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SEQUEL 結局(三) 南炫月(上番)

結局(三)南炫月(上番)

母親曾經告訴我。在我出生的那天夜裏。月亮很圓很大,月光都讓人炫目。那麽,我的人生一定會完美而圓滿。

然而,就在告訴我這些話的那天。她卻滿身是血地倒在我麵前。開車撞她的那些人,我認識,是南天成和他的兄弟。

母親臨死前,絕望地對我說,不要有感情,不要有愛情。

當南天成把我摁在桌子上掐著我的脖子的時候,窒息的掙紮裏,我無意間摸到一個啤酒瓶,用力地砸向他,在他捂著臉嚎叫的時候,我終於逃了出來。

十歲的這一天,從此成為生命裏最可怕的詛咒。無數次在夜裏,閉上眼睛,仿佛都能聽到他發狂的吼叫,我不會放過你!

這個世界讓我無比絕望。我也不再有任何感情,仿佛隻是一具空的軀殼,行走生活,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意義。

十五歲那年去暗地酒吧駐唱時,被一家唱片公司的老總看中,帶回公司進行培訓。一年後出道,兩年裏,成為當紅的偶像歌手。老總的女兒成了我的經紀人,麵對越來越多的人的崇拜和喜愛,我沒有任何感覺。隻能拚命地用名和利來填補我內心的空虛。可是,越這樣,我就越彷徨,我要的,究竟是什麽呢?

給我答案的是哪個夏日的午後。陽光如水銀般流淌,在我迷茫於愛的作曲時,她突然出現。這個如小鹿一般慌亂的女孩,讓我微微一怔。

當南天成再次出先在我眼前的時候,那個被沉封多年的噩魘,以一種猙獰的姿勢重現。然而,這個讓我微微一怔的女孩竟然想用自己的安危阻止南天成。那一刻,仿佛有什麽東西在心底蘇醒過來,而這種感覺,卻讓我不安。

所以,我拒絕了她的告白,因為害怕自己會喜歡上她,為了讓她死心,我對她說出了她根本不可能做到吊件。可讓我沒想到的是,她竟然做到了。我再也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她。

在紐約的那兩天,是我一生中最明亮的日子。那種我曾經以為永遠不會有的幸福快樂的感覺,奇跡般的出現。

在許願池爆那個我沒有告訴她的願望就是,希望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和她在一起。

我以為,隻要在一起了,就可以麵對一切阻礙,前方的愛情,不會是遙遙無期。

可是,我錯了。我忘了自己是注定不配有愛的。當把她從南天成手裏解救出來後,我就下定了決心,和她分手,離開她,不再給她帶來傷害。

她說,你是喜歡我的!是的,我的女孩。我是喜歡你的。因為喜歡你,所以不想讓你受到傷害。因為喜歡你,所以不能和你在一起。

可是,當那雙手的溫暖裏開我時,仿佛整個世界都離我而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慌恐。已經下定的決心在此刻動搖了。

看著她的背影,心痛如斯。終於忍不住,我做可人生裏最堅定的選擇,握住了那雙手。如果明明很相戀,如果明明很幸福,那麽,就在一起吧。我想要為你改變生命裏的注定,哪怕,迷失在莫測的命運裏,哪怕。付出生命的代價。

記憶裏,我們似乎總是在愛情裏流浪,牽著手,便忘了自由。匆匆一瞥,便以為是天長地久。

母親在夢裏無數次對我說,不要有感情,不要有愛情。你忘了麽?你忘了麽?仿佛墜入了無底深淵。四麵的回聲蕩開。我發瘋似的想問她,為什麽要和他訂婚?

那個雨夜,天地間一片黑暗。我什麽也看不見,卻,看見了她。

看見她的那一刻,我什麽都不在乎了。終於明白,我想要什麽了。

我想要,和她在一起。

請母親見證,用生命起誓,我愛她,至死不渝。

那個夏日的午後,遇見她,是生命裏最美的相遇。我最愛的女孩,謝謝你,讓我相信愛情。謝謝你,讓我擁有了愛。

我決定退出娛樂圈。那些名與利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我隻是想和我愛的人在一起,過平凡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