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黑油白絲

黎端清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回到家的,在離開會場的時候他的耳朵裏聽到了那麽多別人對沈家兄妹的讚美,對那道別出心裁的梨必熟的感歎。沒有人跟他說話,京城年輕一輩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誰,京城年紀再大一點的人都知道他是誰——這竟然成了他一輩子的寫照,不知我者問我何人,知我者視我如塵

剛剛回到他長子的家裏,這位端了一輩子名廚架子的廚藝高手就一頭栽倒在了地上。

而此時的黎伯行和黎仲知根本顧不上自己的老父親,俞正味既然已經做了初一,沈何夕自然也要做十五。

那一手刀工讓很多人都好奇,尤其是他爺爺在各地的那些“老朋友”們,其中好幾個都在“上輩子”教過沈何夕廚藝,比如東北的文師傅、來自西北的宋大師、豫地名廚謝東來……還有的是沈何夕曾經自己結識的大師,像是川地幾位名廚,雖然單獨一個提出來不如黎端清有名望,但是他們如果結伴出現,那在川地也可以稱得上是“川菜名廚天團”。

這一世,或是因為沈老爺子的情麵,或是因為他們對沈家兄妹的好奇,不過三言兩語之間,一群人就都熟絡了起來。

於是女孩兒盛情邀請沈家的這些“老朋友”和她一起去“品藝”。

地點就選在了一家裝修低調的飯店——五味軒。

這家店主打川菜,雖然聲名不顯,但是在京城廚藝圈裏混久了的人都知道這家店就是給一些達官政要服務的。

來了這裏,沈何夕就熟門熟路地帶著他們進了自己訂好的位置,不是包廂而是大廳裏的圓桌。

“沈家丫頭,你說讓我們來品藝,可不是來品別人家的藝啊。”一個知道沈黎兩家糾葛的老人笑著看著沈何夕,這丫頭把他們帶到黎伯行的店裏來是想要做什麽?

沈何夕拿起菜譜,對服務生說:“每一道菜都來一個。”

這樣點完了菜,她才回答老人的問題:“我刀工上的手藝您看見了,不讓您看點更稀罕我也對不起你們跟我來這一趟不是?這家店號稱京城最正宗的錦城口味,一會兒大家一定要好好嚐嚐。”

黎伯行留在京城這些年一直往上層圈子裏打混,混來混去還是混不掉自己身上的一層廚子皮,這家五味軒他苦心經營了這麽久,一直走外在低調親民內在高大上的路線,要說賺錢是真沒賺多少,隻賺出了他黎伯行在一個特定圈子內的名頭

隻是從這幾年他想對沈家做點什麽又有心無力的情勢來看,他想要的“權力”並不是這些名頭能夠帶給他的。

今天的五味軒有點熱鬧,因為這家店距離美食大賽的會場比較近,也因為黎伯行今天想要在這裏再次讓自己的父親出現在京城的廚藝圈裏。

沒想到他父親還沒出現,卻來了一大群意料外的客人。

每道菜都上一個?

黎伯行看著這樣寫起來最簡單做起來又最麻煩點菜單隻覺得腦門都要氣炸了,把這個單子做完之前他根本就離不開廚房,所有的預計計劃都要打亂了。

正想著退單,他透過上菜口看見兩個退休的老部長跟那張圓桌上的幾個人打了招呼,接著他們也坐在了圓桌旁邊。

這幾位,也不能得罪啊。

狗苟蠅營一輩子的黎伯行深吸了一口氣:“做。”

桌子是三十人的大桌,原本隻坐了二十三四號人,沒想到又遇見了幾位大廚的老朋友,一聽說是“品藝”,這些人也很有興趣,所以很快大桌就坐的滿滿當當了。

沈家這邊,隻有沈抱石在跟人們敘舊,裴板凳坐在她小師姐的旁邊,一副隨時準備幹架的樣子,成功收獲了她師姐的一枚爆栗子。

人們喝著茶水聊著天,眼神偶爾看一下那個微笑回答人們問題的年輕女孩兒,越發覺得今天的這一頓飯會吃的很有意思了。

第一道菜:什錦泡菜。

各種蘿卜切成條都已經泡成了剔透的粉紅色,酸豆角和泡卷心菜,更少不了的是野山椒。

作為席頭菜,這一碟泡菜碼放得精致誘人,也起到了開胃醒目的作用。

一看見有菜上來,滿桌的人都精神了起來,菜原本是放在某位後來的老頭麵前,他很自覺地將菜轉到了沈何夕的麵前。

女孩兒撚起筷子,隨意夾了一根蘿卜咬了一口,接著她就用紙巾捂住嘴,把泡菜吐了出來:

“表麵酸辣開胃,內裏卻帶了腐氣,還是不要吃比較好

。”

腐氣?那是什麽?

懂行的人輕輕搖了搖頭,不懂行的都盯著那盤泡菜,似乎能把它看出花來。

“泡菜壇子裏起了白醭之後又加了酒,可是白醭未消就開壇取菜,這份蘿卜隻泡製了四天,大廚為了能讓泡菜快點開壇還把泡菜壇子放在了窗邊,這個季節,溫度太高了。此消彼長,有益的細菌沒有充分滋生,讓食物腐敗的細菌卻在高溫下繁衍,這家店敢這麽做也不過是因為泡菜的泡製時間短,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都看不出征兆罷了。”

女孩兒言語淡淡,在腐國做節目的時光讓她充分鍛煉了自己的味覺,憑借20多年浸淫廚藝的經驗,這點泡菜裏的貓膩真是一點也難不住她。

本來在場有幾個人想要嚐嚐這個泡菜,聽說有腐敗之氣又不願意下嘴了。

一位老人猛地站了起來:“我去他們後廚房看看。”

黎家的後廚房,別人進不去,他這位前任商務部部長當然能進得去。

一分鍾後老人回來了:“你這個丫頭是怎麽吃出來的?他們家的泡菜壇子還真是放在窗邊。”

聽見這位老人這麽說,旁邊幾桌吃飯的客人默默地都把泡菜推的離自己遠了一點。

沈抱石掏出一把瓜子放在手心,拿起一枚瓜子用兩根手指碾碎了殼,再把瓜子仁兒扔進嘴裏,臉上帶了那麽點“哎呀,我家孫女年紀小不懂事兒”的樣子,偏偏是笑著的,偏偏他還說:

“我這個孫女,別的不說,這個舌頭上的本事比她的刀工還稀罕。”

樂青林也笑眯眯地從自己的口袋裏拿出了一袋蠶豆,他算是看明白了,這個沈家的丫頭今天是打定了主意要讓這家店身敗名裂,不然幹嘛坐在大堂,幹嘛非要挑今天,幹嘛要找這些在京城與黎家小子有相同客源的名廚?

下一道菜依然是小涼菜,紅油白絲,用的掐菜、豆幹、牛百葉,所謂掐菜就是綠豆芽去掉了頭尾隻留下白色主體,豆幹片成薄片再切成細絲

。牛百葉同樣切成細絲,分別焯水用高湯煨燙之後過涼再浸入紅油中,因為三種食材都是白色的,所以叫做紅油白絲,菜品看起來簡單但是滋味十足口感豐富,在這家店基本是必點的人氣菜。

這次沈何夕連吃都沒吃,用筷子隨意地撥弄了幾下,她輕輕拂了一下手,似乎就連這個氣味都覺得難以忍受一樣。

“這個,在座的諸位長輩也不要吃了。”

“丫頭,這個菜又有什麽問題?”看她這副連說都懶得說的樣子,已經被她剛剛神準的評價勾起興趣的人們怎麽可能不好奇。

沈何夕輕笑了一下:“我怕說了你們就吃不下了。”

“快說,你不說我們看你的樣子更不敢吃啊,你快說呀。”

坐在下首的年輕女孩兒比在座所有人的年紀都小,皮膚白皙,黑發披肩,怎麽看都是年輕勁兒十足的樣子,這群老人們對她的容忍度可比對一般人高得多。

“且不說這幾種食材用的高湯火候不足處理的有些應付,這個紅油……就不是我們以為的紅油。”

被服務員告知外麵情況不對的黎伯行擦了一把汗從廚房裏快步走出來,就聽見一個清亮的聲音說:

“諸位知道紅油,可知道黑油?”

“黑油?”

幾位廚藝大師聽見這兩個字再看向這家店的那盤招牌菜,心裏都咯噔了一聲。

泡菜投機取巧還能說是管理不善,如果一家川菜館子真的是用油除了問題,那就是徹徹底底地砸了招牌了。

油,黑油,就是炸製過食材的油,或是炸肉炸魚,或是給茄子等等食材過油,這種油在高溫之下反複加熱變成了黑色,所以被行內人稱為黑油。

這種油如果是在別的地方用了,比如炒菜之類的,隻要味覺上略有挑剔的人一嚐就能吃出來,但是如果做成這種紅油,不僅會被濃重的香辛料蓋住原有的煙火氣,如果搭配的好也會因為裏麵原本的味道讓整個熬製的紅油味道更加厚重

比如這一碟菜裏的那點誘人的紅色油光。

“給牛柳過油,還炸過藕合之類的東西,油放置了三到四天之後才做成了紅油中間過濾一步就進行了四到五次……”沈何夕不用委屈自己的舌頭去品嚐這個東西,她正對著黎伯行那張原本憨厚老實如今已經扭曲的臉龐,就知道自己已經說對了。

黑油,可是傷身啊。

沈何夕心下哀歎,她怎麽也沒想到靠熬油手藝聞名京城的黎家竟然會出這樣的後人,她本想憑借自己的味覺來踢館,沒想到對方建的根本是空中樓閣,隨手一拉就會坍塌個幹淨。

“各位爺爺和伯伯,沒想到我們挑來挑去挑了這麽一家店,實在抱歉,咱們換一家我朋友的店。我再請你們品品我自己的手藝。這家店……”

黎伯行大喊了一句:“你給我站住!”

這個看起來道貌岸然的家夥當然知道,如果讓這群人今天走了出去,明天他就得滾出京城,他平日裏奉承的那些人誰愛吃他的菜誰就會更恨他。

但是,當他大吼過之後,他也終於看清了這些人到底都有誰,他也意識到了,今天的這些人他根本就攔不住。

這些人力有真正的廚藝大師,有他的競爭對手,有他的客人……還有沈抱石!

那個老頭兒是沈抱石!

“你們聽我說,這個人,這個丫頭和這個老頭兒他們跟我們家有過節,今天他們是故意來陷害我的。你們相信我啊,我在京城也是打拚了這麽多年了,口碑什麽也是有的……”

“算啦,黎家的小子,別狡辯了。”一位川菜名廚站起來對黎伯行搖了搖頭。

“紅油內有沒有葷油你騙的過別人,你騙不過我們這些老菜工,你父親熬的油和你熬得油……太不一樣了。”

錦城出身的廚子,那個紅油的配方一家子人肯定是用一樣的,偏偏他們父子熬得紅油顏色不同氣味不同,那問題隻能出在油上

更何況這些川菜老師傅們一輩子跟紅油打交道,為什麽全素的涼用紅油裏會出現葷油特有的冷凝濃稠,他們結合沈何夕的話一想就明白了。

“你呀……這道黑油白絲是要砸了你爹一輩子的招牌呀。”

歎了一口氣,川菜天團的大師傅們最先跟著沈何夕走出了五味軒,他們心裏都有數,經此一役,錦城的廚藝界一座大山就要倒了。

作者有話要說:送給玉螭龍的一個小番外:

還不叫小膩歪的小膩歪

這個故事發生在小膩歪還不叫小膩歪即將成為小膩歪的那一天。

“小沈師傅,你想要狗隨便打聲招呼我們就給您送過去讓您挑了,您何苦再跑一趟呢?”小膩歪的前主人家裏養了幾隻狗,每當生了小狗的時候他們就會賣掉幾隻。

剛剛兩個月的小狗們剛剛吃飽,一個一個的小肉團子都扭打在了一起,互相舔舔互相磨磨小乳牙就是它們一天全部的消遣了。

今天……哎呀,有陌生人來了!

還不叫小膩歪的小膩歪從自己哥哥粉嫩嫩的肚皮下麵鑽出來,跌跌撞撞地往外奔,跑起來像是一個滾動的肉球。

啪嘰!

它撞到了一個人的腳邊。

這個人的身上有很清爽的皂角的氣味呀,還不叫小膩歪的小膩歪嗅了嗅,蹭了一下他的腳踝,又蹭了一下。

沈何朝彎腰拎起這個圓滾滾的小家夥,小家夥圓滾滾的小眼睛看著他,乖乖地任由他托在手心裏。

這隻人的手很暖呢。

沈何朝就把這隻肉團團一樣的小東西放在自己的外套裏帶回家,還不叫小膩歪的小膩歪就在一顛一顛的小“搖籃”裏睡了過去。

我會陪你很久很久噠,很久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