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如果有人問江一山,你存在了那麽多年,見證了那麽多的事,麻煩你給這個地方起個名字吧。 那麽他會說這是一個垃圾桶。因為這兒的東西多到你想不出來,多到連最高科技的儀器也算不出來,這並不算什麽,最可惡的是,那些物種偏偏都是殘破不全的,至少在他看了億萬件後都沒有看到一件堪稱是完美的產,弄到最後他都有些審醜疲勞了。隻覺得那些都是別處遺棄出來的,隻是到了這兒,觸到了某個裝置將其重組出來。那所謂的賦予生命,在他看來真的是糟蹋能源。

所以,他真心的不太喜歡這兒。

更何況無風,也就是他的鳳兒,竟然為了救這個殘破的世界,耗盡了能源。

如果說看到醜陋心情不佳,那麽看到心上人作歿更是不佳中的不佳。

那時的江一山還叫作無崖,看著失去生命跡象的同伴,那心情更是非筆墨能形容,雖然焦心,但是卻並不擔心,他二人異體同生,如今自己還活著,那麽對方就有活的希望。隻要他活著,並有足夠強大的能力,便能將對方救活。

那時的他隻是想著救醒她之後,兩人就離開這兒,回去或是繼續遊曆,皆隨她願。然而一切並沒有按著他的想法進行。

重生之法被人破壞!

當人在世間這個大染缸裏麵哪有不沾上一點半點的,他不是神,也不是佛,雖說自小的教育很多,但最好的教育也敵不過在社會上走上一圈。他已不再是那個終日呆在實驗室裏麵隻知研究的無崖了。曆經數十萬年,與同伴攜手閱遍他人生死,看得多,感悟的也多。

無歡與無憂的出現打亂了他所有的計劃。

麵對著執法者,他並不認為他們會是來接他們回去的,與其被捉回去接受裁判,倒不如放手一拚。最重要的是他們所做的事,恰恰阻礙了他。

死的人太少了!

絞盡心思才挑起的戰爭,居然給人破壞得七七八八,他不是嫌結束得太快,而是死的不夠多。

亡靈太少,而具有異能的亡靈更少,這樣成功的機會將會大打折扣。所以他不得不暗暗對付他們。

沒想到最後還是給發現了。

當無歡打散那些魂靈時,他覺得散的不是那些魂靈,而是自己。心裏的灰涼比當日親眼看著無風離去還要厲害,瞬間絕望湧上了心頭。他明白對方的心情,當日無風離去,自己又何嚐不難過,但想著自己還在,還能替她重生,所以才沒有氣餒下去。他想告訴他,無憂還可以重生的,可惜他沒有聽自己說。直到很多年之後,他才恍然過來,無歡並非不會複活無憂,隻不過他發現她的心已非屬他。若然他知道自己與鳳兒的情誼,那麽他定是不願看到他們兩相要好,而他自己卻是孤家寡人。嗬嗬,這便是人性,這才是他們千萬年來苦苦壓抑的情感。他們並非無情無欲,隻是在成長的過程中生生地給剝離了出去,可一旦觸及,身心裏那“挖”出來的坑便會漸漸填埋。

如果他想令他的鳳兒醒來,那麽首先就要將阻攔者一一清除。

可是他的鳳兒並不想他犯下殺孽,更不想他殺害同類。那麽他要做的便是……

他想他的鳳兒醒來,看到的是一個美好的世界,沒有戰爭,沒有殺戮,沒有欺騙,沒有爭奪。就如他們生長的星球那樣,美得讓人感歎,美得讓人挑不出毛病來。

“鳳兒。”

輕輕地語音帶著數百萬年的情誼嗬在她的耳邊。

他知道她聽得到。

他知道她也明白自己現在究竟在做些什麽。

為了他們美好的將來,有些事,他不得不做……

銀芒驟強,欲將一切化為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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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氣繚繞,琴聲幽幽,初時極低,似有似無,但卻是低而不斷,有如遊絲隨風飄落,卻又連綿不絕。不知何時調子一變,琴聲逐漸增大,但仍是十分柔和,聽不出是何曲子,卻讓人暖入心肺。

驀地,琴音一顫,倏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串簡單的音符,如漏風的山洞裏傳出的呼嘯之聲。可在這一連串似呼非嘯的聲音後,緊跟著的是一聲輕脆的響音,悠悠的笛聲漸漸成形!

淩天恒不禁愕然轉頭,隻見坐在小幾前的燕若夢從哪裏取出了一支笛子吹了起來。初時想來是試音,隨後找著音後,也漸成調子,倒也聽得入耳。

他又驚又奇!

她不是說她五音不全的嗎?她不是說除了電子琴,什麽樂器都不會的嗎?為何她卻會吹笛子?吹笛不是彈琴,不是用手亂撥就行了,它用的是氣,還要有精準的指法。

一想到她的指法,不禁想起之前教她擲暗器的情形。她的手指呀,還真的是適宜練鐵沙掌的,一點兒也不靈活。手把手地教她如何在指間夾住細小的暗器,可教了很久,都是一個結果,暗器從她的指縫裏掉了下來。不是她的指縫疏,而是手指太僵了。僵硬得直直的,連屈一下都困難。那時候他真的不明白她怎麽就能把伏魔棒耍得行雲流水的,最終不得不歸根於那棒子夠粗,而她又是用整個手掌抓著的,不是夾在指間!

他瞧著她指尖輕輕地按在笛子上的圓孔上,然後輕輕地抬起,再按到旁邊的圓孔上。動作很慢,但起碼配合著她吹氣的力度,音已成。

幾個調子後,笛音漸漸上了軌道,想來她已找到了竅門。淩天恒嘴角微微勾了勾,手指一動,配合著她的笛聲彈了起來。

因為不熟練,燕若夢吹得很慢,很多時候還走了調。淩天恒並不急,放慢了動作等著,若是吹錯了,則急急一撥琴弦補上個調或是亂上個音,倒也能配合得上。

清風襲襲,流水潺潺,琴笛相合又是在何時何地與何人?

“公子如何稱呼?”

清清的嗓音帶著一分甜膩,是他聽到過的最好聽的聲音了。

“淩天恒。”

雖然來了這邊也有數十年了,偶也與人交往,但這兒的禮儀卻還是學不會,那文芻芻的談吐實在讓他覺得矯情。

是的,他學了那麽久,看了那麽久,也就是“矯情”二字最為適合他評價這個社會的人際圈。

可是眼前的這個衣著暴露,卻又令人覺得直爽的女子,倒讓他眼前一亮,總算讓他不再害怕接觸這一方水土的紅粉佳人。

“那我喚你淩大哥可好?”

甜甜的笑容毫不吝嗇地展現給眼前的這個陌生男子,仿佛她看到誰都如此爽朗,但又覺得她僅僅隻是對自己而已。

“好。”

他知道這邊的人有以“淩”為姓的,也多是以為自己是姓“淩”的。素不知其實他們那一族是姓——淩天。

在這個社會裏,二字的姓也並不是說很稀有,三字、四字甚至更多字的姓大有的在。可是偏偏他這個姓也太特別了。

“淩天”?

淩駕於天上嗎?

當初第一個人問自己,報出姓氏後,換來的是提刀追殺。當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仍是如此的時候,他不得不反思了,是不是自己的姓有問題。

這兒最大的官兒是天子,其次是各個諸侯,而他偏偏卻姓“淩天”,要淩駕於天上。人家不拿刀斬你,還斬誰呢。自此之後,他再也不向別人說自己的姓了。實在逼不得已,就報上全名。奇怪的是,問他的人要麽便稱他為“淩公子”,要麽就是“淩先生”,或是“淩兄弟”等等。皆以“淩”字在前,冠上其它的稱謂。弄了很久,他才明白,別人是以為他姓“淩”。

為免卻再招惹來麻煩,他並沒有去辯解,隻是含糊的應著。久而久之,他也把自己當是姓“淩”的了。

可是如今,瞧著眼前這個女子,不知為何,他隻想明明白白告訴她,其實自己並非姓“淩”,而是姓“淩天”。可是話到嘴邊,卻又吞了回去。

姓名不過是個稱呼罷了,在他那邊,更多的時候是排行或是輩分稱呼對方,很少會用到名字的。隻有在重大的儀式裏,才會由大祭師或是族長念出自己的名字,旁人則是知道罷了,而不會喚出來。

他沒有再去解釋,隻是含笑頷首。

少女笑靨如花,幾下就已經奔到他的麵前來,瞧著他的琴,讚道:“你彈得真好聽。”

他也稍稍頷首,微笑著回道:“姑娘的笛子吹得也挺好。”

他記得這兒的人是很著重禮儀的,男子可不是能隨意問女子的姓名,既然人家沒說,他自然也不方便問。

“哪裏,隨意吹吹罷了。”少女嬌笑著,倒也懂幾分謙虛,而非大咧咧地受著,可轉而又稍稍驚呼了聲,“噢,瞧我,都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絲絲。”

他瞧向她,那一身的絲帶,配上這名兒,還真是挺適合的。

(ps:最後再見一見絲絲吧,話說我挺喜歡她的。這個世間,真的沒有幾個人肯為了別人付出自己的生命,包括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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