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劇場也放電影。這還有情可原。都講經濟效益嘛。不空著就是了。

糟糕的是,這幾年常有什麽歌舞團來演出,都是大城市來的。幾個老戲眼看過一兩場,再也不去看。那是些傷風敗俗的東西,不堪入目。你看那衣服穿的,薄如蟬翼,赤身**一樣。你看那腰扭成麻花,那屁股蛋子能蕩到屋梁上!說這舞叫什麽“爹死狗”?這不糟踐人嗎!可這些傷風敗俗的玩意兒,偏偏有人看,而且場場爆滿!那些牛仔褲、披肩發在賣票口擠得打旋。場內歌舞已經開演,大門外還有不少人等退票。

某日,省城來了個歌舞團。剛下車便被無數個小青年圍上了。一片掌聲歡呼聲。幾個老戲眼縮在台階一角,乜著眼罵:“犯賊!”但沒誰理睬。演員們正朝劇場大門走來。人潮洶湧,都跟著往前擁。幾個老漢一時躲閃不及,被踩得人仰馬翻。好不容易爬起來,跳腳大罵。惹得一群年輕人哈哈大笑。胖大老漢狡黠地眨眨眼,大笑起來。轉身對幾個老夥伴說:“甭生真氣!毛頭小子們就這樣。當年咱年輕那時候,不也跳牆爬樹,敢拿竹竿捅城隍奶奶?哈哈哈!……”幾個老頭翻翻白眼,這胖家夥倒想得開!

果然,歌舞團演出第一場,胖老漢就去看了。以後場場都看。而且都坐第一排。並以勇士自居。一散場出來便向幾個老夥計賣弄:“咋?也沒把我吃啦!倒覺年輕了幾歲,長精神呢!”幾個老戲眼正不耐煩,便奚落他:“把你能的!”胖老漢一挺脖子:“咳!信不信由你。說跳那舞減肥呢!”“減肥?那你也去跳吧!”“跳也不咋!犯法不成!”胖老漢較起真來,有點火。一群老戲眼異樣地盯住他,像盯一個臭雞蛋。就憑他那一堆山丘樣的肥肉,也想去跳舞?真他娘的亂套啦!

這一天,大家不歡而散。

以後的日子,胖老漢是不是真去跳舞了,不得而知。但他很少到台階那兒去了,倒是千真萬確。後來一年多時間,又有兩個老戲眼相繼去世。餘下的三五個依然常去台階那兒坐坐。時常望著川流不息的大街發呆,半天不說一句話。

台階依舊,而故人漸稀。

這裏,曾是那麽顯赫的小城一角,而今再也不被人注意。偶爾,他們中的某一個,會忽然幹澀地舔舔舌頭,說:“忙。大夥都忙呢!”

“可不。都忙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