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未來網遊運營商的賺錢大法
二十三世紀的網遊自然不會像兩個世紀前那麽混亂,二十三世紀的網遊大到一款遊戲的收費、小到一個銅錢的爆率都要管,而且還要分門別類地仔細管。
比如,網監部明文規定,免費遊戲不得出售任何影響戰鬥、經驗、爆率等非公平的道具,像兩個世紀前一些垃圾遊戲公司賣什麽經驗加倍、攻擊加成、升級寶石、屬性武器裝備什麽的都是禁止的。
也就是說,就算一個玩家買了所有的遊戲道具,但在相同的時間內,不花錢的玩家所得的經驗、戰鬥能力等都和他沒有任何區別。
創造一個公平的遊戲環境,這就是網監局努力的目標。
那如果這樣,運營免費網遊的公司豈不是要喝西北風?
錯!大錯特錯!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古已有之,奸商們踏著血與火的考驗、經曆了千錘百煉依舊在二十三世紀屹立不倒!
未來的免費網遊公司怎麽從玩家手裏掏錢呢?咱們就拿比較陰險的盛遊公司旗下的這款《江湖英豪》舉例說明。
免費網遊公司賺錢的方法就是利用玩家的攀比心理,說白了,就是人人都有虛榮心。
《江湖英豪》正式運營後,賣的最火就是各種沒有任何屬性的漂亮衣服和飾品,而這些東西最大的買家自然是女性。古香古色的旗袍、漢服、唐裝、俠衣應有應有盡有,就連中國古代各個朝代的宮廷中上到太後下到宮女的服飾都一樣不缺,至於少數民族的服飾更是琳琅滿目。這些服裝和飾品價格不高,五十聯邦元一件。
女人對喜歡的服飾根本沒有任何抵抗力,隻要她買了一件,就會想擁有十件,隻要看到別人有,她也肯定不甘示弱。
據統計,在《江湖豪俠》正式運營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單單服飾類道具就賣出高達兩百萬件。
有人說這種武俠遊戲是男玩家多,不會喜歡穿花花綠綠的衣服,所以男性玩家花錢少,這又是一個錯誤的觀念。
在這個幾乎完全靠互聯網支撐的二十三世紀,90%的人至少發生過一次網戀,而60%的網遊玩家至少在網遊裏進行過一次虛擬婚禮。
拿《江湖英豪》裏來說,一男一女玩家在一起組隊時間長了,自然會心生愛慕,最後男方肯定求婚。女方如果同意了,那對女方來說是一段甜蜜的開始,但對男方來說卻是受盛遊公司剝削的開始。
結婚的第一步當然是領身份證了,好,倆人來到禮堂,紅娘會滿麵笑容地說:“如果想領取結婚證,請支付一聯邦元,因為係統問題,銀兩支付功能並沒有開通。”
作為男人,你好意思讓女人掏錢?把網銀帳號或信用卡跟遊戲帳號綁定的男方自然會付錢,而沒有把網銀帳號或信用卡跟遊戲帳號綁定的男方不得不下線綁定。很多玩家就會產生錯覺,一元聯邦幣而已,無所謂。
剛領完結婚證,紅娘會立即讓兩人選擇,請問是否準備舉行結婚典禮?
能不舉行麽?
兩人同意了,好,接著紅娘立刻打開一個麵板,讓兩人選擇結婚典禮的地點:什麽黃金海岸、什麽銀色沙灘,什麽雪域聖地,什麽海底世界等等超過一千種地方讓你們選擇。
這時候如果男方的網銀賬戶不足五千聯邦元,紅娘會頭頭地對男方說:“很抱歉,您的網銀賬戶存款過小,可能會導致婚禮過程中斷,請問您是否繼續舉行婚禮?”這時候新娘都選好婚禮地點了,錢不夠能行嗎?錢不夠的,一狠心,下線往網銀賬戶裏存錢。當然,如果男方把信用卡和遊戲帳號綁定,陰險的紅娘一句話都不會說,婚禮地點一旦選定,直接刷卡,一千聯邦元就這麽沒了。
兩人瞬間被傳送到選定的地點。
紅娘又問了,你們願意向世人證明你們的相愛,把結婚的消息公告全江湖嗎?
不可能不願意。
一百聯邦元又沒了。
紅娘接著問:“你們要邀請親朋好友參加麽?”
當然要邀請。
很好,每傳送一個人要花費十聯邦元。
紅娘問:你們願意在婚禮過程中下花瓣雨嗎?
每分鍾十聯邦元……
紅娘問:你們願意放禮花慶祝嗎?
一個三十聯邦元……
紅娘問……
……
一場婚禮下來,沒有三千聯邦元什麽事都做不了。
婚禮結束了,紅娘還要繼續宰你。
紅娘問:請問兩位要在這裏度蜜月嗎?在三天內,您可以隨時從這裏回到任何城市,也可以隨時從任何城市回到這裏。
好!一千聯邦元又沒了。三天過完了不滿意?一個月夠了嗎?每天要支付五百聯邦元……
既然結婚了,就得買房子吧?很好,目前最便宜的房子是五千聯邦元。
兩個人結婚了,可以同乘一匹馬了,但你得買雙座鞍韉,兩百聯邦元又進了盛遊的口袋。
夫妻倆得購物吧?
於是,男方在現實中未來的幾個月隻吃得起最便宜的泡麵。遇到高興事要加餐,也是從一包泡麵加到兩包……
當然,如果整個過程男方能讓女人心甘情願掏錢,那我隻能敬佩地說,吃軟飯吃到這種境界,您快破碎虛空了吧?
當然,也有很多人說不結婚,不跟異性玩家發生超友誼關係,盛遊公司照樣有辦法從你手裏掏錢。
不過盛遊公司也不完全唯利是圖,如果你是那種隻知道殺怪升級做任務的玩家,那你可以不花錢,但你如果想PK,或者在練級、打寶的時候被搶怪搶寶要報仇,你又得破費了。
《江湖英豪》的道具中有一件叫“蒙麵巾”的東西,價值才十聯邦元,是目前玩家中買的最多的道具。這個道具的作用就是,戴上蒙麵巾後,在一個遊戲小時內,任何人都無法看到你的名字、等級、門派和幫會,而且你的麵部會被打上厚厚的馬賽克。
要搶寶,得弄個蒙麵巾吧?要引怪害人,得弄個蒙麵巾吧?要報複仇人,得弄個蒙麵巾吧?紅名想進城,得弄個蒙麵巾吧?現在,蒙麵巾已經成為江湖一切罪惡的符號。
但其它的問題就隨之出現,你的名字別人看不到,你的臉別人也看不到,但你的身形和武器裝備別人總看得到吧?這就是盛遊公司耍的陰招,因為在賣虛擬道具的珍寶閣中,蒙麵巾下麵就是價值三百聯邦元的“夜行衣”。
玩家穿上夜行衣後,所有的裝備都會被黑色布包住,連武器也不例外。
如果殺不認識的玩家,帶蒙麵巾一點兒事沒有,如果殺稍微熟悉的玩家,戴不戴蒙麵巾沒有任何區別。再比如,全江湖就你有屠龍刀,你還戴著蒙麵巾揮舞著屠龍刀PK,難道指望別人都不認識你?所以夜行衣才是殺人越貨的必備之物。
現在各門各派的高手以及江湖上的名人,手裏要是沒一打蒙麵巾幾捆夜行衣,都不知道出門要幹啥。
江湖就是江湖,就算你悶頭打怪做任務殺BOSS,也肯定會被人PK,你要是能忍,那你就是高手,你要是不能忍,自己惹不起也打不過PK你的人,怎麽報仇?
盛遊公司早就給您準備了報仇的方法——買一張價值五百聯邦元的通緝令,然後係統確認你想通緝的玩家的確殺過你,那你隨便把通緝令貼城門口,下一秒至少有五個NPC捕快策馬出城,替你殺人。
要是你願意追加銀兩,沒準還能請到六扇門有名有姓的捕頭。如果你聯邦元實在多的要死,花十萬聯邦元買張“海捕文書”,那可就了不得了,四大名捕齊出動幫你砍人。
當然,玩家花聯邦元買的通緝令和海捕文書雖然能讓NPC捕快殺弄死過自己的玩家,但卻不能讓那個玩家掉級或者爆裝備,不過對某些人來說,被NPC捕快殺死後果卻比掉級爆裝備更嚴重。因為,凡是被NPC捕快殺死的玩家,人頭會在某個大城市的門口示眾三天!
通緝令和海捕文書告訴我們一個血的教訓——殺人前一定要戴上蒙麵巾!隻要你戴上蒙麵巾,就算被你殺的玩家知道是你,他也沒法用通緝令和海捕文書通緝你。
當然,如果沒有深仇大恨就用通緝令和海捕文書,那就等著被玩家的唾沫淹死吧。
至於某兩個大幫會的幫主或情敵或高手之間賭氣放煙花,一晚上花十多萬聯邦元,這都是常事。(玩過免費網遊的人都知道這種事情很常見,傳奇裏這事更多,唉,生活永遠要比小說更加YY啊)
論壇上有一句話說的好:身在江湖身不由己,由誰?當然是網遊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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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提示:如果各位書友在玩免費網遊的時候能堅持不花RMB,那玩玩也無妨,但如果控製不住自己花RMB的yu望,小豬強烈建議您還是玩收費網遊吧。收費網遊比免費網遊省錢!您別笑,這世道還真就這樣。
我檢查完這章,發現自己更貧了。
寫這章的主要原因是我前一陣構思本書的時候,設想如果未來的免費網遊不準賣破壞遊戲平衡的道具,那網遊運營商怎麽賺錢?這章內容雖然和現在的收費道具大同小異,但也算有點兒小小的創新。呃,本章版權所有,絕對豬……
我把網監部設定的挺狠吧,但就算那樣網遊公司照樣有辦法賺錢,那現在幾乎沒有監管的免費網遊呢?他們可黑著呢。
大家如果既玩過免費網遊又玩過收費網遊,而且都正常花錢(花RMB從其它玩家手裏買裝備不算),算過一個月玩什麽支出的多麽?一個免費網遊,如果想拚出個名堂來,除了正常的時間,一個月不花五六百什麽也幹不成。
這章沒什麽實質內容,所以不算今天的更新,算額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