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經略台海 第一百章 明正典刑(3)

蕭統強忍著嘔吐,看著行刑的過程,其實他一直在想,那劊子手如果手軟心慌,一刀劃拉重了,豈不是會血流如注,讓那劉四兒失血過多而亡?這樣的話,該是行刑事故吧,似乎他還的自己承擔責任呢,畢竟朝廷給的指令,是“淩遲”,一千四百四十三刀,不能多,不能少!

隻是那劊子手卻很是穩健,根本沒有掉鏈子,且就算碰到血流如注、無法下刀的情況,他也能處理,旁邊的馬淩小聲說道,應急的辦法是劈頭蓋臉地澆犯人一桶冷水,讓他突然受驚,閉住血道。如果涼水閉不住,就澆上一桶酸醋。古人認為認為醋有收斂之功,劈頭澆醋,蓋取其收斂之意也。如果此法也無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兩塊肉放血。但這種方法往往會使犯人在執刑未完時就因血竭而死。

當然,蕭統後來了解到,這劊子手卻也是隨大軍從厓山過來的,甚至說他們家祖祖輩輩一直都幹這個殺人的行當,一直為淮西軍服務,傳到他這也是第六代了呢。隻是,這劊子手也像仵作,工匠什麽的一樣,一直都是賤籍,祖祖輩輩都得幹這個,想考科舉什麽的,那是妄想!隻是蕭統雖然做出了努力,可是至少近幾年內,想要廢除這些,還是難上加難。

隨著刀刃切開人的肌肉,下麵群眾的情緒越發高漲,他們的目光一直隨著劊子手的刀尖轉,更準確地說是隨著刀尖上的錢肉轉。錢肉上天,眾人的眼光上天;錢肉落地,眾人的眼光落地。甚至,不少人的喉頭開始鼓動,也不知是饞還是惡心。

端坐台上的馬南寶看起來老神在在,可是,畢竟他為官不甚久,那副緊張,壓抑的樣子,坐在高處的蕭統看的清楚,可是,這可不是什麽膽怯之類的,這副場麵,隻有真正身臨其境,才能體會到其中的可怕。劊子手滿臉獰笑的拿刀割肉,犯人嗓子很快喊啞,無力的哼哼,以及無比狂熱的群眾,瑟瑟發抖的其他犯人,時時吹過的東北風,蕭統也就是把腿纏住了桌腿,雙手緊緊攪在一起,幾乎把自己固定在凳子上,才勉強讓自己不顫抖,而那馬淩早就說要回去了,隻是蕭統一心決定看完,才作罷。

按律,淩遲刑,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趙光義時代,一個粗心大意的劊子手執淩遲刑時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屬上告,丟了寶貴的性命。所以這個活兒並不好幹,幹不好還會有性命之憂。連蕭統想著,心中都犯嘀咕,這年頭可沒天平啊,既要割得均勻,又要讓犯人在最後一刀時停止呼吸,還要牢牢地記住切割的刀數,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時還要按照朝廷命令,將執刑的時間拖延三五天,這就使執刑的難度更加巨大,據陸秀夫說,就算一個“久經考驗”的劊子手,執完一個淩遲刑,也要累倒在地。

不過,神宗年間,劊子手們學精了,不再把割下來的肉擺放在案子上,而是隨手扔掉。老刑場的周圍,總是有大群的野狗、烏鴉和老鷹,所以每逢執淩遲刑,就成了這些畜生們的盛大節日。有一次在誅殺一個盜寶犯人時,還聚起來大批畜生導致了傷人事件,讓原本正在激烈爭吵的新黨呂惠卿和舊黨範純仁都哭笑不得。

這一次,蕭統自然嚴敕下麵,要嚴格掌握行刑過程,不得出現這類問題,且劊子手一定要選好,現在操刀的這位,就是在遷台帶來的十一人和本土培養的十人中經過仔細選拔,才摘出來的,而且,為了防止意外,還專門準備了兩名“替補”,以防他體力不支。

很明顯的是,劊子手向監刑官員和看刑的群眾展示從犯人身上臠割下來的東西,這個規矩的目的再明顯不過了:一,顯示法律的嚴酷無情和劊子手執行法律的一絲不苟。

二,讓觀刑的群眾受到心靈的震撼,從而收束惡念,不去犯罪,這是曆朝曆代公開執刑並鼓勵人們前來觀看的原因。甚至到了後世,那些標榜標榜公道的國家,依然幹著同樣的事情,蓋因統治者之本性,不可改也。隻是區別在於,以前觀摩殺人,百姓往往畏懼,謹慎,冷漠,戒備,而如今在刻意的煽動下,百姓卻變得激進,亢奮,甚至嗜血!

三,滿足人們的心理需要。無論多麽精彩的戲,也比不上淩遲活人精彩,這也是京城大獄裏的高級劊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宮廷裏受寵的戲子們的根本原因。那個健壯的劊子手看來經驗真的很豐富,在瀟灑的甩完第三片後,劊子手就在圍觀者的歡呼中,開始割第四刀了。這時犯人血道已經閉住了,可以一直割了。如果犯人身體健康、肌肉發達,那麽他(她)的肉一定很脆,很好割。這樣的犯人才會有的肉。如果淩遲一個胖如豬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劊子手就會很累。累是次要的,關鍵是幹不出俊活。劊子手心情一定要安定,趁血脈避住了,一定要用五十刀切盡胸肌。沒法子,律法就這麽規定的,沒有商量的餘地。

一刀一刀,喊數的也一聲一聲的報數,後來,每次一報數,下麵的群眾就爆發出陣陣歡呼聲,讓百姓們如此亢奮,可是一手導演這一幕的蕭統,心中卻並不好過

說下,明天白天我這裏要停電,因此必然有次會在晚上,我爭取今夜明晨放出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