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二十二章 綿裏藏針的審訊(1)
借助公安局的監控網絡,吳鴻飛很快就查到了大老包在濱北縣城的落腳點。
在縣城南郊,有一片破舊的老房子,居住者多為外地或周圍鄉村來打工或做小買賣的人。大老包在那裏租了一間小土房,房東是發電廠的退休工人。
吳鴻飛找到這位房東,說明了自己的身份和來意。房東說,大老包在半年前租下了這間土房,說是長住,但實際上多數時間都不在家。大老包挺有本事,打到的野物不少,多數都賣給了商販。他是個講信義的人,從不拖欠房租,有時候趕回來,就是為了交房租。遇上個節假日,他還會送些野物給房東。
吳鴻飛問房東,大老包和啥人交往。房東說,除了那幾位商販,沒見大老包和啥人交往。不過,最近有兩個年輕人來過兩次,打聽大老包啥時候回來。這兩個年輕人像是本地人,穿戴得挺時髦。領頭的那個長著蛤蟆眼,說話挺邪乎,不像個善主。
經過房東的同意,吳鴻飛查看了那間土房。房內就一鋪炕,炕頭連著一個柴火灶,既能燒水做飯,又能燒熱炕。旁邊的地上堆滿了雜物,除了生活用品,就是打獵的東西。吳鴻飛仔細地查找一番,特別注意那些可能藏東西的地方。終於,他在一個破包袱裏麵發現一個幹淨的塑料袋,裏麵有一遝牛皮紙信封。信封上沒有字,打開一看,每個信封裏都有一張折疊整齊的白樺樹皮,上麵都畫著與洪鈞在黑熊洞撿到的那張上一模一樣的圖案。吳鴻飛數了數,一共有9個信封。經過一番說明,房東終於同意讓吳鴻飛拿走這些信封。吳鴻飛還告訴房東,大老包一回來,就得立馬報告公安局。房東點頭答應了。
吳鴻飛正要離開,隻見有人在房後探頭探腦。他快步走了過去,看見一個蓬頭垢麵的女人坐在牆角的地上。吳鴻飛喝問:“你在這圪墶幹啥?”
那女人用沙啞的嗓音說:“找你!”
“找我幹啥?”
“我要做你媽。”
看著女人那呆呆的目光,吳鴻飛咽了口吐沫,轉身走了。
那女人在他身後用呆板的聲調唱道——“我的哥哥是大官呀……”
吳鴻飛估計大老包肯定會回來,但是他不能相信那位房東的承諾,就派人蹲守。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下午,警察抓到了大老包。
在公安局的審訊室裏,吳鴻飛望著坐在對麵這個帶有神秘色彩的獵人,不動聲色地問道:“你叫啥名字?”
“大老包!”大老包態度很老實。
“你姓啥?”
“姓包!”
“叫啥?”
“噢,你問我的大號。叫慶福,包慶福。不過,人們都叫我大老包。”
“多大歲數?”
“48。”
“啥地方人?”
“山裏人。”
“我問你戶口在啥地方?”
“山裏人哪來的戶口?”大老包笑了笑。
“你住啥地方?”吳鴻飛提高了點聲音。
“哪兒有野物,我就住哪兒。你要非讓我說個地方,這興安嶺都是我的家。”
“說說你那天晚上在黑熊洞都幹了啥事兒。”吳鴻飛話鋒一轉。
“黑熊洞?噢,那是我應該幹的。”
“啥?說具體點兒。”
大老包就把吉普車沒油,他冒著風雪去農場找車的經過談了一遍。
“這麽說,你是助人為樂?”
“啥助人為樂!幫個忙唄!在山上打圍,誰都興許遇上個難處。這回你幫助別人,下回別人也幫助你不是?”
“你還挺高尚?”
“啥高不高的!後來,我也挺後悔。我要是不去農場,準能看見黑熊神。我在那洞裏住了好幾宿也沒見過,老穀他們才住半宿就看見了。這就叫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