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三章 夢遊強奸的猜疑(5)

“你真的隻是做過那種夢,實際上並沒有和李紅梅發生過性關係?”

“那當然。假如我真的和紅梅有過那種關係,就是槍斃我,我也不覺著冤枉了!”

洪鈞把身體向後仰了仰,用右手向後梳攏了幾下頭發,若有所思地問道:“那麽……你有夢遊的毛病嗎?”

“啥叫夢遊?”

“就是夜裏睡覺的時候起來幹一些事情,但是自己不知道,就像做夢似的。比方說,你說夢話嗎?”

“小時候聽我哥說,我愛說夢話,後來就知不道了。不過,我可沒有你說的那啥夢遊的毛病。我睡覺可老實了。你信不?”

“我相信,你是個老實人。”憑直覺,洪鈞相信鄭建國說的話是真實的。憑理性,他也認為鄭建國不是**殺人的凶手。但是,鄭建國會不會在夢遊狀態下幹出那些事情呢?他記得在美國時曾聽說過一個夢遊殺人的案例:一個青年人在夢遊狀態下用刀殺死了自己的親生父親,後來經過辯護律師和精神分析專家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終判定被告人無罪。洪鈞的目光從鄭建國的臉上移到了手表上,然後,他取出事先準備好的委托書,讓鄭建國在上麵簽名。洪鈞見鄭建國用左手寫字,隨口問道:“你是左撇子?”

“不是,我的右胳膊讓康拜的收割台砸傷了,後來練的。”

“那你的右手還能寫字嗎?”

“不能,隻能端個碗、拿個刷牙缸唔的,別的啥也幹不了。”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嗎?”

“不是,這……是在這圪墶被人打的。”

“誰打的?”

“同號的。在這個地方,你打不了別人,別人就能打你。像我這樣的身架兒,也就隻能挨打。剛進來的時候,我不明白,還跟別人爭競兩句啥的,沒少挨打。後來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們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話,我在寫一本小說,就寫我自己的事。管教同誌挺支持,還給我買稿紙。我寫了挺老厚一摞稿紙,結果讓我們號的老大給撕了。那書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拚了,在他胳膊上咬下來一塊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個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幾年前的事兒了。”

洪鈞一臉同情地搖了搖頭,又問:“你的小說寫完了嗎?”

“寫完了一遍,還在改。”

“叫什麽名?”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覺著,這書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適的。”

會見結束了。鄭建國跟著獄警走了出去。他在門口停住腳步,回過頭來,看著洪鈞,那眼神裏充滿了期望。

洪鈞用力點了點頭,然後舉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個勝利的手勢。他看著鄭建國緩慢離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種匡扶正義的使命感。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側繞了兩圈,然後邁著堅定的步伐,走出監獄。

坐在從哈爾濱到濱北的火車上,洪鈞回想著鄭建國的故事,心中升起許多感慨。於是,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初戀,又想起了肖雪。也許,因為這裏正是肖雪的故鄉——

……肖雪來自哈爾濱,是人民大學法律係最漂亮的女生,而且多才多藝,因此校園裏有很多暗戀和追求的人,包括洪鈞。肖雪大概喜歡被多位男生同時追求的感覺,所以遲遲不做抉擇,讓那些男生忽而神魂顛倒,忽而六神無主。在肖雪的兩個主要追求者中,洪鈞似乎並沒有占到明顯的優勢。雖然那位學生會主席鄭曉龍沒有洪鈞的高大身材和英俊相貌,但是他有著哲學家的思維和外交家的口才,而且他很善於利用同學之間的關係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洪鈞和鄭曉龍沒有公開宣戰,但是二人心照不宣,都很執著地投入到這場競爭之中。為了得到肖雪的青睞,洪鈞不惜把寶貴的時間投進他並不怎麽喜愛的舞廳。肖雪很欣賞洪鈞的風度和學識,但她竭力對二位“候選人”一視同仁。為了參加北京市高校自行車比賽,她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練車,因而就需要陪練。洪鈞和鄭曉龍便輪流承擔這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