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淩風一臉黑線看著沈勁。

他有那麽記仇嗎?

回憶一下自己的處事方式,好吧,慕淩風承認自己還真有點記仇。

得罪他的人,當時沒有報複回去,以後逮著機會了,他都會報複回去。

他就是有恩報恩,有仇報仇的人。

老天爺安排給他的老婆,行事作風跟他頗為相似。

“老板,什麽時候帶老板娘過來,讓我們認識認識,免得老板娘來了咱們商場,我們都不知道還收她的錢。”

沈勁是知道慕淩風閃婚的事,但不知道老板娘是誰。

唐曉旭見過,他問唐曉旭,但唐曉旭不告訴他。

說老板沒有完全公開,他一個打工仔,不好多事。

其實是唐曉旭擔心沈秀蘭會對章鈴不利。

慕淩風神色溫柔,說道:“等我和她辦婚禮,你就知道她是誰了。”

“她很少來逛天宏商場,就算來了,也沒事,她並不想讓人知道她是天宏的老板娘,我也給了她一張會員卡。”

沈勁說道:“會員卡隻是有積分而已,積分積到一定的分後就可以當成錢來使用,抵扣相同價值的商品。”

“老板娘不想特殊化,那就隻能那樣了。”

沈勁知道老板明天會設家宴,宴請親朋好友,主要是讓大家認識老板娘,但沒有邀請他參加。

不是老板不重視他這個得力助手兼老友,而是他的妹妹愛慕老板多年,老板大概是怕邀請了他,秀蘭會跟著去吧。

老板無情的一麵,沈勁是非常清楚的。

如果讓秀蘭出現在老板的家宴上,他和老板十年的交情,也斷了。

老板還珍惜他們這份友情,他同樣珍惜。

所以明知道老板家裏明天會設宴,沒有請他,他也不生氣,反而鬆了口氣。

“老板娘,很好吧?”

沈勁試探地問了句。

慕淩風眼神深了深,答道:“在我眼裏,她很好。”

情人眼裏出西施。

慕淩風就是覺得他老婆很好。

這個時候慕淩風的手機響了。

他接聽了電話後,便對沈勁說道:“我有事,先走了,下次有空,約你出來聚聚,你可以帶著寶寶來,其他人,免帶。”

沈勁的孩子,慕淩風還挺喜歡的。

他允許沈勁與他聚會是帶上娃兒,但其他人,就不要帶了。

沈勁的太太,慕淩風都鮮少打交道。

“好。”

沈勁爽快地答應了。

他送慕淩風出辦公室。

跑來好友這裏炫耀的慕大少爺,來也匆匆,走也匆匆。

時間過得很快。

轉眼間,又是傍晚。

家裏隻有章鈴一個人。

老太太帶著一狗一貓不知道去哪裏玩了,慕淩風打回電話說他很忙,今晚無法陪著章鈴去醫院,讓章鈴自己去醫院。

章鈴做好了飯菜,自己快速地填飽肚子,就提起兩個保溫飯盒出門。

坐著電梯下到十八樓時,電梯停住,門開了,進來一對男女。

章鈴看到那個男人,眼神變了變。

這對男女是她幫母親看房時,偶遇到的,男人就是像芳姐的丈夫。

章鈴多看了那個男人兩眼。

察覺到章鈴的視線,那個女人上下打量了章鈴一番,問道:“你住在幾樓?我怎麽從來沒有見過你?新搬來的嗎?”

章鈴答道:“我住三十八樓。”

其他的,她就不答了。

沒必要。

聽說章鈴住在三十八樓,那個女人的眼神變得溫和了很多,但見章鈴又看向她身邊的男人,她又不爽了,說章鈴:“你老盯著我男人看什麽?沒見過帥哥,他再帥,已經名草有主。”

被章鈴多看了幾眼的男人,飛快地看章鈴一眼,就擁住那個女人的肩膀,柔聲說道:“寶貝,我眼裏隻有你。”

那聲音,章鈴聽著都覺得惡心。

跟她家淩風一比,淩風的聲音簡直就是天簌之音。

“你別誤會,我是覺得你身邊這位先生眼熟得很,好像我認識的一個人。請問先生是許進彬嗎?”

章鈴早就忘記了表姐夫的名字,霍明芳回來後,她問了芳姐才知道表姐夫的名字。

那個男人愣了一下,“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記得你,咱們認識嗎?”

像章鈴這麽漂亮的女人,他要是見過,肯定有印象的。

確定了是自己的表姐夫後,章鈴態度轉冷,冷冷地質問許進彬:“你還記得霍明芳嗎?怪不得我姐說生活困難,說老公一個月隻給她幾百塊的生活費。”

“現在物價那麽高,一個月就給幾百塊錢的生活費,還有三個娃,日子怎麽過?”

“原來你的錢都花在其他女人身上了。”

許進彬的臉色劇變。

是霍明芳娘家這邊的親戚?

是了,霍明芳帶著三個孩子回了娘家,夫妻倆聯係上後,他還給妻子轉了一千塊錢。

霍明芳收到錢還很開心。

以往他給霍明芳的生活費是很少。

他覺得霍明芳在家裏有地方住,家裏還種有田地,有得吃,不需要花什麽錢,一個月給霍明芳幾百塊錢足夠。

不夠花,她自己想辦法去。

別人的老婆,也生兩三個孩子,還能上班賺錢,又能照顧家庭,將一個家打理得整整有條的。

怎麽他的老婆就不行?

在家裏帶娃就不上班賺錢,就知道跟他要錢,他上班那麽辛苦賺到的錢,為什麽要給她花?

他又不欠她的。

他爸也教過他們,不要隨便將工資交給老婆管,免得她們拿錢回去幫助娘家兄弟。

扶弟魔,扶哥魔,多了去。

霍明芳的娘家就有哥哥,聽說哥哥沒有錢結婚。

他的工資若是交回來,說不定霍明芳早就拿回去給她哥結婚了。

況且,當年,老丈人他們都不同意他和霍明芳在一起。

許進彬始終記恨著霍家不同意他和霍明芳在一起的事,他們越是反對,他就非將霍明芳哄到手不可。

霍明芳是個戀愛腦,看臉,聲控,他長得俊,說話的聲音也挺好聽的,將霍明芳迷得團團轉,不顧家裏反對,堅持要嫁給他。

還偷了戶口本跟他偷偷領了結婚證,生米煮成熟飯,然後跟著他回老家。

婚後,他借口說沒有錢,不給霍明芳回娘家。

他收入其實不錯。

隻是不想將錢花在老婆身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