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方慕辰來電話通知下午到啟航公司加班。啟航公司設在G市最繁華的商業區內,這棟辦公主樓是G市的代表性建築之一,高達四十層,玻璃幕牆,像酒店設計般的大廳內光電梯就有多台,聽說全球五百強企業的許多公司都在此設辦公點。
像我這種從小公司裏出來的員工自然是要等待保安的通報才能放行的。在我到達時,發現公司裏麵仍然有些員工在加班,我不由得有些暗暗汗顏。
方慕辰將我領進了他的工作室,這裏很安靜,因為隻有他一個人,莫非今天工作組加班的隻有我和他?
“你們接了項目就要這麽忙嗎?”我看著窗外埋頭苦幹的員工,心裏有些感慨,看來這高薪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他們都是雙休的,隻是輪休罷了。做這行腦力消耗大,需要保持適當的健身及足夠的休息才有效率。”方慕辰察覺到我不時看向窗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慮,笑著解釋道。
“哦,今天就隻有你和我加班嗎?”我從電腦包裏拿出筆記本,準備調出策劃文案。
“嗯,以後沒有特殊事情你下午來就行,當是補償你的休息時間,周末等通知。麻煩你幫我衝杯咖啡。”方慕辰回到自己的辦公桌,還當我是秘書一般吩咐道。上午不用上班我就可以睡睡懶覺,這樣的補休對我來說也是幸福的。
“哦。”工作時間,他就是我的領導。可是我衝咖啡的手藝並不好,因為我很少喝這東西。
來到寬敞明亮的茶水間,才發現大公司與小公司的區別,這裏麵什麽都有,咖啡機、冰箱、微波爐、飲水機以及各式飲料,甚至還有小食。這才是人性化工作場所啊,不需要太奢華,卻讓人感覺很愜意。我們公司隻有飲水機和速溶咖啡。
我果斷的選擇了速溶咖啡,這個我較熟悉。說實在的,我並不知道方慕辰喝咖啡的口味,隻按自己的口味加糖加奶,順手給自己拿了瓶果汁。
“你現在應該穿平底鞋。”在我推門進來時,方慕辰看了看我的皮涼鞋,皺眉道。
“鞋跟隻有5CM,不高。”我把咖啡放到他的桌上,轉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在這樣的辦公樓裏我總不能穿著平板鞋來吧,不過仔細一看方慕辰,他倒是穿得很休閑舒適,因為他就是穿著網球裝來的,隻是把運動短褲換成運動長褲。白色的短袖運動上衣,黑色運動長褲,加上阿迪達斯球鞋,讓人看起來神清氣爽,活力動感十足。
“工作並不一定要穿著筆挺的西裝,穿出自己的風格就好。”方慕辰笑著迎視我的打量,笑容裏那般有自信、有魅力。
“自戀……”我在心裏嘀咕道,一個有實力的人不論在什麽地方都是耀眼的,像我這般平庸的人難免會更注重打扮,因為底氣不夠,需要外表的修飾來增強自信心。本想擰開飲料瓶,可是那個蓋子卻出奇的緊,任我左右兩手轉來轉去就是擰不開。
“拿過來,笨。”方慕辰沉聲說道,雖然不曾顯露不耐煩的情緒,可我也不喜歡他說我笨。他才笨,而且一笨就是十年,若不是在辦公室裏,我都不想理他。
誰不知道男人的手大力氣大,一個女子擰不開瓶蓋不是常有的事情麽,為什麽要說我笨。方慕辰從我手中接過瓶子,輕易一轉,瓶蓋果然開了,我直接從他手中拿起果汁就走,就衝他說我笨,我就不打算感謝他。
“咖啡太甜了……你平時都放這麽多糖?”方慕辰隻是喝了一口,就放下杯子下結論。
“嗯,我不喜歡喝苦的。要不要換一杯?”我一般都會使勁放糖直至把咖啡的苦味壓下去。
“倒了,重新換一杯,不要糖不要奶。嗜甜比吸煙危害大……”方慕辰提醒道。
“我沒有嗜甜,我隻是喜歡吃甜食,你明知道吃甜食不好,以前為什麽還要給我買雪糕……”我有些憤憤不平地反駁他,這個人以前明明老給我買雪糕,現在又跑來正義凜然地指責我。
“嗯,是我錯了,以前就應該給你買苦瓜……”方慕辰雖然口頭上認錯,可語氣裏我卻聽不出一絲誠意。
“哼,當然是你的錯……我不喜歡吃苦瓜……”剛才明明好好的,這個男人非要賤招,在他的刺激下我的小脾氣噌噌地往上漲,不由加快了腳步邁出門口,然而在我回頭關門的瞬間,卻見他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著我,嘴角彎起一抹歡愉。短短的瞬間,我的臉突然發熱,心跳也莫名在加速,最後逃一般走向茶水間,隻是一個含意不明的眼神,我已經方寸大亂。
倒掉咖啡,重新衝了杯齋啡,苦死他。我突然困惑自己剛才為什麽要生氣,若是普通同事之間談起這個問題,大家隻是笑著閑話家常罷了,為什麽和他一起,我就會這樣莫名地耍小脾氣。我已經27歲了,不再是17歲,莫非我還能指望他像過去一樣哄著自己不成,思慮到此,我不禁再次嗤笑自己天真而幼稚的行為。
收斂了所有不應該存在的心神,我再次端著齋啡放到他的桌上。他的顯示器上全是英文及數字代碼,見到我的到來,他換了頁麵,點擊了一遍已經製好的一個欄目,詢問我的意見。
我彎著腰身站在他旁邊,指出了幾處鏈接不到位的小問題,毫無疑問,他的工作效率很高,憑他的速度,我估計一個月時間就能把這個項目搞定。
這裏的公司用的是中央空調,很快我就感覺到寒涼,如置身秋日,薄薄的衣裙無法為我保暖,我忍不住交叉著雙手搓了搓左右胳膊,暗下決心明日要穿長牛仔褲、帶件長袖衫禦寒。
“把這個穿上……”方慕辰從抽屜裏拿出一件折疊整齊的白底黑邊長袖運動衫,放到辦公桌上。
“謝謝……”我不客氣地套在身上,衣服上並沒有他熟悉的氣味,想必他也不曾穿過,套在我身上顯得又寬又長,我卷了卷袖子,這樣低的溫度,就算是毛毯我也會披在身上的。
一個下午的時間,方慕辰在專心地工作,而我則無所事事的瀏覽網頁看小說,我會不時悄悄地瞄上他幾眼。他的十指手形仍然修長漂亮,那麽有節奏地舞動在鍵盤上,掩蓋了那因為握網拍而磨出厚厚的繭子的右手掌;雙眸專注地盯著顯示器,坐姿端正,他的臉形比過去瘦了一點點,卻更顯英俊,這樣認真工作的男人很有魅力,現在的他仿佛就是一幅畫,依然讓我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