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萬生涅槃黑炎

接近百餘位黑衣人被徹底的掩蓋在了巨大的土山之下,甚至於連反抗的機會都沒來得及抓住,就已經被埋葬。

其餘的黑衣人也都是被強大的力量撞擊壓迫返回了結界之中,麵對三頭上位龍嫡子的壓迫和怒吼,仿佛也是嗅到了危險的契機,慢慢的縮回了複雜的墓地群建築中。

在死翼黑龍的咆哮聲中,後麵衝出來數十位水屬性的神將,開始給五頭受傷的下位龍幼崽開始救治,那可怕的傷口讓人心神畏懼,滾燙的血水順著鱗甲滴落,在地麵上灼燒出了一個個坑洞。

項凡也是落了下來,細細的打量著這些看似猙獰的傷口,上麵的血肉翻卷。項凡的眼力不凡,在一處傷口上發現了一朵黑色的火焰,項凡控製著水屬性的力量,想要澆滅它,但卻依然是在血肉上輕輕地灼燒著。

當水元素刺激到這朵火焰的時候,這一頭風龍的哀鳴了一聲,身體在劇烈地抽搐,似乎是忍受著極大地痛楚。

空氣中彌漫的焦臭味道讓不少的強者都是捂著口鼻,同時眼底有著深深的驚懼劃過,項凡知道這些人已經是怕了,感到了由衷的恐懼感襲來。

號稱是最強種族的巨龍族,在這裏都是差點遭遇了滑鐵盧,那可是五頭純血巨龍子嗣啊,依然是差點全部隕落,戰況之激烈讓他們感到絕望。

試問,巨龍族都無法戰勝的存在,尤其是他們這些區區隻有神將修為,亦或是準君主實力的卑微者所能夠戰勝的,他們的心頭已經是埋下了一種恐懼的種子。

項凡小心翼翼的用精神力包裹著這多黑色的火焰,將之剝離開來,轉瞬間項凡的眉心緊皺,因為這種古怪的火焰竟然也是能夠灼燒精神力,雖然強度不高,但絕對是可以稱之為禁忌的火焰了。

旁邊一直在觀望的宦堯也湊了過來,一雙黝黑色的眸子裏麵泛著一股濃鬱的金光。

“九獄黑炎之一,沒有想到剛剛進入天地之門便是見到這種禁忌的火焰,果真不愧是保存最為久遠的荒古禁區啊。”

宦堯認出了這種火焰,指尖輕點,原本那層跳動灼燒精神力的火焰也是翻了一個跟頭,落在了宦堯的手中,不過竟然是沒有灼燒宦堯的鐵甲手,詭異的情況連項凡都是有些好奇。

“你認出來了?九獄黑炎又是什麽火焰,為什麽我不曾聽聞過?”

項凡吸了一口鼻子,頗為期待地問道,這天地之間每一種奇特的火焰都擁有著特殊的作用,極其珍稀,現在能夠發現一朵,僅僅是子體卻也足夠珍惜了。

“傳說中,在黑暗世界當中擁有九種火焰,並稱為九獄黑炎。各自擁有著極為強大的能力,乃是上古時期九位強大的的超級存在以全身血脈,亦或是靈魂化成的,其中甚至於寄托了其無上傳承。”

咕咚!

項凡能夠清晰的聽到自己心髒加速跳動的聲音,他的離魅之火乃是創世紀之初誕生的三大神火,其威能堪稱無限,無論是對什麽個體都能夠展現出無與倫比的殺傷力。

但是,離魅之火卻也是最為難以操控的火焰,項凡每次都不敢爆發其全部的力量,生怕自己控製不好,連帶著反噬自己,化為劫灰。

如今有一朵九獄黑炎的蹤跡就在自己的附近,絕對是比任何天材地寶都要提升實力的手段,即便是自己用不上,但也可以交給燭龍,亦或是拓拔野、納蘭雄途他們使用。

見到項凡眼中爆射而出的精光,宦堯無奈的苦笑一聲:“殿下,您不要這麽激動,九獄黑炎乃是號稱黑暗界最強大的火焰,其餘八朵每一朵都與我手中的黑暗魔焰幾乎是不相上下。同樣他們身具靈智,不是那麽容易被降服的。”

項凡擺了擺手,這一切都無所謂,他的離魅之火號稱是火中至尊,隻要是能夠見到,足有辦法壓製住,現在最關鍵的,他是想要弄清楚這究竟是九獄黑炎當中的哪一種。

“那麽按照你的猜測,出現在這處墳塋的,會是什麽樣的火焰?屬於九獄黑炎當中的哪一種?”

沉默了片刻,宦堯仔細的查看了一下之後,才有些篤定的說道:“如果沒有推測錯誤的話,結合我們見到的場景,此處極有可能存在的是萬生涅槃黑炎。”

呼呼!吐出了一口濁氣,項凡眼眸中的期待越來越強烈了,能夠與涅槃兩字掛鉤,足以顯示出其具體的特性,那些骷髏能夠肉白骨,會不會與其有著什麽關係。

“萬生涅槃黑炎,在傳說中,是由一頭地獄中誕生的極地黑凰所衍生出來,這是鳳凰中的另類,但卻威能蓋世,在太古時代也是縱橫一方的霸主。”

鳳凰麽?還是無數衍際才能夠機緣巧合誕生的黑鳳凰,從汙濁之中洗滌自身,以涅槃火焰重塑真身,再臨世間,這等存在,才稱得上是最為接近不死不滅的永恒。

“這麽說來的話,在此處的墳墓之中,難不成埋葬的是那頭傳說中的極地黑凰?”項凡的語氣有些緊張,真要是這等存在,他是有多遠跑多遠。

“不可能!”宦堯一擺手,語氣十分的肯定,“極地黑凰那是太古時期誕生的存在,現在都不知道過去多少個衍際了,強大如太古至尊獸都是隕落,更別提次一等的極地黑凰了。”聞言,項凡將幾乎是要跳出嗓子的心髒放了回去,不是那傳說中的存在就好,他現在真的是怕了,各種各樣近古時代、上古時代的強者連連現身,他這顆小豆芽可是被太多的人盯上了。“這塊墓地的主人,極有可能是曾經獲得過萬生涅槃黑炎的存在,即便不是那種縱橫九州,能夠下九幽黃泉、闖無限天界的豪族,但絕對是裁決大君主,亦或是更加尊貴的半神,從墓地的規模來看,我更加傾向於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