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了大約兩個小時後,茂密的森林逐漸變得清冷,麵前的道路也成了岩石鋪地的山路,崎嶇不平。

對此,方小可一點也不意外,在此停下,四周環顧。

這一回的登山方小可早已有了準備,解散的時間是四個小時,他現在就浪費了兩個小時,路程卻連三分之一都沒到,得換個趕路的方法了。

再次確認沒有人看見的情況下,方小可往山上望去,入眼之處不見頂端,兩朵雲彩遮掩住了山頂。

“爬山還真是項苦累活,看來我以後見到登山隊員們得向他們表示致敬才行。”

自我調侃一句,方小可一隻腳踏在了陡峭的山壁上。

試著將念力附著在腳上,按壓住不讓腳落下,同時也將腳底和山石緊緊相連,密不透風。

“一定要成功啊!”

這回的試驗,方小可也是冒了極大的風險,他想要將這陡峭的山壁當做路,一步步踩上去,這樣僅僅千米不到的距離幾分鍾就能夠走完,根本不用繞彎彎那麽複雜。

反複檢查了這隻腳的緊密程度,感覺差不多後,方小可緩慢的將第二隻腳踩在了山壁之上。

有了一隻腳的經驗,第二隻沒費多大勁就粘貼在了山壁之上,同時,方小可用念力托住自己的腰,以他的身體素質,想要違抗萬有引力的力量,還是癡人說夢。

好不容易,方小可總算穩定住了身形,整個人和山壁呈九十度垂直,就好像人踩在地麵上一樣。

初步試驗成功,接下來便是邁腳的問題。

眾所周知,這踩著山壁而上並不是特別麻煩,隻要來一個助跑就能衝個三四米上去,但方小可卻不一樣,他所要攀爬的可是足足上千米的南皇山,要是中間不慎掉下去,估計不死也得斷幾根骨頭。

一步踏出,因為有念力托住自己的身軀,感覺不算太難,就跟平常在路上走路一樣。

隨後,他又邁出另一隻腳,往前推進一步。

正所謂熟能生巧,快速的掌握了踏山而上的技巧後,方小可開始加快他的速度了。

從一開始一分鍾幾米的路程,到後麵能夠跟在地麵上一樣行走,其中的時間也隻不過半個小時而已。

所幸,這山壁雖然陡峭,但坡度還沒到與地麵垂直那麽可怕,所以越往上,方小可的壓力就越輕鬆。

這個方法確實不錯,僅僅不過一個小時,方小可就已經往上“攀爬”了七八百米,若是那幫登山隊員在這裏的話,非得把眼珠子給驚掉不可。

他們從來征服這種上千米海拔的山峰,沒有個把星期都無法完成,但方小可近乎於作弊的行為,直接打破了他們常規的判斷,讓登山變成一件在他看來根本沒有什麽難度的事情。

方小可一個人在山上慢慢攀登,同時特殊視角也往四方張望,一旦發現有人的影蹤,立馬就跑到另外一邊躲起來,以免被人發現。

他現在的行為可以說超越了人類的極限,用不可思議的方法登山,如果讓人看見,一定認為他是外星人,從而引起外界的討論。

同時,方小可也麵臨著一個巨大的問題——念力損耗。

相比在戰鬥中的消耗,攀爬山壁所要維持的念力更多,因為無時不刻念力都需要附著在身上和腳上,一旦離開,方小可必然會掉落下去,所以長期的消耗讓念力已經快要接近枯竭了。

但方小可似乎一點也不在意,停下身子,從背包之中拿出了他唯一帶來的東西:一瓶提神飲料。

這是方小可在秋遊之前,專門到超市去買的。

當時方小可為了試驗哪個提神飲料的效果最大,將所有類似的飲品都買了一樣,最後確定還是草頭給他拿來的那款最好。

於是,方小可幹脆就買了幾瓶隨身帶著,以備不時之需。

果然,現在立馬就派上了用場。

“咕嚕咕嚕”幾口下去,方小可感覺腦海之中的念力一下子又變得飽和起來,充滿了整個腦袋,無比清醒。

隨即,他加快了腳步,如同在地上慢跑一般,往上趕去。

時間已經不多了,他得速戰速決。

而此時,那外國的登山小隊正停留在森林的一塊空地之上,喝水歇息。

他們已經走了將近三個小時,體力有些難以為繼,不像方小可,有念力幫忙,力氣根本沒什麽損耗。

“威爾斯,我們要到下一個點,需要多長時間?”說話的仍然是那女人,看上去她對這次的登山活動很有意見。

“快了,大概還需要一小時左右,等到了目的地,大家就把帳篷紮起來吧,休息一下明天再趕路。”威爾斯是老隊長,決策一下,隊員們紛紛點頭。

“咦?”其中一位隊員忽然指著遠處,“你們快看那個地方!”

“怎麽了?”威爾斯頭也不回的問道。

“好像......好像有個東西正在順著山壁往上攀爬。”

“什麽?!”威爾斯一聽,當即就順著隊員的手指方向看去,“在哪裏?我怎麽沒看到?”

威爾斯的視野搜尋了半天,都沒有看到那位隊員所說的東西。

“他......他好像不見了。”隊員一直盯著,隻是忽然眼前一花,隨即那順著山壁往上爬的東西就消失無蹤。

“托克斯,下一回看見了記得用照相機照下來,否則我會把這當成你在跟我開玩笑。”

“嗯.....好的。”

托克斯疑惑不解,他明明看到有個小黑點在順著山壁往上走,速度還不慢,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眼前,再也找不到蹤跡,這讓他很是費解。

與此同時,方小可躲在岩壁後麵,也是長長的籲了口氣。

越是往高處爬,他的目標越是明顯,一個人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隻要注意觀察,一眼就能看到他的存在。

所以越是接近頂端,方小可的警惕心越大。當他看到有光在底下閃爍的時候,一眼就認出了是人的目光,趕忙就躲到了一邊。

本身迅速的身影就需要消耗不小的念力,何況還是在山壁之上,消耗更是嚴重,一場躲避下來,方小可的腦袋都快要空了。

繼續喝下幾口提神飲料,方小可再度開始前進。

沒多久,方小可就已經到達了雲端。

說起來,這還是他第一次與雲朵親身接觸。從小方小可仰望天空時,就很想親手摸一摸雲朵,到底是何種柔軟,隻是他一隻手身上去,毫無阻礙的,便直接穿透了雲朵。

“看得見,卻觸碰不到的東西,原來叫做雲。”

方小可低聲喃喃一句,隨後身軀一動,一把破開雲層,來到了山的頂端!

視野一回複,擺在方小可麵前的仍舊是陡峭的山壁。

隻是在這山壁的上端,一股微弱的金光正從山頂散發而出。

“山上也有電?怎麽會發出這麽強烈的光芒?”

帶著強烈的疑惑,方小可繼續往上走去。

可是他剛踏出一步,瞬間眼前一花,一個孩童站在他的麵前,約莫不過三四歲的年紀,跟他一樣垂直與山壁,兩隻大眼睛忽閃忽閃的看著他,奶聲奶氣的問道:

“大哥哥,你是誰啊?”

一下子,方小可張大了嘴,想說話卻發不出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