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補充攻擊
在戰術安排上,美軍的突擊行動可以說是無可挑剔。
巡航導彈群到達的時候,為了避免誤傷,在橫濱附近巡邏的中國戰鬥機都撤退到了一百五十公裏之外,畢竟戰區防空係統在作戰的時候、特別是在攔截高超音速巡航導彈內的時候根本沒有時間分辨敵我,就算攔截導彈上的敵我識別係統發揮了作用,在戰場上空徘徊的戰鬥機也會影響攔截作戰。
結果就是,美軍戰鬥機群在二十…二十三分到達橫濱上空的時候,離得最近的中國戰鬥機還在一百多公裏之外。
當時,在橫濱外圍巡邏的預警機根本沒有發現超低空進入的美軍戰鬥機
這也沒有什麽好奇怪的,在反導作戰的時候,預警機得為戰區防空係統服務,因此都以跟蹤方式集中照射了巡航導彈群,為攔截導彈指引目標,導致四架預警機都忽視了來自南麵的美軍機群。
這輪攻擊,美軍使用的不是導彈,而是反艦製導炸彈。
在之前的海戰中,中國海軍早已證明,配備了火箭助推器的反艦製導炸彈是戰術戰鬥機最理想的對海打擊武器。雖然這會增加戰鬥機的突防風險,比如必須讓戰鬥機在離目標足夠近的地方投擲炸彈,導致戰鬥機必須進入敵艦隊的防空攔截區域,但是能夠最大限度的提高彈藥的命中率,從而提高攻擊效率。
反艦製導炸彈取代反艦導彈,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即能夠突破敵艦隊防空係統的反艦導彈越來越大,而從第四代戰鬥機開始,內置彈艙就成為了主流配製,因此戰術戰鬥機很難攜帶大尺寸的反艦導彈。如果按照戰鬥機的彈艙尺寸來設計反艦導彈,其性能又難以得到提高。
在二零年代,美國海軍曾投資開發了一種針對F-35C內置彈艙的小型反艦導彈,結果隻生產了四百枚,在服役五年後就退役了。主要原因就是,這種小型反艦導彈的最大飛行速度隻有零點九五馬赫,最大射程不到一百二十公裏,根本無法突破艦隊防空網,而且同樣得讓戰鬥機承擔巨大的突防風險。
事實上,在此之後,美國海軍並沒有放棄小型反艦導彈。
隻是,隨著艦隊防空能力逐步提高,特別是以電磁速射炮為代表的新式末段攔截係統開始普及,速度慢、射程短的小型反艦導彈更加沒有市場。此外,戰艦排水量越來越大,對反艦導彈的威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導致反艦導彈的戰鬥部越做越大,而過小的彈體又限製了戰鬥部的威力。結果就是,任何一種小型反艦導彈都無法配製大型戰鬥部,也就無法對戰艦構成嚴重威脅。
要知道,對付排水量在兩萬噸以上的大型戰艦,如果使用AGM-84這類總體質量在一千公斤以內、戰鬥部不到五百磅的反艦導彈,至少需要八枚才能癱瘓、擊沉則需要十二枚以上,而在理想情況下,讓十多枚導彈擊中一艘戰艦的概率也不是很大,也就很有必要使用戰鬥部更大的反艦導彈。
這些因素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反艦導彈越做越大,也就不再適合戰鬥機攜帶了。
雖然從理論上講,在采用外掛方式的情況下,戰術戰鬥機也能攜帶重量在兩噸以上的大型反艦導彈,但是在正常的作戰行動中,特別是在打擊敵方艦隊的時候,沒有任何一位指揮官會讓戰鬥機外掛反艦導彈。
要知道,外掛彈藥,將破壞戰鬥機的隱身能力,還會縮短戰鬥機的作戰半徑。
在現代海空作戰中,戰鬥機沒有隱身能力是不可想像的事情。要知道,沒有隱身能力的戰鬥機,即便采用超低空突防戰術,也能被對方的預警機在四百公裏外探測到,根本不可能突破對方的防空網。在隱身能力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第五代艦載戰鬥機能在超低空突防狀態下把暴露距離縮短到一百五十公裏以內。
受此種種因素影響,美國海軍也把重點轉向了反艦製導炸彈。
有了中國海軍在前幾次戰爭、特別是中日戰爭與第二次印度洋戰爭中的表現,美軍在發展反艦製導炸彈的時候沒有遇到多少麻煩,進展非常順利,在二零四七年就研製出了第一種一千磅級炸彈,隨後又開發出了兩千磅級與四千磅級炸彈,隻是主要裝備的是一千磅級與兩千磅級。
在對付大型戰艦的時候,裝藥量達到一百五十公斤的一千磅級、以及裝藥量在二百五十公斤以上的兩千磅級炸彈已經足夠了。隻有在攻擊某些特定目標,而且具有較為理想的作戰環境時,才用得上四千磅級炸彈。
這次,美軍使用的主要就是兩千磅級炸彈,也有一部分四千磅級炸彈。
美軍戰鬥機的攻擊目標非常明確:中國海軍的大型戰艦。攜帶兩千磅級炸彈的戰鬥機主要攻擊巡洋艦與驅逐艦,而攜帶四千磅級炸彈的戰鬥機則主要攻擊航母,每一名飛行員在起飛前都收到了明確的任務指令。
可以說,美軍戰鬥機的攻擊速度非常快。
得益於火箭助推裝置,反艦製導炸彈的末段飛行速度都在十馬赫以上,而且目標特征比反艦導彈小得多,彈體也更加堅固。如果投擲距離在十公裏以內的話,還可以在完全依靠慣性製導係統的情況下使精度達到十米以內,不需要使用其他製導手段,因此進行末段攔截的難度更大。
實戰已經證明,攔截反艦製導炸彈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要知道,在完全依靠慣性製導係統的情況下,即便炸彈被電磁速射炮打出的炮彈直接命中,受到的影響也不是很大,小型姿態控製火箭發動機能夠迅速修正彈道,確保炸彈命中目標。
早在十多年前,中國海軍就做過測試,證明現有的電磁速射炮很難對五公裏內的反艦製導炸彈構成威脅。
原因很簡單,電磁速射炮的口徑太小,彈丸的質量太輕了。
拿一千公斤級反艦製導炸彈來說,其末端速度為十馬赫,在拋掉火箭助推發動機後的彈體質量在七百公斤左右,動量為二百三十八萬每秒千克米,而口徑為三十毫米的電磁速射炮射出的彈丸質量為七十克、五公裏處的速度為每秒二千米,動量為一百四十每秒千克米,僅為炸彈的一萬七千分之一。也就是說,即便炮彈橫向命中炸彈,對炸彈飛行彈道產生的影響也可以忽略不計。如果是正麵命中的話,對炸彈飛行速度產生的影響也微乎其微,根本不可能改變炸彈的彈道。
由此可見,攔截反艦製導炸彈的原理與攔截反艦導彈的原理根本不一樣。
如果是攔截反艦導彈,根本不需要改變反艦導彈的彈道,而是直接擊毀反艦導彈上的製導係統,使反艦導彈喪失製導能力。
事實上,這也正是中國海軍在研製“泰山”級航母、大型通用戰艦、反潛戰艦的時候啟動了“線圈電磁速射炮”項目,而且把口徑由三十毫米直接提高到七十毫米,彈丸質量提高到一點五公斤的主要原因。隻有線圈電磁炮能把彈丸的炮口速度提高到二十馬赫,而且也隻有彈丸達到這個質量,才能確保在五公裏之外有足夠的動量,使反艦製導炸彈的飛行彈道發生偏差。
可以說,這輪攻擊才是致命的。
不到五分鍾,太平洋艦隊的上百艘戰艦全部中彈,六艘航母與十二艘巡洋艦受到了重點照顧。
在局麵已經無法挽回的情況下,大部分艦長下達了衝灘命令。
這麽做,是保存戰艦的唯一辦法。
更重要的是,隻有避免在港灣內沉沒,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附帶影響,使橫濱港能夠迅速恢複使用價值。如果上百艘戰艦全部沉在港灣裏麵,那麽至少在未來數年裏,橫濱港都將處於癱瘓狀態。
要知道,在太平洋方向上,能與橫濱港媲美的就隻有舟山港了。
至於那霸、金蘭灣、蘇比克灣、長崎、元山、青島、高雄、基隆等軍港,要麽是基礎設施過於落後,要麽是港灣麵積過於狹窄,根本沒有資格作為太平洋艦隊的母港,最多隻能為艦隊提供支持。
從地理位置上講,橫濱港的戰略優勢非常突出。
別的不說,橫濱離關島的距離要比舟山到關島的距離近得多,因此對美國海軍的威脅也就大得多。說得直接一些,中國艦隊從橫濱港出發,能在一天之後攻擊關島,或者在四天之後攻擊中途島,而從舟山出發的話,前者需要三天,後者需要八天,因此艦隊的作戰靈活性與作戰效率都將大打折扣。
也正是如此,美軍在重點打擊中國海軍太平洋艦隊的時候,也沒有忘記轟炸橫濱港。
戰術戰鬥機的攻擊結束之後,緊接著到來的是第二波導彈攻擊。
這些導彈,不是轟炸機發射的,而是由部署在西太平洋上的八艘美軍巡航導彈潛艇發射的。每艘巡航導彈潛艇攜帶了一百六十八枚高超音速巡航導彈,八艘潛艇總共擁有一千三百四十四枚巡航導彈。
對於攻擊橫濱港內的基礎設施而言,一千三百四十四枚導彈肯定是綽綽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