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乍現殺機

一大早,貓了自家花園裏打理種下去的土豆、玉米、西紅柿。要說這三樣東西,那可不得了。

先說土豆,俗稱馬鈴薯,祖籍南美洲,最早是印加族人開始種植的,叫“扒扒”,不僅可食用,當時還被當藥用。1537年才傳入歐洲,進入中國最早記載為清朝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刻印的福建《鬆溪縣誌》。土豆每年可栽種兩季:春土豆、秋土豆、畝產4000斤左右,高產的可達5000斤。馬鈴薯產量高,對環境的適應性較強,利用塊莖無性繁殖時,在土溫5-8℃的條件下即可萌發生長,最適溫度為15-20℃。適於植株莖葉生長和開花的氣溫為16-22℃。夜間最生態環境塊莖形成的氣溫為10-13℃(土溫16-18℃),絕對是適合長安附近種植的。

接著說玉米,原長美洲,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才輾轉流傳至歐洲和中亞。明朝嘉靖年間,據說才由到麥加朝聖的回教徒帶來中國,所以又有“西番麥”,“西天麥”之稱。最初是皇帝的專利品,故有“禦麥”之稱。後來才在華北一帶種植,一直到清代,才推廣到南方。玉米喜溫,種子發芽的最適溫度為25~30℃。玉米為短日照的四碳植物,在砂壤、壤土和粘壤土均能生長,耐鹽堿力較差。玉米全生育期90~150天。可分為苗期、穗期、花粒期3個生育階段。我手裏的玉米種是超甜玉米新一代特色品種——含sh2超甜基因的“種都水果玉米”,這種玉米美味如甜牛奶,並像水果一樣摘下就可以生吃。畝產可達到900公斤左右,若種植得當,達到1100公斤以上的高產,也不是不可能的。

最後說西紅柿,也稱番茄,最早生長在半生半長在秘魯的叢林中,當時叫“狼桃”,由於它色彩極為鮮豔最初人們都認為它是一種毒果。到了16世紀,英國有一位名叫俄羅達拉裏的公爵遊曆來到了秘魯,非常喜歡當地這種桃,於是,他把它帶回英國皇宮,作為珍貴的禮品奉獻給他的情人——當時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從那以後,西紅柿在異國他鄉的土地上被大量地種植,但隻限於觀賞。到了18世紀,法國有一位畫家禁不住誘惑,決心冒死嚐一嚐這“狼桃”果的滋味。結果發現這種果實酸甜可口。至此,西紅柿才在歐洲開始廣泛種植。至明朝中期,番茄才傳入中國。番茄是庭院(露地)蔬菜中的“菜魁”,其深受歡迎的原因有二:一是極易種植,隻要陽光、水分充足,則有開花結果之強勢;二是自然成熟的番茄,口感極佳!比之超市所售番茄,不可同日而語。但番茄雖易種植,卻對低溫極其敏感(經霜的番茄苗,如同被開水泡過一般),故春天移栽,切忌過早。要說我手裏的番茄種子,可是號稱畝產之王的荷蘭番茄,畝產可達到6000公斤到7500公斤,口味甘甜微酸,清香可口,可謂生吃做菜兩相宜。當初我可是想作為村裏的支柱產品才買的。

細細的給種下去的種子澆水後,有精心培了一遍肥,一個人在院子裏忙的渾天黑地,卻樂此不疲。

為了不給笨笨可乘之機,專門讓人給園子用籬笆圍了起來,又關照雙兒,絕對不能讓笨笨接近我這園子十米之內,雙兒執行起命令來那是沒話說,直接給笨笨趕了外院裏,連笨笨的窩都挪出去了。就為這個,笨笨這兩天還鬧情緒,結果在雙兒的強力鎮壓下,老實了。

忙完,蹲了田邊上看看自己這兩畝田,流著口水傻笑,這得好好種,等種出來就在莊子上推廣,嗬嗬,到時候,前景無限啊!

“樂休!”聽聲音就知道是程福之。

“咋了?”我站起身,果然看見程福之風風火火的走過來。這貨進我家就跟進自己家一樣,也沒啥忌諱的。上下打量了福之一遍:“昨晚上回去沒被老爺子拾掇?以為你今天躺了家裏療傷呢!”

“嗬嗬!”程福之笑笑:“有老娘護著,老爹沒敢動手!”

昨晚上這貨一嗓子“原來是你”,直接震驚全場,清河公主李敬更是急得直給程福之打眼色。

連李大帝都問:“福之為何如此驚訝?”

結果程福之眨眨眼,撓撓頭說:“小時候見過公主,後來一直沒見麵,直到上次遊曲江的時候,遠遠看見一個佳人,當時就一直記掛了心上。結果今日見了公主才知道,當時的佳人就是公主,一時喜不自禁,所以忘形。還請陛下責罰!”

清河公主李敬聽了這話,臉色才輕鬆下來,但還是橫了福之眼。我剛好就在福之後麵,兩個人的小動作看的那是一清二楚,想來老妖精夫婦也看見了。也就李大帝和長孫皇後因為位置關係,沒看見罷了。

這種場麵,當然不會有人打破砂鍋問到底的來拆穿福之的假話,所以也有被他混過去了。

李大帝還樂嗬嗬的說了句:“原來你還是個多情種子,不過也算一段佳話了。”

後來大家散場,老妖精直接給程福之提溜了回去,我也沒機會問他,原本以為又要一場家庭暴力了,想不到有護犢子程裴氏在,福之這關倒也過的輕鬆。

“你跟清河公主兩個眉來眼去的,到底鬧啥幺蛾子?”給身上土拍拍,我問道。

“你看出來啦?”程福之一臉驚異。

“傻子才看不出來!”我鄙視的看看程福之,這貨就不是塊兒演戲的料子!

“那是,你那麽聰明個人,啥能瞞的過你呀!”程福之笑的開心,眼睛裏居然有一絲小得意?!直接給在“客回頭”酒樓發生的事兒跟我講了一遍:“當時隻覺得那小子娘娘腔,不合我脾性,誰知道她就是清河公主呢!”

“你小時候不是見過清河公主麽?”我問道。

“那才幾歲,這麽多年了,早忘了長啥樣子了。”程福之大大咧咧的說道。

這到是,我點點頭,別說小孩子長的變化快,就是一個十幾年不見的老同學猛的出現在你眼前,你也要看清楚了才能認出來不是。

“今兒來找我啥事兒?”給鋤頭抗了肩膀上,程福之這家夥來了,今兒這種地的時間就算結束了。

“約你明兒去打獵!”程福之起勁了。

“打獵?”我這興頭兒也上來了:“還有誰?”

“你、我、加上寶琳三個人!”程福之掰著指頭數著:“加幾個護衛。”

寶琳?該不會是尉遲恭那老東西的兒子尉遲寶琳吧?

“這寶琳是誰?”我試探的問道。

“鄂國公的兒子啊,還能是誰?”程福之一臉理所當然。

“不去!”一捂額頭,我痛苦的歎口氣:“我昨晚都那樣了,咋尉遲老黑還不放過我呢?”

“其實吧,聽說昨晚尉遲紅對你的印象好的不的了!”程福之一臉得意。

“啥?!你不是說她最討厭文鄒鄒的書生,最恨人吟詩做曲兒了啥的麽?”我一愣。

“五歲以前差不多就那樣子!五歲以後,我也沒見過那丫頭。”程福之笑的開心:“你又沒問我她現在喜歡啥?”

天旋地轉,兩眼發黑。誰說老實人不會演戲的?我早該想到,這老妖精的種兒,怎麽可能是個缺心眼兒。

“程福之,你要死呀你,我這麽幫你,你居然害我?”我一把給鋤頭掄了一邊兒,掐著程福之的脖子叫道。

力氣沒他大,程福之倆手一擼,就給我胳膊架了一邊兒去:“嗬嗬,好兄弟應該同患難嘛,我都去當這駙馬了,怎麽能忍心看了樂休你形影孤單呢?”

“少來,你娶個公主是好日子剛開始,我要娶了尉遲老黑的丫頭,那就算好日子到頭兒了你知道不?”抓著頭發蹲了地上生悶氣。

“哪有你說的那麽糟糕,我都打聽過了,人家雖然拳腳厲害些,但也是大家閨秀呢!我娘功夫就比我爹厲害,倆人不是照樣過。”程福之蹲了我邊兒上:“再說了,你也跟我說過,到了咱這身份,這婚姻大事能由得了自己做主?”

“那可不一樣,老爺子起碼有還手的餘地,我呢?還不被掄了房梁上去?”我氣呼呼的說道。

“怎麽可能?她要是真敢給你掄了房梁上去,你就敢一紙休書給她趕回家去!”程福之拍拍我的肩膀:“到時候兄弟我挺你!”

真到時候就歇菜了,你挺屍去吧你!

恨得沒理程福之,站起身悶頭往屋子裏走。

“咋了?真生氣了?”程福之跟了後麵叫:“那你明兒打獵還去不去?”

“不……”才說了一個字,我突然腦子一轉,得罪不了尉遲紅,得罪尉遲寶琳應該也行不是?尉遲老黑和黑白雙氏可就這一個兒子,得罪他兒子的後果比得罪他都嚴重,趁了這機會給尉遲寶琳得罪個徹底,再不行幹脆跟他打一架,他尉遲老黑還能把閨女嫁給我?雖然注定是被暴揍的下場,但長痛不如短痛不是?再說了,有程福之在,還用擔心被揍死?

“不去是傻子!”我回頭看看程福之:“今兒不理你,讓你演戲算計我!”

“嘿嘿!”程福之笑著點頭:“就知道你這脾性,行,那我先走,明兒來找你,要不你還指不定轉了哪兒去呢!”

切,臨走都不忘損我一句!

第二天一早。

雙兒捧了一身月白色新衣服進屋:“少爺,今兒穿這身兒吧,我新做的!”

“那可不行!跟了福之去,指不定就滾的跟個泥猴子似地,糟踐了新衣服。”我搖搖頭,今兒是故意找抽去了,穿啥新衣服,浪費。

“那啥,雙兒,你有軟蝟甲了啥的沒?”我試探的問道。

“啥叫軟蝟甲?”雙兒瞪大了眼睛問我。

“就是外麵都是刺,穿了身上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坎肩。被人家打一下,能給人家手紮德像篩子似的背心兒。外麵再套件衫子,別人還看不出來。”我連說帶比劃的。

“這外麵都是刺了還怎麽套衫子啊?”雙兒捂個嘴笑:“那不給衫子都紮破了?”

咦,對呀,很有道理,原來金庸大大忽悠我來著。

“那有啥魚鱗甲、護心鏡的沒有?”

“少爺又不是去打仗,要這些幹啥?”雙兒又問:“這些寶貝可不是一般人家有的,咱莊子上肯定沒有。”

“哦!”我點點頭,給一件青色衫子套了身上,心裏總覺得這防禦力差了點兒。

算了,還是自己動手做吧。

讓雙兒向老關叔要了些毛竹片子,按著身量劈成長短合適、寬度約五、六公分的竹片,然後用鞋錐子錐洞,再用細繩子連起來做了件簡易竹片甲圍了胸腹間。然後再在外麵套上衫子,嗯,有點兒安全感了。

“少爺,你這是幹啥?”雙兒看得莫名其妙。

嗯,這個,是不是要先給這丫頭打個招呼,否則等會兒鼻青臉腫的回來,別嚇著她。

“少爺我早上給自己算了算,今兒去踏青可能有皮肉之痛,所以提前預防一下。”我信口胡謅。

“那不行,要不你別去了?”雙兒一下就緊張的小臉繃緊了。

“不去也不行,這場皮肉之痛是免不了。行了,別問了,天機不可泄露!”我搖搖頭。

“那我跟您去,一定護了您周全。”雙兒一臉嚴肅。

搖搖頭,這等會還得裝二皮臉招惹尉遲寶琳來著,可不能讓雙兒看見,否則自己還真不一定能抹下這臉來裝不是:“這是注定了要少爺我擋的,你放心,有福之在一旁,沒啥問題。他的功夫可厲害著呢!”

估計雙兒見識過程福之的武力指數,所以想半天點點頭:“要不您帶上笨笨?”

呃,還是不行,帶了笨笨去,那到時笨笨發起性子來,事情就鬧大了。

繼續搖頭:“笨笨也不行,聽話,有了這個,少爺我保證沒事。”胸口拍的啪啪響,結果被硬竹片子膈的自己手疼。

“那少爺一定當心!”雙兒還是一臉擔心的樣子。

“知道了,你就把心放了肚子裏。保證囫圇著回來。”這回點點頭:“你在家裏給我的菜園子看好,我可種了不得了的東西在裏麵知道不?”得給這丫頭找點兒事兒做,否則她就得蹲了莊子口等我一天。

這兒稍微等了一會兒,程福之帶了倆護衛就來了。

“今兒運氣不錯,老爹心情好,讓我給那匹‘烏雲踏雪’騎出來溜溜。”程福之咧著大嘴笑道:“樂休你就騎我的栗子黃吧!”

點點頭,對我來說,有個代步的牲口就行,騎啥都一樣。

“小公爺,你一定給我家少爺照顧好,他不認識路的,您千萬別給他丟了外麵。”雙兒悄悄給程福之拉了一邊兒嘀咕了一陣,然後一直叮嚀程福之。

“丫頭,你就放心吧,要是你家少爺回來少了一根毫毛,你就拿了我是問。”程福之滿口答應。

跟著程福之和他的倆護衛,一行四人騎了馬,馬上裝備了弓箭腰刀,水囊幹糧,一路煙塵的就向莊子外奔去。

一路騎了有近一個時辰,這兩條大腿內側都隱隱作痛了,才來了一座林子跟前兒,林子左邊兒還有一條河,是到哪兒了我根本弄不清楚,也懶的問,還怕程福之不給我送回去?

遠遠看見一個黃袍白臉兒的威武青年跟兩個護衛裝扮的人坐了林子邊兒上的樹底下等著,三匹馬自己晃悠著在一旁悠閑的吃草。

“寶琳——”程福之這嗓門大,遠遠就招呼。

黃袍白臉的青年聽見程福之的聲音,遠遠招手。

加快了速度,奔到尉遲寶琳近前停下,程福之呼的就跳了馬下麵,和等候的尉遲寶琳笑著一拍掌。

我沒下馬,不是想現在就惹尉遲寶琳,而是真下不來了,這腿感覺跟不是自己的一樣。

“兄弟,過來摻一把,下不來了!”趕緊給程福之的一個護衛招呼。

倆護衛急忙過來給我架下來,到了地上還直不起腿,就跟半蹲了練馬步似了杵了那兒。

“樂休沒事兒吧!”尉遲寶琳是個自來熟,搶了身前兒就伸手給我摻住。

“尉遲大哥,小弟這屁股跟腿都不是自己的了。”我苦個臉笑笑。來了這大唐,還是第一回騎這麽長時間的馬,這身子板兒還真不適應。

“你們一路騎過來的?咋中途不休息一下?”尉遲寶琳趕緊給我扶著坐下,然後一臉不滿的看著程福之:“你個粗胚,當樂休跟你一樣啊?”

“嘿嘿!這不趕著過來跟你會和麽!”程福之撓著腦袋說道:“再說樂休一路也沒吭一聲,我就當他習慣騎馬呢。”

“沒事兒,坐會兒就好!”我笑笑。偷偷給這個尉遲寶琳打量一遍,年紀肯定比程福之大一點兒,身高跟程福之差不多,都能有一米八左右,雖然沒程福之體型那麽彪悍,但也屬於孔武有力型,兩個手滿是繭子,尤其是虎口,走路沉穩,腿粗胳膊壯,一看就是練家子,而且能跟程福之混了一塊兒的,那身手肯定不差。這等會惹毛了他,估計拾掇我也就一兩下的事兒。

尉遲寶琳狠狠瞪了程福之一眼,蹲了我跟前兒幫我揉腿,邊揉邊跟我說話:“樂休這是何苦,途中休息片刻也不妨,何必硬挺著呢?早聽說你是個硬氣人兒,可自家兄弟的,這就見外了不是。”

“就是。”程福之也蹲了地上粗手粗腳的給我揉另一條腿。

“你也不照顧著,這怎麽當兄弟的?”尉遲寶琳還是埋怨了程福之兩句。

“這個,我真沒事兒,歇會兒就好!”我這兒怪不好意思的,伸手還不打笑臉人呢,看了人家這做派,我咋忍心招惹人家不是。

什麽東西晃眼,我抬頭一看,媽呀好多箭尖兒,直對了背對著林子給我揉腿的程福之和尉遲寶琳。

“小心!”一下跳起來,一手一個給程福之和尉遲寶琳推到,眼看七八支離弦之箭直奔了我們三個過來,還有十幾支朝了四個護衛去的。想都沒想,直接撲了兩人身上。

“噗、噗、噗”背上和肩膀上痛的跟被人用錐子紮了似的。但還好,有自製的竹片兒甲護著,除了肩膀上一箭紮了肉裏,其他直接釘了竹片上,傷的不重。

烏鴉嘴,早上說啥滿身刺的話,這不就直接被釘成刺蝟了。還好人家都衝了胸腹位置射,否則肯定直接就掛了。

趁著對方第二輪箭沒射出來,我大叫著就爬起來:“散開跑!”喊完當先背著七八支插在身上的箭就往左麵的河邊兒跑去。

程福之和尉遲寶琳不愧是練家子,反應極快,一個向右,一個向後,一路翻滾著就給自己撤離了原地。

“撲!撲!撲!”第二輪箭全射了地上。

“啊——”一聲慘叫從林子裏傳出。

回頭一看,尉遲寶琳已經退到了自己的馬後麵,抄起馬背上的弓箭開始還擊了,撩手一箭,就射中一個。

“殺,一個不留!”林子裏一下子衝出來近二十來個黑衣蒙麵人殺手,人人手裏一把明晃晃的腰刀,分三組就朝我們三個殺了過來。

四個護衛還剩下三個,都抽了腰刀準備玩命。程福之也退到了那匹“烏雲蓋雪”寶馬後麵,一把扥出自己的腰刀:“寶琳,我擋著,你救樂休!”說完吼著就跟剩下的護衛殺進了殺手堆兒裏。

尉遲寶琳手裏箭不走空,一連射到四個人,然後一抽腰刀,直奔殺向我的黑衣殺手。

感覺背上濕漉漉的,估計肩膀上的血流了一身。一看五六個殺手衝著我就殺過來,咬牙忍著疼大叫:“他們人多,你們別管我,騎馬先走!”喊完也不管了,拚了吃奶的勁兒沿著河邊兒衝進了林子。咱自己心裏清楚,留了這兒也是累贅,幹脆跑吧,能引開多少殺手算多少殺手,等引了他們過來咱就跳河,憑了咱的水性,還能有一線生機。

臨進林子,看見程福之、尉遲寶琳和剩下的三個護衛身邊圍了七八個殺手,地上躺了五六殺手屍體,還有五六個殺手追了我後麵。而林子右邊居然又殺出十來個殺手。

“走呀!不然今天就都白死了!”我最後大喝一聲後,一頭紮進了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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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碼了六千字夜遊已經睡眼朦朧了,大大們先看吧,明兒咱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