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翠之所以這樣懷疑是有原因的。

發現碎屍的當日,警察曾經向許多商販了解過情況,也包括對門的小翠。小翠提供了一條線索:春繡開張第二日,也就是發現碎屍的前一天,有個男人過來買煎餅,死乞白賴非要先嚐一口。以春繡的性格當然不會慣他毛病,直接拒絕了。那男的在附近開了一家鮮族風味飯店,兜裏有倆糟錢,跟一些半黑不白的社會人也有往來,平時一慣杵倔橫上,於是直接開口罵了春繡幾句。

這個不起眼的小插曲當時大姐也看著了,不過她並不認為客人與商戶之間經常會發生的小衝突跟碎屍案有啥大關係。再加上被警察詢問的時候比較緊張,所以壓根沒想起來這茬。然而誰也沒料到,死者正是罵過春繡的那個男人。

春繡被警察帶走一天一夜才回來,看樣子她的嫌疑已經被排除了。四鄰八裏也覺得她肯定不是凶手,雖然接觸時間不長,人也不算討喜,但憑常識完全可以判斷出來:一個弱女子,怎麽可能把五大三粗的老爺們兒弄死碎了,碎完還扔自己家門口呢?

然而春繡回到市場做出的第一個舉動,便令大家更加不待見她了——她直接跑到小翠的熟食店,愣頭愣腦的問:“是你跟警察說,死那男的罵過俺不?”

小翠多一句嘴給春繡帶來如此大的麻煩,還擔誤了一整天買賣,心裏多少懷著些歉意,陪著笑臉說:“那個……他們問這陣子咱市場有啥特殊情況,我無意中就說禿嚕嘴了……”

春繡咄咄逼人:“你憑啥說俺是殺人犯?”

小翠覺得有些冤,卻不知該如何解釋才妥當:“我沒說你是殺人犯啊?我也不知道死那個人就是……就是……”

這時候馮衛東從屋裏出來,見這架勢有心說幾句好話給春繡勸走:“大姐,你想多了,我們沒……”

春繡不等他說完,劈頭蓋臉懟出一句:“你為啥叫俺大姐?俺不是你大姐!”

馮衛東懵了:“大姐……啊不,同誌,你聽我說……”

春繡繼續鑽牛角尖:“俺跟你沒在一個單位上過班,你也不是俺同誌!”

話一出口,周圍的人瞬間明白了,這個女人絕對不正常,她精神有問題!

春繡瞪著眼睛,指著小翠又問馮衛東:“你為啥幫她說話,你是她男人嗎?”

話似鋼刀,直接紮在馮衛東最難受的心口窩上。雖然他也是小翠實質上的丈夫,可結婚證上寫的卻是哥哥馮衛國的名字,這是眾所周知的秘密。

見兩口子尷尬無語,春繡惡狠狠的說:“俺知道你們不信俺沒殺人,俺得讓你們信俺!”說完,氣哄哄的轉身回煎餅攤了。

剛剛發生的一幕大姐全看在眼裏。平時跟小翠一家低頭不見抬頭見,關係相處的也算融洽,春繡租的又是自家地方,她覺得有必要勸勸春繡得饒人處且饒人。可還沒走到跟前,大姐便果斷放棄了找春繡談心的意圖。因為春繡從她的煎餅攤底下抽出一把剁排骨的大砍刀和一塊肥皂大小的磨刀石,坐在地上哢哢的磨了起來。

那把刀大姐見過,還被嚇了一個屁股墩。

“嚓啷、嚓啷”的磨刀聲回**在市場上空,大家似乎又開始覺得,警察對春繡的懷疑是不是排除的有些太草率了。

春繡旁若無人的磨了一上午,大家夥的心也跟著懸了一上午。直到該吃中飯的點,她才用指甲試試刀鋒,心滿意足的將砍刀收好去攤煎餅了。

都說十五的月亮十六圓,然而就在當晚皎潔的月色下,不隻一個人看到春繡拎著那把明晃晃奪人二目冷森森叫人膽寒的利刃在市場的過道中來回徘徊。如果有誰跟她打上了照麵,她立刻手中鋼刀一橫:“你是不是殺人犯?”

有位老哥不幸被她攔住,撒丫子跑進派出所。春繡也真實惠,緊隨其後跟了進去。民警一看半夜三更破馬張飛的跑到這個地方耍大刀,二話不說當場拿下。幾個回合的盤問之後得出結論:這女的有病!隻好帶著她連夜上大姐家證實情況,又沒收了砍刀,才把她放回去。

大姐越合計越後怕,眼巴前放這麽一位喜怒無常的姑奶奶早晚得出大事,又不敢直接把春繡攆走,抱著解鈴還須係鈴人的一線希望來找我媽幫忙傳個話。

我媽聽完大姐的敘述心中不免一陣陣的牙磣。好心辦了羅亂事,那覺感就像介紹成一對夫妻結果小兩口日子過不明白離婚了還上你這翻後帳差不多。我媽隻好安慰大姐幾句,把她送走又去找了李大爺,還不好意思直說你家親戚是個精神病趕快給她整走吧。拐彎抹角半天,李大爺終於聽懂了我媽的意思,說:“行,我抽個空找她老頭兒去。這樣的媳婦扔外邊他也放心?”

李大爺的辦事效率一向很高,轉過天去,市場便來了個自稱春繡老公的男人來接春繡。他連提前預付一個月的租金也沒張羅要,隻是請求大姐把春繡攤煎餅的家什寄存些日子,他現在沒有合適的地方放。大姐一塊石頭落地,哪會計較小小不嚴的細枝末枝,拍著胸脯應承下來,還說放多長時間都沒關係。

春繡離開市場的時候並不是特別順利。她張牙舞爪的叫囂著什麽“俺不是殺人犯”、“你們全都不信俺”、“還我清白”之類的話,最後被他老公狠狠扇了個大嘴巴子,硬生生拖走的。

送走瘟神,大家都挺開心,最起碼走夜路不用提心吊膽了。然而,好景不長,甚至很短。高興勁還沒持續二十四個小時,春繡老公和李大爺再次回到市場。大姐還以為他倆是來拉東西的,結果人家已經沒心再管什麽東西了,而是來找人的——春繡被老公送到李大爺家借住了一宿之後,失蹤了。

接下來的情節,可能已經不適合放在這篇《三百六十五夜詭故事》中了,送給漫威改編一下,估計包裝出一部《瘋癲女俠》絕對不成問題。然而漫威不可能來看我的文章,所以我隻好繼續硬著頭皮“詭”下去。

春繡跟人們印像中普通的瘋子不太一樣:她舉止正常,穿著得體,身上有錢,還會幹活,真想玩失蹤的話,一般人很難看得住。她老公在市場轉悠一圈,沒發現任她的行跡,急匆匆與李大爺上別的地方找去了。他們走後,市場裏人心慌慌,生怕春繡重新跑回來劫道。可墨菲定律在那擺著,越擔心的事越容易發生。

第一位受害者,是鹹菜鋪老板。他純屬倒黴催的,晚上回家向老婆交帳的時候莫名奇妙短了十塊錢。老婆扯著他耳朵暴怒:“錢哪去啦!是不是給哪個小狐狸精花啦?說不清楚我打死你!”

鹹菜鋪老板實在幹不過家裏那隻河東獅,頂著夜色灰溜溜回到店裏想看看有沒有把錢掉在角落。剛到鹹菜鋪門口,斜刺裏殺出一道黑影,還是那副直勾勾的眼神,手中的劈骨砍刀已經換成牛耳尖刀,朝著他冷酷的問道:“說!你是不是殺人犯?”

鹹菜鋪老板差點跪了:“我……我不是殺人犯……”

對方不依不饒:“那你幹過什麽見不得人的事?”

鹹菜鋪老板實在搞不懂她什麽用意:“我……我是老實人,從來沒幹過壞事……”

刀尖啪的頂到他脖子上:“你沒說實話,俺紮死你!”

鹹菜鋪老板幾乎尿了褲子:“我……長毛的鹹菜讓我混到新壇子裏給賣了。”

對方怪叫一嗓子:“你騙俺!你不老實!”

鹹菜鋪老板隻覺得脖頸處一涼,心裏害怕連連求求饒:“別……別殺我!我說,我說!以前我背著我老婆把一個寡()婦肚子搞大了,我怕我老婆知道了會收拾我,就偷偷雇倆小流氓給寡()婦踢流產了。這……這是我幹過最損的事!”

對方沉默了片刻:“行,你走吧。俺知道你見不得人的醜事了,以後不許再說我是殺人犯!”

話音未落,持刀黑影消失得無影無蹤。

同樣的事情馮衛東也遇上過。他獨自在店裏給豬蹄褪毛,幹完活天已經徹底黑了。剛鎖好熟食店的門,後心便被一把尖刀逼住。凶徒仍然問他是不是殺人犯,有沒有幹過什麽下三濫的勾當。馮衛東在脅迫之下,無奈說出了自己當初為了和小翠在一起,瞞著老娘租了個媳婦,最後害得人家人財兩空的人生汙點。威脅他的人聽後十分滿意,留下了對鹹菜鋪老板說過的相同的話,揚長而去。

類似的案例接二連三發生過許多起,有品行端正的人報了警,更多人則擔心自己的名聲而選擇忍氣吞聲。不過,所有親曆者對那位充滿著傳奇色彩的道德大俠異口同聲的做出了相同的描述:一雙眼睛仿佛可以看穿人的心靈底線,無論是誰都不可能在它們爍爍的注視下有所欺騙與隱瞞。

更讓人拍案叫絕的是,警察們明明知道這件連環恐嚇案是哪個偏執**的,卻根本查不出她一點的蛛絲馬跡,好像春繡隻是個不存在的傳說。

可就在眾警民一愁莫展之際,春繡居然主動跑到派出所投案去了。這還不是故事的**,春繡自首的同時,居然帶來了壇子碎屍案的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