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再開店

可惜夏至的想象是美好的,林雲雷在田家沒待幾天,便領著夏至小朋友啟程了。兩個人雖然時常通信,但是也好久沒有見麵了,在田家林雲雷沒有機會與夏至親近,剛離開田家村的時候,林雲雷還人模人樣的坐在馬上,等真正離了娘娘鎮,這廝立馬上原型畢露,迅速扔了他的愛馬,鑽進了夏至的小車廂。

“我說你這人怎麽這麽厚臉皮,外麵這麽多人看著,你也好意思!”看著麵前拉著他手不放的林雲雷,夏至氣紅了眼,這廝就是她的克星,在他麵前,她什麽都做不好。

“那你答應,給我做鞋子,衣服,還有給我打幾個絡子!”林雲雷有些無賴的說道,這些天夏至坐在車廂裏無聊,就乘著沒事的時候打了幾個絡子,被這廝看見了,問清楚給誰打的後,拉著她的手,非要讓她也給他打幾個,不給打就不讓手,這不就成了這樣。

“你——,我才不幹,你願意找誰做找誰做去!”夏至被林雲雷得寸進尺的做法,弄的完全沒有脾氣了,這丫的也太會算計人了,她可不做免費的勞力,口一快就將剛才的話說了出來。話一出口,夏至就暗道壞了,怎麽有種撇清關係的意思在裏麵。夏至暗暗咬唇,小心翼翼的觀察林雲雷的表情。

卻覺得手上一鬆,原來林雲雷已經放下了夏至的手,沒有林雲雷拖著,夏至猝不及防,右手耷拉下來。林雲雷這樣的動作,讓夏至更加著急了,心裏暗暗後悔不該出口傷人,同時心裏一緊,該不會林雲雷要疏遠她吧,隻可惜此時林雲雷低著頭,夏至根本看不見他的表情。

夏至不敢出聲,就那麽站在林雲雷的身邊,見他長久沉默,心一點一點的往下沉,不會這廝是玻璃心吧,被她打擊的受不了,夏至往前挪了挪,挨的林雲雷更加近了。

看著這樣的林雲雷,夏至心亂如焚,小心翼翼的伸出兩隻手,用指尖輕輕的輕輕扯了扯林雲雷的暗青色袍袖,咕咕噥噥道,

“好了嗎~別生氣,我答應給你做衣服,做鞋子,打絡子,我那句話不是有意的,誰讓你那麽氣人!”

“那還是我的錯嘍!”聲音低沉黯啞,聽著似有哽咽之聲,夏至頓時覺著自己罪孽深重,焦急的表態到,

“不,不,都是我的錯,我不應該給別人大絡子,卻沒想到你,我應該早給你準備這些東西的!”夏至扯著林雲雷的袖子,著急的都要哭了,她都答應他了,為什麽還不理她。

“這可是你說的!可不允許反悔哦!”輕快的聲音,從低著頭的林雲雷發出,聲音裏有多高興就多高興。

夏至聽了這聲音可高興不起來,這廝又騙她,她不要和他一塊待著了。夏至扭頭就要下車,被林雲雷一把抓住撈回了懷裏,下巴抵著夏至的額頭說道,

“好夏至,別生氣,陪我在車上坐坐!”溫柔的聲音,頓時讓夏至所有的火氣降了下去,兩個人互相依偎。

裏麵兩個人膩膩歪歪,外麵的人心理都清楚,隻不過為了兩個人的名譽和林雲雷的威名,並沒有說閑話。夏至借兩人獨處的時候,將李德貴塞給她玉米的事情說了出來,林雲雷雖然沒有當官,但是耐不住有個將軍阿哥,從小他就接觸軍政,不說十分清楚了吧,但是比夏至這個小菜鳥好多了。

林雲雷的分析與許明的差不多,不過也沒有和夏至說清楚,隻讓她好好種,夏至隻能無奈撇撇嘴,一個兩個都當她稀罕知道呢,其實她才不管這些呢,隻要沒有人騷擾她,她樂的過悠閑小日子。

夏至再次來到軍營,大家對她的態度更加親熱,也不知道是不是林雲雷與林雲天說了什麽,夏至總覺著林雲天看他的眼神異樣中,卻親切了許多。

林雲雷早就吩咐種棉花小團隊,給她留出一小塊地,夏至到軍營的時候,剛好時間滑進五月,正式種玉米的好時節,所以剛到軍營的第二天,夏至就開始忙碌了起來,不過這和上次整治幾萬畝的棉花地不同,李德貴塞給她的種子,夏至數了好幾遍也就四十六粒,就是夏至想忙也忙不起來啊。

這次夏至完全不用人幫忙,在翻好的土地裏,現刨了坑,然後再每個坑裏澆足夠的水點種玉米,夏至怕玉米不出苗,每個坑裏丟了三粒玉米,這樣算起來夏至跑了有十六個坑,等蓋完土以後,種玉米的工作算是完成了。

接下來的日子,夏至好像又回到當初和林雲雷一起種棉花的日子,每天早晨兩人碰麵玉米。夏至一心撲在玉米上,林雲雷可高興壞了,夏至這次終於不會忙的沒有時間和他相處了,他十分懷念到處兩人一起照顧棉花幼苗的日子。雖然每次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夏至看玉米的次數比看他的次數都多。

玉米種下,天幹了,夏至就去澆澆水;下雨了,夏至就去排排澇;地理長出草裏,夏至扛著小鋤頭,去給玉米除除草;玉米長蟲了,夏至就親手去抓蟲;總之,夏至務必要保證這次的玉米能夠種植成功。

第一是因為她知道這種子得來不易,如果這次種不成,以後恐怕很難再種;第二個原因是李德貴親自將這個種子塞給她的,雖然她不是特不別清楚朝廷裏的事情,但是能看的出來,今上恐怕對這件事情十分看重。夏至不敢有所怠慢,隻能拚盡全力去做好,當然如果這樣都失敗了,想必今上不會怪責她的吧——

好在夏至的努力沒有白費,玉米幼苗經過三個月左右的成長,終於有一個棒子成熟了,被夏至掰了下來。這第一個棒子,夏至可沒敢私吞,直接讓林雲雷給了林雲天,遞到上麵去了,當然隨去的還有一張寫滿了如何食用玉米的紙。夏至曾經聽好多同事看小說說過,古代人特別愚蠢,明明好多食物可以裹腹,卻寧願餓肚子,都不嚐試新奇的東西。

夏至怕他們糟蹋了她的勞動成果,隻能將玉米的處理方法,以及常見吃法都寫在一張紙上遞了上去。不管上麵反映如何,兩天之後夏至又掰了好幾根棒子,讓廚房放在飯鍋上蒸了一下。

夏至站在灶邊,聞著從鍋裏滲透出來,香香甜甜糯糯的味道,激動的差點把眼淚給掉出來。夏至閉著眼睛,使勁的及了好幾口香氣,這種味道實在是太久違,前世今生她又見到玉米了,再想到馬上就能吃上玉米,夏至心裏的高興止也止不住。不過他們也就能吃這一頓,夏至想要明年大規模的種植玉米,種子是必須的,自然不能將玉米都吃了。

所以她就隻能嚐嚐味道,解解饞而已,夏至憋了憋嘴,看得到吃不到,實在是太難受了。

“好了,明年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今年隻得了這二十珠,能讓你吃到就不錯了!”林雲雷有些好笑的看著夏至先是高興,後是沮喪的表情,這件事情夏至有和他說過,玉米不能多吃的事情他也知道,此時見夏至如此表情,自然明白她哀怨的是什麽。

說完林雲雷上前幾步,打開了鍋蓋,將放在米飯上麵的七錘玉米拾到一個木盆裏。夥夫長眼巴巴的看著林雲雷將玉米端走,好幾次張了張嘴都沒有說出話。夏至見夥夫長可憐的樣子,頗為同情的用剛才林雲雷安慰他的話,安慰夥夫長一番,隨後便噔噔小跑著追上了林雲雷。

笑話,不追上怎麽辦,總共就七錘玉米,她,林雲雷林雲天,鄭生朱大友,林雲清肖林一人一錘,多了沒有,要是她不跟緊一些,恐怕她的那根就不是她的了。

“大哥,快來嚐嚐,這玉米聞著就十分香甜,吃起來肯定不錯!”雖然還沒吃到嘴裏,但是林雲雷對玉米的感官十分的好。

“哇,雲雷,這可真香,快給哥哥嚐一個!”林雲清順著香味,在玉米上方使勁嗅了嗅,然後乘著林雲雷不備,順利拿走一錘玉米,拿到手裏就開啃,不一會就去了小半,林雲雷怕他吃完又搶,趕緊一人分了一錘,此時林雲清的已經完全小肚子了。林雲清吃著好吃,去那邊蹭蹭,這邊蹭蹭,卻沒人理他,賭氣說道,

“有什麽大不了的,我自己掰了,讓夥夫長給我蒸!”說著就往帳外走。

“不可以,剩下的玉米是要留種的!”夏至啃著玉米,見林雲清要去掰玉米,頓時著急的站起來堵住了林雲清的路,弄的林雲清尷尬不已,他隻是發發牢騷而已,沒有必要這麽認真,雲雷小媳婦~

玉米種子收了夏至的任務也算是漂亮的完成了,將種植玉米記錄的手劄和大半的玉米種子留給林雲天,夏至就走上了啟程的路途。

這一走又是離家半年,夏至有些想家,便催著林雲雷迫不及待的回到了田家村,卻沒想到家裏一個人都沒有,這可把夏至著急壞了。最後還是林雲雷在周圍打聽了一圈,原來今天是田家雜貨鋪開張的日子,一家人全部去了娘娘鎮。兩人又馬不停蹄的回到娘娘鎮,真正是一個折騰!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