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桐沒料到林霄凡會和他解釋這個,他微愣後立刻紅了臉。

所以林霄凡剛剛將他的反應都看在眼裏了?

“還有其他事嗎?沒有的話我就走了。”季桐想逃。

他現在和林霄凡之間雖然不再劍拔弩張,但也不想有更進一步的曖昧。

“沒了。”林霄凡也很幹脆,“就是怕你誤會,和你解釋解釋。”

“我沒有誤會,你也沒必要同我解釋這個。”季桐心虛地不去看林霄凡,“那我就先走了。”

季桐剛站起來,林霄凡就將他拉住:“現在時間不早了,要不一起吃個飯吧。”

“別急著拒絕,帶你去吃大排檔。”在季桐拒絕之前,林霄凡就先開了口,“你還沒去過恒陵市的大排檔吃過吧?”

確實沒有去過,季桐是入圈之後才來的恒陵市,那個時候的他根本就是拚命三郎,沒日沒夜看劇本,練台詞,學表演,把時間排得滿滿的,連給自己喘息的空檔都不留。

大學的時候他們倒是沒少去大排檔吃宵夜,那個時候的林霄凡挺接地氣,大排檔,路邊攤也不嫌棄,吃的津津有味。

隻是偶爾會帶著女朋友,總掃季桐的興。

入圈多年,季桐還沒單獨去過大排檔,他動搖了。

“可我們怎麽去?”都不是沒有名氣的素人,也不是隻有一小撮粉絲的十八線藝人。

兩人都擁有超多粉絲,尤其季桐的《戰士》還在熱播,這麽堂而皇之去大排檔,不被圍才怪。

可越是這樣,他就越想去。

太久沒有體會過普通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去哪兒去哪兒,想吃什麽吃什麽,這種看似簡單的生活,對於他們來說卻很難辦到。

出名要趁早,可出名之後失去的也不少。

“不用擔心。”林霄凡顯然早有準備,他遞了一個袋子給季桐,“把衣服換了。”

袋子裏是最為普通的牛仔褲和T恤,白色板鞋。

兩人雖然沒幾年就要三十了,可一個是明星,一個是大老板,保養的都好,要說少年感也並不誇張。

衣服一換,少年味兒就出來了。

季桐今天本來就在家裏休息,頭發洗了之後就著吹風吹幹,沒有做任何造型,最自然的樣子。

這麽一收拾,滿滿的學長味兒。和熒幕裏那個大明星不說毫無關係,但至少不會讓人一眼就認出來。

林霄凡和季桐穿的一樣,簡單的牛仔褲加T恤,再加一雙白色板鞋,清爽幹淨。

那一瞬間,季桐有一種回到校園時的感覺。陽光穿林透葉而來,落在少年身上,隨著少年的走動不斷跳躍,讓人看著就覺得歡喜。

哪怕是職業素養極高,在公司出了名嚴肅嚴厲的舒雅在林霄凡和季桐出門的時候也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前台小妹妹更是自他們出現就一直行注目禮,直到人走遠了,還在回味:“星月又簽新人了?”

“大方自然一點,你首先就不要把自己當明星,別人就不會懷疑。”朗雲總部就在市中心,從朗雲出來走不了多久就能到最繁華的商業街,林霄凡提到的大排檔就在商業街的美食街上。

所以他們沒有開車,直接走路去的。

上一次季桐獨自走在路上還是在醫院看到了悠蘭之後,情緒有些失控,那個時候他的名氣還沒有現在大,依然被粉絲認了出來。

要不是夏超及時出現幫他解了圍,那天他還不知道要怎麽脫身呢。

林霄凡讓他自然一點,他是一點也不知道要怎麽自然。

沒戴口罩墨鏡,就這麽堂而皇之走在恒陵市最繁華的中心地段,要知道這裏的人流量可不是一般的大,想不被認出來簡直不可能。

季桐覺得他大概是瘋了,才會按照林霄凡說的做。

可當時真就沒考慮那麽多。

這幾年都說他變了,連他自己也覺得自己變了。可是現在他又覺得他內裏其實是沒有變的,他還是有不安分的因子,還是有衝動。

“放心吧,你越是自然不在意,周圍人越是不會注意你。就算注意到了,你這麽大方自然,他們也會懷疑是不是真的本人。”

林霄凡絲毫不擔心:“這年頭長得像明星的人太多了,但真正的明星不會像你這樣跑來大排檔,所以你隻要不在意了,他們也不會真把你當季桐。”

季桐想了想,覺得這話有道理。

這年頭,但凡有點知名度的明星出門哪個不是前擁後簇,助理保鏢一大堆,墨鏡口罩帽子是標配。

就算不認識,一看陣仗也知道是明星。

他們這樣反其道而行,反而容易叫人拿不準是真是假。季桐眼睛裏閃著光,男孩子大多都有冒險的精神,這件事對季桐而言是刺激的。

而這樣的季桐是鮮活的,這一刻林霄凡才確認,季桐還是他曾經喜歡的那個季桐。

他沒有丟,隻是被他自己藏起來了。

兩人大搖大擺在商業街邊走邊逛,囂張到不行。當真沒有人認出他們,雖然因為兩人的顏值吸引了不少目光,但都沒有把他們和熒幕裏的大明星結合到一起。

甚至有人朝他們遞名片,問他們有沒有興趣當模特,順帶把他們從顏值到身材狠狠地誇了一番。

季桐委婉拒絕,鑽入美食街,在一家大排檔找了一個並不顯眼的位置。

彼時華燈初上,繞樹而上的彩燈斑斕多彩,黑色的夜被城市照亮,煙火氣在喧囂聲中彌散開來。

林霄凡點了一大盤烤串,加蔥加辣。

季桐坐在他對麵,眉頭輕擰:“加蔥?”他和林霄凡都愛吃辣,但他記得林霄凡不吃蔥。

他們住在一起那些年,他就沒有買過蔥,去飯店吃飯也會叮囑老板不要放蔥。

林霄凡抽了一張紙,將桌子重新擦了一遍,一邊擦一邊笑著說:“對啊,加蔥。你不是很喜歡吃蔥嗎?”

那個時候他不是不知道季桐喜歡吃蔥,但和他在一起之後季桐就幾乎沒再吃過蔥。

為了他連自己喜歡的東西都能放棄的人,當初是有多愛他呀!

“我現在也喜歡吃。”這是實話,愛屋及烏,愛你之所愛。季桐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