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個體(包括胚胎發育)與人類種係發展之間,確實存在某種相似性。這種相似性是一種“時間”維度上的相似性。生物學家將這種現象或機製概括為“生物重演律”或“重演發生論”。一般認為,19世紀德國著名生物學家恩斯特·海克爾(Ernst Haeckel)最早提出“生物重演律”。在1866年出版的《有機體普通形態學》一書中,海克爾在進化論和胚胎學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個體發育史是種係發育史簡要而迅速的重演”的思想。他寫道:“個體發生就是種係發生的短暫而迅速的重演,它是由遺傳(生殖)和適應(營養)的生理功能所決定的。”[1]例如,人類的演化走過了漫長的道路:從最簡單的細胞生物開始,先後經曆了原生動物、腔腸動物、兩側對稱動物、棘皮動物、原始脊索動物、原始有頭類、有顎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哺乳類諸階段,最後到達人類階段。而這一切在人類那裏,胎兒在母體中僅僅以“十月懷胎”的方式將其迅速地“重演”了一遍!不僅如此,海克爾還將其生物重演律加以推廣,提出所謂的“種係發生心理學”,認為重演律對心理學也是適用的。隻不過對這方麵的研究,他沒有完全展開。盡管如此,重演律不失為一個很有啟發性的理論。[2]

在那些持有機體主義觀點並能在更為廣闊的曆史領域裏進行概括和總結的思想家,都曾不同程度地發現了個體與種係之間可能存在的這種或那種相似現象,進而在更為普遍的意義上(如曆史文化)提出重演理論或對重演思想做出獨到的修改和論證。我們可以在維柯、黑格爾、恩格斯、列寧等大思想家的著作中看到這種情況。例如,維柯在他的“人類原則的新科學”中就提出了一種“曆史重演”的思想。他在比較了各異教民族的原始習俗、製度以及詩性智慧的異同後指出:“各異教民族的原始祖先都是些在發展中的人類的兒童。”[3]“世界在嬰兒期所涉及的就是人類心智的第一級活動,因為當時世界要有各種發明創造來應付生活的需要和便利。”[4]在這裏,維柯把嬰兒和兒童與各異教民族的早期曆史對應起來,並以之作為他的曆史比較分析的一般原則和方法。

在辯證法大師黑格爾那裏,人類精神的“重演”被納入一個由“絕對精神”構築的龐大的思辨體係當中,兒童精神發生被看作是人類意識產生過程的重演。“各個個體,如就內容而言,也都必須走過普遍精神所走過的那些發展階段,但這些階段是作為精神所已蛻掉的外殼,是作為一條已經開辟和鋪平了的道路上的段落而被個體走過的。這樣,在知識領域裏,我們就看見有許多在從前曾為精神成熟的人們所努力追求的知識現在已經降低為兒童的知識,兒童的練習,甚至成了兒童的遊戲,而且我們還將在教育的過程裏認識到世界文化史的粗略輪廓。”[5]

恩格斯給予黑格爾的精神重演思想以高度的評價,並進一步提出“精神胚胎學”或“精神古生物學”思想。他說,精神現象學“也可叫作同精神胚胎學和精神古生物學類似的學問,是對個人意識各個發展階段上的闡述,這些階段可以看做人的意識在曆史上所經過的各個階段的縮影”[6]。他還說:“在思維的曆史中,一個概念或概念關係(肯定和否定,原因和效果、本體和偶性)的發展和它在個別辯證論者頭腦中的發展的關係,正如某一有機體在古生物學中的發展和它在胚胎學(或者不如說在曆史中和在個別胚胎中)的發展的關係一樣。這就是黑格爾對於概念的首先發現。在曆史的發展中,偶然性起著自己的作用,而它在辯證的思維中,就像在胚胎的發展中一樣概括在必然性中。”[7]這就把概念的辯證運動與精神和意識的“重演”聯係了起來。即作為胚胎的精神重演,本質上是對人類精神的概念的辯證運動的“重演”。

作為對上述觀點的具體化,列寧在充分肯定兒童智力發展與人類整個認識曆史發展之間平行性(例如,他認為整個認識的曆史包含了“兒童智力發展的曆史”“動物智力發展的曆史”“語言的曆史”等,並涉及心理學、感覺器官生理學等各個知識領域[8])的基礎上,提出了人類認識是由一串圓圈(大圓圈中套小圓圈)構成的思想。例如,在古代,從德謨克利特到柏拉圖以及赫拉克利特的辯證法思想,就構成了一個認識上的圓圈。這個圓圈實際上是概念辯證運動的一種表現形式。具體來說,“科學是一種自身封閉的圓圈,這個圓圈的末端通過中介而同這個圓圈的開端,即簡單的根據連接在一起;同時這個圓圈是圓圈的圓圈……這一鏈條的各環節便是各門科學”[9]。

在心理學和教育學領域,弗洛伊德、戚勒(J.Ziller)、霍爾(S.Hall)、榮格(Carl Gustav Jung)、列夫·謝苗諾維奇·維果茨基(Lev Semenovich Vygotsky)、皮亞傑以及馬修斯(Gareth B.Matthews)等思想家,都特別青睞重演思想或不同程度地受到重演思想的影響。例如,精神分析學大師弗洛伊德就認為精神病人的思維方式類似於“個體的幼年”,也類似於“種族的初期”,夢不過是原始思維的現代遺存,兒童思維也不過是原始思維的再現或重演。

科學哲學家、心理學家M.Г.雅羅舍夫斯基嚐試探討“科學認識的種係和科學家創造的個體發育”兩者的平行性。他說:“在科學認識的範圍內,這種進化的各個時期的更替,概括說來,可以有條件地稱之為科學認識的係統發育。在這種情況下,隻有把涉及某一個具體對象領域的分析的‘種的’規律性同個別科學工作者認識活動的階段相比較的方麵來看,同係統發育的生物學發展相類比才是合理的。在找出這些階段時,它們可以被解釋為就是創造的個體發育。”為了解釋“在由哲學的邏輯過渡到具體科學時,能否把同樣一個普遍的原理推廣到具體研究者的活動中”這樣的問題,雅羅舍夫斯基舉例說,在神經生理學領域,20世紀20年代到70年代發現了對神經心理現象進行決定論解釋的各種方式的更替(數十年更替一次),而這種“更替”在個別的神經生理學家和神經心理學家中是“以濃縮的形式再現了對神經心理現象的決定論解釋的幾種曆史類型的更替”[10]。

關於人類精神重演的問題,由於它涉及人類複雜的精神現象,因而並不像生物學或某些其他自然科學對象那樣易於進行精確的實證性研究,其思辨性、猜測性和類比性在所難免,即使是認知學派亦然。因此,不少學者對精神重演問題持謹慎態度,這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對於精神重演的研究至少已經形成以下共識,即①精神重演現象是存在的,精神重演是整個自然界統一性的突出表現。②精神重演絕非重演與被重演兩者之間的簡單的、完全一致的等同,它可以是“再現”,可以是“揚棄”。③精神的重演必須以精神的物質載體的重演為基礎,即由精神的重演追溯神經生理的重演。④對精神重演機製和動力的認識,必須上升到自然、社會(文化)與思維的統一性方麵來認識,必須以概念的辯證運動原理和辯證思維方法為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