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吆,這不是時大少嘛,好久不見啊,在忙什麽業務呢?”
“據說忙著撿垃圾呢,天天忙的連學都不上了。”
“撿垃圾?哎呀媽呀,那不是把這屋子都熏臭了,快讓人把他拉出去,太髒了。”
“時大少長得那麽好,還用得著撿垃圾啊,稍微犧牲點色相,肯定有大把人捧場,那可比撿垃圾強多了……”
“哎,好看的人就是有優勢,就算是家裏破產了,也比我們這些歪瓜裂棗有出路,起碼能靠臉和屁股吃飯。”
“你以為破產這回事還是人人都能那麽好運遇上的,我們可沒那個福分哈哈哈……”
“哎,真是風水輪流轉,以前這時大少清高自傲的很,眼睛長在頭頂上,一點兒都不把我們這些人放在眼裏,沒想到也有今天哈哈哈……”
“……”
那群富二代你一言我一語,說話陰陽怪氣,極盡挖苦諷刺。
時夕握緊拳頭,克製著自己想要拔腿跑出去的衝動,可是那些碾壓自尊的侮辱仍然無孔不入地鑽進他的耳朵裏。
他閉上眼睛,一時隻覺得天旋地轉。
他想不通,為什麽這群人對自己惡意這麽大,自己從前有做過傷害這些人的是嗎?
不過是覺得和他們合不來罷了,為什麽在他們眼裏就是清高自傲眼高於頂,他們到底為什麽恨不得把自己一腳踩到泥裏?
“時夕,來,難得今天高興,陪我唱一首歌,”宋萬壯碩的身體歪歪扭扭地靠在時夕身上,壓的瘦弱的時夕幾乎站不穩,他抬手招呼小弟給他拿話筒。
“我不會唱歌,”時夕搖了搖頭,睜開眼睛看他,眼角微紅,他放軟聲音,“宋哥,我弟弟呢,能不能把他放了,他還在生病不能耽誤……”
“吆,這次怎麽這麽乖,不直接喊宋萬了,知道叫哥了,”宋萬哈哈大笑,囂張地拍了拍時夕的臉頰,“不過你可別糊弄我,誰不知道你時大少唱歌好聽的都能當歌星了,對了,你還會彈吉他,那次我記得你在酒吧搞同學聚會彈過一首英文歌。”
“現在一隻胳膊不能動了,那就不用彈了,唱一首吧,”宋萬瞥了一眼男孩胸前挎著的胳膊,又補充一句,“就唱你同學聚會的時候唱的那首,唱得宋哥高興了,宋哥幫你好好教訓教訓打你的小兔崽子。”
宋萬狼一樣的眼神緊緊盯著手下的這個男孩,一副想要將男孩生吞活剝的恐怖表情。
那時候,男孩幼稚的正義感耽誤了他閑暇之餘的狩獵,他惱怒到想狠狠給他一點教訓的時候,卻意外的發現這個男孩比自己調戲的女孩更有味道,不僅長得好看,那身清高出塵的氣質,更是惹人犯罪。
男孩或許從沒想到過,自己完全不經意的一次善舉,卻是惹火燒身,被一雙惡狼的眼睛狠狠盯上了。
後來男孩參加同學聚會,在酒吧舞台上唱歌的時候他恰巧也在場,他當時就想,總有一天,他要把這個在舞台上像是會發光的男孩拉下來,踩在腳下任他予取予求,現在終於到了得償所願的時候了。
時夕閉著眼睛,宋萬手勁不小,拍得他臉頰麻木的疼,那股被迫屈從的屈辱感讓他鼻頭發酸,可他卻不敢反抗什麽。
“宋哥,能不能把我弟弟先送回醫院,”時夕抬眼看了看他眼角猙獰的疤,又馬上垂下眼。
原來他還憑著一股倔強能夠和宋萬針鋒相對,現在氣勢一旦輸了,就開始全麵丟盔卸甲,他輕聲說,“隻要你不動他,讓我做什麽都可以。”
“你弟弟,嘖嘖,真是個好哥哥,早知道你弟弟這麽好用,我當初就不在你身上費那麽大勁了,”宋萬粗糙的手指揉捏著時夕的臉,眼神陰沉地看著他,“可惜,你竟然賣了自己的初*夜,你宋哥我可是生氣的很。”
“你知道,女人貞潔要是沒了,這個女人就不值錢了,今天你要讓我們這些人都滿意,我才能放了你弟弟。”
“臥槽,宋老大,我沒聽錯吧,時大少真的當鴨子了?”
“誰運氣這麽好,能抱得美人歸?”
“宋哥,時少啥時候在你這裏掛牌,我怎麽也得光顧一下這朵帶刺的藍玫瑰……”
“……”
那群富二代聽到時夕已經下過海了,一時就炸了,紛紛聒噪起來。
“就今晚,你們都有份,等我盡興了,他就是你們的,”宋萬朝那群富二代回了一句,接著扭過頭來捏著時夕的臉左右端詳著,眼角的刀疤隨著狠厲的表情危險地**,“時夕,原來我縱容你,也不過是因為我珍惜你,現在既然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了,我也沒有必要把你當成個寶貝疙瘩,敢讓我宋萬吃憋,就得受點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