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十三章 言不由衷的話語(1)
洪鈞到哈爾濱的當天晚上,就按照李紅杏給他的地址找到李紅花的家。但是,李青山並沒住在女兒家。他在一所小學校找了個看傳達室的工作,就住在那裏。
第二天上午,洪鈞按照李紅花告訴他的地址,沒費什麽事就找到了位於道外區的那所小學。這是一棟尖頂的紅磚樓房。一進樓門是個大廳,大廳的左邊是傳達室。由於學生們正在上課,樓道裏比較安靜。
洪鈞剛走進大廳,傳達室的玻璃窗就拉開了一個方洞,裏麵露出一張布滿皺紋的臉——
“同誌,你找誰呀?”
洪鈞走過去,說:“您是李青山吧?我從濱北來。您女兒李紅杏讓我給您捎點東西。”
“是嗎?快請屋裏坐!”
洪鈞拐進走廊,來到傳達室門前,門已經開了,門口處站著一個幹瘦且有些駝背的老頭。“快請屋裏坐。”李青山一邊往屋裏讓洪鈞,一邊說:“紅杏這丫頭也是,大老遠的,還捎啥東西?給你添麻煩了!”
傳達室是一明一暗兩間小屋。外間屋裏放著一張桌子,兩把椅子;桌子上有一部電話,牆上有一個石英掛鍾和一塊小黑板。裏間
屋的門半掩著,看不見裏麵的東西。不過,那肯定是李青山的臥室。
洪鈞把一包東西遞給李青山,李青山接過來之後,打開看了看,嘴裏不住地說著“謝謝”。李青山把東西放到裏屋,然後坐到洪鈞對麵的椅子上,說:“聽口音,你不像東北人。對了,忙活半天,我還忘了問你姓啥了。”
“我叫洪鈞,在北京做律師。這次到濱北辦事,認識了紅杏大姐。她聽說我要來找您,就讓我給您捎點兒東西。您的女兒還真孝順啊!”
“嗐!閨女再好也頂不上兒子啊!你來找我有事?”
“對!”
“啥事?”
“關於您女兒李紅梅被害的事兒。”
“紅梅?幹啥?”
“我聽說,李紅梅是個非常孝順的女兒,而且她對誰都很好。怎麽會發生那種事情呢?”
“咳,好人沒好命啊!我就這麽一個知冷知熱的閨女,還早早就走了。我命苦啊!”
“這不是命,這是罪惡。我們必須查個水落石出,決不能讓那罪犯逍遙法外!”
“可是,那事兒早過去了,還找尋個啥?”
“您還記得鄭建國吧?”
“咋不記得!”
“他在監獄裏已經關了10年,最近提出申訴,說自己不是殺人犯,法院也決定重新審查這個案件。”
“過去那麽多年了,還審查個啥?反正我閨女也活不過來了!”
“可是,如果鄭建國不是殺人凶手,那我們就應該查出真正的凶手。要不然,紅梅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啊!”
“死的死了,沒死的還得活著;判的判了,沒判的也判不了。嗨!當時都沒說清楚,現在還說個啥?”李青山好像是在自言自語。
“您這話很有意思。您能說具體點兒嗎?”
“我這是自己給自己念叨,沒啥意思。”
“您說那沒判的,指的是誰呀?”
“我就那麽一說,誰也不指。”
“您認為那判的人不該判?”洪鈞見李青山沒有回答的意思,隻好換了一個話題,“李大爺,紅梅的身體怎麽樣?她得過心髒病嗎?”
“心髒病?那沒有。她可壯實啦,一年到頭也不生個病啥的。不過,她娘的心髒不好,歲數不大,人就沒了。”
“出事兒前那段時間,她有沒有說過什麽不舒服的話?”
“你這一說,我倒想起來了。那幾天,她說過,老覺著累,身上沒勁兒,為這她還把夜班兒給調了。”
“您可以談談出事兒那天的經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