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有個兒子
三個多月後,晌午。
鏡頭中出現南港市區的容貌,暖陽之下的現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溫暖,冷冰冰的高層建築群被筆直寬敞並且車水馬龍的道路分割、連通。
最繁華的城區商業幹道解放大道,道路兩側綠化帶以及高大樹木上懸掛著的彩燈,以及兩側張燈結彩的商場賣店,昭示著現在正在歡度春節。
高樓大廈圍繞著的一大片區域裏,幾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馬路成了繁榮與落後的分界線,那一邊是南港市區最後一個城中村。
亂糟糟的電線和彎彎曲曲汙水橫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著普通身材強壯的男子手裏拿著一張紙條,艱難地去尋找模糊甚至看不見的路牌。
胡文兵對著紙條上的地址,一路問過來,費盡了力氣,終於找到了這裏。
穿過一條淌著生活廢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著的木質房門。走過去推開門,映入眼簾的是緊閉窗戶的單間裏,亮著昏黃的燈光,一個頭發亂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對著他,蜷縮在一塊床板上熟睡著。
一股刺鼻的酒味撲麵而來,胡文兵掃眼望去,亂七八糟的房間裏,橫七豎八地扔著空蕩蕩的紅星二鍋頭酒瓶,在那張隻有三隻腿的桌子上,還放著一些已經發出異味的鹵味。
一隻耗子沿著牆角一閃而過,絆倒了一隻空瓶,發出哐當的聲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體隻是動了動,隨即便繼續酣睡。
胡文兵看著眼前這一幕,心裏難受非常,轉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卻是一股恨鐵不成鋼的怒火騰上心頭。
狗日的,終於找到你了!
“李麥!”
他大吼一聲。
邋遢男子轉了一下身子,睜開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朧中看到一張熟悉的國字臉和一具魁梧的身軀,但暈暈的腦子沒有找到相對應的印象,隨即複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過去,把手包扔在一邊,掰過他的身體,兩手揪著邋遢男子的衣領,猛地把他給拎起來。
“你他媽的給老子站起來!”
胡文兵鬆手,邋遢男子搖晃了幾下,費力地睜開眼睛看了幾眼,又倒下去,蜷縮起身子睡覺。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氣,胡文兵拽過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煙點了根,指著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獵人部隊?短刀突擊隊?我看你就是個窩囊廢!你什麽風浪沒有經曆過?怎麽這關就過不去了呢?!”
回頭看出門外,幾個衣著鮮豔的孩童手裏拿著煙花從門前跑過,興奮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圍會一直持續到正月十五,門外門內的氣氛卻是落差巨大。
“李麥,過去了,已經過去了,人死不能複生,你這般糟踐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嗎?!”
緩了緩語氣,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勸說著,“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還要繼續!你墮落至此,想要幹什麽?說句難聽的,女人不多得是嗎……”
他最後一個音節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轉過身,瞪著血紅的眼睛看著他,那瞬間迸發出來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髒,讓他沒來由的一陣恐懼。
那懾人心扉的目光隻是一閃而過,邋遢男子再次複身過去。
無奈地搖了搖頭,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煙,拿過手包,從裏麵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發黃了的信封,皺巴巴的。
“就你這種狀態,我很為我幹兒子擔心。”胡文兵歎著氣說了一句。
邋遢男子沒什麽反應,突然,他猛地睜開眼睛,緩緩轉過身,單手撐在床板上,“你,你剛才說什麽?”
胡文兵把信封遞過去,“前幾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給我的,輾轉了好幾個地方,寄到了我新單位。但是信的內容是寫給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過信封,拿出信紙,緩緩攤開,熟悉的筆跡,熟悉的文字邏輯,是翟曉雨。
“李麥,我隱瞞了你,我懷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時候,已經三個月了。不管如何,我會把他生下來,我會帶著我們的兒子等你回來。你犧牲了,我就把他養育成人送進部隊!”
日期是李麥入伍三個月的時候,信中隻有短短的這麽兩句話。
這是一封寄往部隊的信件,但彼時李麥已經結束了新兵訓練,被選入了獵人集訓營進行隔絕式訓練。信件被打了回來,翟曉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給了李麥的死黨胡文兵,但那時胡文兵恰好換了新工作,信件經過輾轉以及意外的遺忘,居然五年後的現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麥看著信件發呆,嘴巴微張著。
胡文兵沉聲說道,“我托人查過,翟曉雨是因為難產死在手術台上。她為了保住你的骨肉,犧牲了自己。”
李麥目光呆滯。
“她是一個好女人,但是她已經死了,你要麵對現實,振作起來。為了兒子,你必須振作起來,你聽見了嗎?!”胡文兵重重地說道。
李麥的眼珠子終於動了動,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婦,我們有一個兒子……”
胡文兵突然站起來,揚手就甩了李麥一巴掌!
“你他媽的清醒點!翟曉雨已經死了!她已經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渾渾噩噩的李麥的肩膀使勁地搖晃著,“你頹廢了整整三個月!夠了!已經夠了!振作起來!把孩子接回來!把他養育成人!這樣你才能對得起死去的翟曉雨!”
李麥緩緩抬起頭,看著臉部青筋暴出的胡文兵,渾濁的目光慢慢變得光亮起來,麻木的表情緩緩發生了變化。
“我真的有一個兒子?”
看到李麥終於回過了神來,胡文兵放開他,緩緩地點點頭,沉聲說道,“翟曉雨去世之後,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現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為所服役的部隊性質特殊,李麥退役的時間比一般部隊要早兩個月,因此他回來的時候,是國慶之後不久。當他滿懷激動去找翟曉雨的時候,看到的卻是冰冷的墓碑。
她死了。
為了保住孩子,她選擇了死亡。
李麥躲到了南港市的這處出租屋,每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麻木緩解心中的劇痛。他沒了生活的意義,他無法接受這麽一個血淋淋的現實。曾經的獵人部隊短刀突擊隊隊長,墮落至此。
他多麽的希望時光倒流回到五年前,於是他會選擇與心愛的女人浪跡天涯,戰鬥英雄不是他想要的。
“我隻是想和愛的人在一起生活。”
家族反對他與一個普通的並且年長他十歲的女人結婚,他不惜斷絕了與家族的關係,然而卻在老爺子的壓力之下,被迫入伍。
終於盼來了回歸,麵對的卻是翟曉雨意外身故的噩耗……
此時,胡文兵帶來的意外消息,重新燃起了李麥對生活的渴望,當他慢慢確信這一點,他感覺到,自己正在擁有一個堅強不屈活下去的動力。
他要把孩子帶回來,把他養育成人!
李麥看著胡文兵,喃喃地念道,語氣從疑問變成肯定,“我有一個兒子?我有一個兒子!”
他猛地站起來,衝著門口就要走出去。
胡文兵一把拽住他:“你幹什麽去!”
李麥目光堅定,“我要把我的兒子接回來。”
胡文兵指著他,“你就這副操性去?”
說著,他拿起手包,掃了一眼房間,什麽都沒有。胡文兵說道,“先去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好好整整,再去見我幹兒子。走啊,愣著幹嘛!”
“哦,好。”
李麥跟著胡文兵出門,滿腦子都是兒子,不斷地想象著他長什麽樣,個子有多高,今年應該四歲多了,就憑自己和翟曉雨的優秀基因,那一定是一個帥氣超萌的小夥子,妥妥的。
心中的陰霾一掃而空,他抬起頭,第一次覺得陽光是溫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