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地方,有個非常奇特的名字。它叫做沉冤穀。

這裏,是一片與世隔絕的繁華淨土,人們隻知道此間樂,而不知道外麵的世界,是如何的奢華又或者是嘈雜。

這裏的人,獨享著這一片的安寧,卻沒有人去刻意地營造什麽。

穀口三十裏處,是一座頗為繁華的小城,擁窄的街道似乎永遠都不能暢通,街邊的小商販緊挨著不留縫隙從街頭到街尾。雜耍聲,吆喝聲,吵嘴還價的聲音比比皆是。

這座小城,絕對算不上豪華,更談不上雄偉工駿,隻有和十丈軟紅之中,這個塵世間的任何一個人類的聚集點一般,幾多喧嘩幾分紛繁,更有數不盡的糟糠雜人。整日遊走其間,碌碌無為,碌碌而為。

因為,這裏,已經是他們生活的全部內容。

人潮如水,車馬轔轔。街頭巷尾的平凡民眾之中,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對自己的前途的喜憂,或者是安然而過的閑適心態,將這個小城的繁華都變成自己生命中的一處過路的風景。

因為,人的眼睛,永遠都隻望著前方。

忽然,一陣嘈雜的馬車聲,將這一片熱鬧的街市踏碎。然後,人們看到一輛黑色的馬車,正急促地穿長街而過,從街的這頭,一直走到街的那頭。那輛黑色的馬車,仿佛還帶著遠處的煙塵氣息。那樣的在陽光下,都不會有絲毫的暖意的色澤,更象是一塊與世隔絕的幕布,車裏和車外,隔絕為兩個世界,兩種風景。

然而,街頭上的人們,卻沒有人注意到這些。車來人行,短暫的投注,片刻的目光交匯之外,隻是在短暫地避讓之後,又恢複了平日的生活秩序。也是的,落到肩頭的閑花,浮在水上的漣漪,又怎麽會及得上每日的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來得切實,而迫在眉睫呢?在這個世上,所有的人最關心的,往往都是與之有關的東西啊。

而所有的事不關己,都是高高掛起。

“駕……籲……”趕車的漢子,有一口好聽的聲音,揚鞭驅動馬車之時,和著鞭梢輕揚時的脆響,夾雜在嘈雜的車外的聲音抑揚頓挫,遠遠近近地聽來,仿佛還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清朗舒適的感覺。

馬,是長途跋涉的馬,人,是披一身遠方煙塵的人。如此的另類的行人,如此的款式特別的馬車,那一行馬車,一走入街市,就仿佛是一滴油滴進了水裏一般——油不能融解在水裏,水也不能油裏,所以,就注定他們,隻能相擁,而不能相融。

那馬車經過街市的時候,是馬不停蹄地一穿而過,可是,當所有的人都以為他們隻不過是一行路過的行客,偶爾的駐足之時。可是,沒有人想到,他們卻又去而複返,然後在街中的那一家最大的客棧的門前停下。

下馬車的小馬登,是早就準備好了的。趕車的漢子一臉的風塵仆仆,疲憊不堪。可是,此時的他,仍舊是恭恭敬敬地站在車轅之側,垂眉斂眸地,等待著車裏的主子走下馬。

遠方的風,輕俏而來,吹過馬車的車轅,將屬於嫩柳的氣息遠遠地吹來。

黑色的車簾被掀開了,露出了一隻保養極好的,圓滑白皙的手。而拇指之上,那一枚碩大的祖母綠,也在此時說明著他的身份——此人,非富則貴。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他的身邊,除了趕車的漢子以外,就隻有一個年輕的小廝一直的跟著他,寸步不離。那個小廝的年級甚輕,怎麽看,都不過是十六七歲的樣子,站在黑色的車轅前,和那個趕車的壯漢子一比,就仿佛是小童一般。

再看他的長相,也是極好的。膚色如玉,含羞帶嗔。那樣的朱紅朱紅的唇色,倒映在黑色的車幕布上,令人感覺到一種說不出的黑白極致的詮釋。

黑色的靴子踏上了那隻木質的板凳。身側的小廝伸出手來,殷勤地扶持著車中的人走下馬車。

然後,下一秒,或者是下一秒的下一秒,那個人,就出現在人們的視線裏。

那是一個身著黑衣的年輕男子。身材頎長,氣質磊落。他的眼似諸天星辰,深邃中透著明媚,他的五官,英朗俊逸,卓爾不群。而他的身上,似乎一股難以捉乎的吸引力,讓人心甘情願為之臣服,即使著一襲普通的黑衣裝卻也襯托出了他烈陽為之隕落的豪邁,如此的卓爾不凡,卻又不失淡雅風範。

不得不說,如此出眾的氣質,令人不敢仰視的威嚴,那仿佛是諸天神佛才有的尊貴。在這再平凡不過的小城乍一出現,就仿佛是耀眼的日光,將四周的一切,都照得通亮。他的出現,又仿佛是遠天乍閃的雷電,帶著一種無以倫比的霸氣和尊貴之氣,令人在霎時之間,被他身上的那種無形的光照耀著,頓時轉不開眼神。

那個男子,渾身仿佛有經年的冰雪覆蓋著,那種冷漠並非一種態度,而是從骨子裏散發出來的徹骨的寒氣。那個人的身上太冷,眸光又太淡,整個人的身上,都散發著那種近乎無情無心的冷峻淡漠。再細看去,卻分明是曆經風雨看破世事的滄桑。

看到他下車,身側的小廝快速地扶著他,進了客棧。而這客棧,似乎是早就安排好的,一看到他來,長年都不見到一次的掌櫃快速而來,極為恭敬地將他讓到了客棧裏最好的廂房。

邊塞的小城,初春未暖,滿溢的陽光中夾雜著冷風,仿佛還帶著遠方的微微的草長鶯飛的快意。年輕的男子站在車前,仰望明淨無無的天空,在天邊的第一縷風拂到臉上的時候,忽然喃喃地說了句:“還好,終於都到了。”

三十風月塵與土,八千裏路雲和風。

女人,這世間,唯你,才能令我如此長途跋涉。

“主子,一切都準備好了,禁衛十三,早已在裏麵等候。”幾不可聞的聲音,傳入那男子的耳際,無聲無息地交流之中,仿佛還帶著陰氣森森的嚴謹——

“娘娘那裏,也早已讓人盯好了,她們一直都很安靜,不象是覺察到什麽的樣子。”仿佛知道什麽才是重點,什麽才是主子最關心的東西。在帝王身邊長處久待的年輕小廝,隻一開口,就說到了袁烈的最關心的部分。

袁烈微微地點了點頭。

遠處的,屬於這個小城的喧鬧氣息在耳邊縈繞,隻是,不知道哪一縷聲音,才是屬於她的?

袁烈慢慢地回過首去,隻看到街頭陽光明媚,藍如水的天將這座小城映照得一塵不染。

遠來的風,輕輕地拂過街麵,袁烈一身淡裝飄曳在枝擺下,一臉淡然。忽然之間,他頓了頓,靜靜地說了句:“這裏,感覺真不錯啊……”

沒有人說說話。事實上,在袁烈轉過身去的時候,他的身邊的那個小廝就警惕地望著四周,開始全神地戒備。要知道,在這邊荒小鎮,又是離淩國極近的邊塞小城,你叫他怎能放心?

袁烈微微地凝著眸子,將目力可及之處的風景一掃而盡,這才微微地搖頭:“走吧……”

走吧,那人,就在眼前,倥傯三月,分別時日漸長,可是,在他的心中,雲霧散去,經久不滅的,依然是她的回頭嫣然一笑的身影。

女人,我踏遠方塵煙而來,隻為攜你重歸,而你,可準備好了麽?

沉冤穀,點絳峰。

這裏,是一片濃鬱的蒼翠,青山如黛,濃濃森森。然而,翻過迷霧深深的山穀,林立的樹端,就要以看到那明淨得仿佛塵世之外的天空。

這裏,與世隔絕。

這裏,是淩國和旭國的邊境,更因為著那些錯綜複雜的山間小路,無處不在的瘴氣迷霧,所以,更是絕少人涉足地地方。

春來,霧起,那霧,通常是經年不散,所以,迷霧森林可算是山穀天險。其實,這穀之口,森林的邊緣處與尋常樹林並無異處。但一到深處便是層霧疊瘴,常人絕不能辨別方向。除了那些在饑荒之年,大膽涉足,卻又因為迷路而回轉的獵戶之外,普通世人,絕少知道這裏還有這樣的一片淨土。

遠處群山連綿,鬆海傳來濤聲陣陣,而處於穀底盆地清澗上遊的竹屋邊,一個渾身都懶洋洋的年輕男子正躺在竹椅之上,似是在享受這片刻的寧靜時光,又仿佛是因為極度的疲乏,睡著了……

男孩大約十六七歲的模樣,因為用衣袖蓋著臉的緣故,看不清他的模樣,可是,從衣袖間伸出來的那隻手,卻是蒼白如白玉,堅韌如勁鬆。

忽然,竹屋裏,傳來一個女子的腳步聲,下一刻,一個輕淺的聲音傳了過來:“小唐,過來喝藥。”

“嘎……”一聲仿佛是無奈的歎息,年輕的男子終於將蓋著臉的衣袖拿了開來,顯出了一張露著苦笑的眸子……

抬起眸子,那個不過十六七歲的少年苦笑著,臉上卻露出了撒嬌的意味。

“師傅,這藥,好苦……”是的,那藥非常的苦,更何況師傅放過雙倍的料?雖然是為了自己的身體,為了自己的毒,可是,小唐更心疼自己的胃——要知道,喝了這藥,他這一天,都不用再吃飯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