溫明瑞。
【聽說油條是秦儈的化身。古時候的人們憎恨他,把他做成這樣,放在油鍋裏炸。】
溫明瑞不知道她怎麽說起這個,但是看她的神色,她很想把什麽人也放在油鍋裏炸。
他笑了笑:“是有這麽個說法。”
一陣沉默,溫明瑞幾次想把到嘴的話問出來,可身份不合適。最後他隻能問:“你還醫治你的嗓子嗎?”
淩昭一怔,輕輕搖頭。
太多次失望,已經怕了。
溫明瑞說,科技在進步,醫學也在進步,以前不能解決的醫學難題,以後也許有可能,勸她不要放棄。
“我會幫你留意著,如果有成功的案例,或者出現新技術,你願意嚐試嗎?”
淩昭怔怔的想,她還有希望嗎?
可是,她都已經是個重生的人了,還有什麽是不可能的?
她重重點頭,溫明瑞笑起來。
馬路對麵,車裏的秦湛支著下巴看那方小小店麵裏,笑得燦爛的一對人。
笑得這麽開心,真讓他不舒服。
說什麽有事出去,就是跟野男人鬼混一夜啊。
都是鬼混,為什麽不能是他呢?
秦湛偏頭,拎起副座駕上的小水桶。
裏麵兩條川條魚可憐巴巴遊動著,攪亂水草。
車外,野貓繞著車子喵喵叫,跳到車頭對著裏麵的男人撓爪子。
秦湛瞧了瞧那野貓,咧唇一笑,下了車拎起魚喂貓,一邊側頭看早餐店裏的人。
他掏出手機,對著吃魚的貓拍張照片。
淩昭咬著包子,手機一聲響,空白頭像發來新照片:流浪貓吃著小貓魚,還是站在車頭上吃的。
車子光亮,看著地盤底,應該是跑車。
淩昭便回複過去:好心的富二代。
“為什麽不是,貓都喜歡偷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