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海洋

美國不是沒有合適的作戰平台,隻是肯定不會賣給日本。

這就是美國空軍的戰略轟炸機。

不管是老掉牙的B52H、還是曾經風靡一時的B1B、肩負起戰略打擊重任的B2A,都是非常理想的對海打擊平台,能夠攜帶數十枚反艦導彈執行作戰任務,甚至能使用射程高達數百公裏的遠程反艦導彈。

可惜的是,錢德勒就算瘋了,也不會把這些轟炸機賣給日本。

隻要美國不打算把東海衝突發展成世界大戰,就絕對不會在戰略武器上做文章,不然中國將變本加厲的發起反擊。

錢德勒不答應出售轟炸機,喜田多一郎又不想要退役戰鬥機。

問題顯得非常突出。

隻是,雙方都清楚,如果不能為日本空中自衛隊組建一支足夠強大的打擊力量,再有力的軍事援助也無法扭轉戰局。

談到最後,雙方不得不各讓一步。

喜田多一郎接受了錢德勒的折中方案,隻不過是臨時解決方案,即以極為低廉的價格購買美國空軍的F16CD,最初六十架不做任何改進,意向采購的六十架則按照Block60批次的標準加強作戰能力。

按照喜田多一郎的要求,美國空軍將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移交第一批六十架,並且在一周之後交付第二批六十架。

隨同第一批六十架戰鬥機一同飛往日本的,還有美國空軍的七十二名飛行員。

此外,美國空軍還將派遣十二名教官,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讓曾經飛過F2的日本飛行員掌握F16的操作技巧。

顯然,這不是喜田多一郎想要的最終解決方案。

為此,錢德勒不得不做出讓步。

按照喜田多一郎的要求,美國空軍對第五批次的F22A進行改進,而且按照FB22的戰術標準進行改進。

當然,這些改進僅局限在火控係統上。

雖然美國空軍已經接收了第一個中隊的FB22,但是這種飛機被定性為戰術轟炸機,不在外貿清單之中。

從性能上講,FB22甚至超過了很多國家的中程轟炸機,比如中國的H6。

按照美國空軍公布的性能指標,FB22在攜帶九噸彈藥的時候,作戰半徑高達二千七百公裏,能夠從關島的安德森空軍基地起飛,轟炸中國腹地的軍事目標。如果進行兩次空中加油,作戰半徑能達到四千五百公裏,足以覆蓋整個中國。與載彈量、航程等相比,FB22最突出的還是隱身能力。作為在F22A基礎上改進而來的轟炸機,FB22的隱身能力明顯超過了B2A,能夠突破絕大部分國家的防空係統。

把這種轟炸機賣給日本,等於挑起世界大戰。

錢德勒不是笨蛋,隻要走出這一步,戰爭就會失去控製。

以中國在這場戰爭中表現出來的立場,如果日本獲得了打擊中國戰略目標的能力,中國將毫不猶豫的把戰爭擴大到國家層麵上,直接轟炸日本的軍事基地,甚至動用戰術核武器摧毀日本的戰略報複能力。

隻要中國轟炸日本本土,美國就得把成千上萬的士兵派上戰場。

美國直接參戰,那就不是局部衝突了。

隻是,喜田多一郎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非常強硬,即日本必須獲得一種足夠先進的進攻性飛機。

錢德勒不得不在技術文獻上玩手段。

他答應出售的是F22A的改進型號,而不是FB22。

事實上,FB22與F22A與很大的區別。除了機身的主體機構基本一致之外,這是兩種幾乎完全不同的作戰飛機。比如FB22的機身長度比F22A增加了三米,采用了無尾式全翼身融合升力體機構,不但沒有垂直尾翼,連水平尾翼都沒有,完全依靠矢量噴管與副翼控製航向。

這種獨特的結構,讓FB22沒有任何空戰能力。

沒有采用B22的代號,而是在前麵加了一個F,也隻是為了證明這是一種戰術性質的轟炸機,或者說是更強調打擊能力的戰鬥轟炸機。

也正是獨特的結構,讓F22A不可能改進成FB22。

美國空軍的FB22都是重新生產的,而不是在F22A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

就算能改,也要花很大的功夫,肯定無法在短期內交付使用。

為此,美國提供的,實際上是配備了FB22火控軟件的F22A,即通過改進軟件係統來增強F22A的對海打擊能力。

至於其他方麵,基本上與F22A沒有區別。

可以說,錢德勒不但是一名出色的軍人、精明的情報家,還是一名很有頭腦的商人。

在這筆合同中,美國不但沒有吃虧,反而大賺了一筆。

通過出售FB22級別的F22A,不但能夠賣掉更多的F22A,還能在改進火控軟件上大賺一筆。

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筆合同,足以證明F22A的先進性能與改進潛力。

如果今後還有別的國家希望獲得具有強大打擊能力的F22A,那麽由日本出資改進的戰鬥機就是最佳選擇,獲益的卻是美火商。

顯然,美火商不可能向日本支付專利使用費。

完成意向談判後,喜田多一郎把接下來的事情交給了外交人員。他沒在華盛頓停留,當天就啟程返回東京。

隻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喜田多一郎搭乘的專機起飛後不到兩個小時,記者就獲得消息,駐紮在關島的F22A機群集體飛往橫須賀航空站。隨後,一些記者獲得內幕消息,美國國防部已經與數十名飛行員簽署了誌願合同。

這下,美日之間的秘密軍事寫就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美國聯邦政府沒有等著記者發難,而是在錢德勒與喜田多一郎簽署意向合同之後,立即公布了相關消息,即作為日本的盟國,雖然美國沒有義務幫助日本參與涉外戰爭,但是有義務確保日本的戰略安全,因此將按照《共同防禦條約》向日本提供一批軍事裝備,並且派遣軍事人員幫助日本掌握與使用這些裝備。

東京時間三十日夜間,美軍飛行員駕駛的第一批十二架F22A到達日本。

接下來二十四小時之內,還有四個中隊的四十八架F22A、五個中隊的六十架F16、一個聯隊的八架E3G、一個中隊的四架EC135到達日本,而更多的F22A與F16將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陸續到達。

必須承認,美國盡心盡力。

在不用流血的情況下,協助日本打下去,美國能用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

問題是,在這些軍事援助中,缺乏一些至關重要的東西。

其實,在與錢德勒談判的時候,喜田多一郎就知道,僅僅加強空中力量無法確保日本戰勝中國。

當時,喜田多一郎提出從美國購買潛艇。

可惜的是,美國隻有核潛艇,而按照《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美國不可能向任何國家出售核潛艇。

如果美國把核潛艇賣給日本,哪怕日本擁有建造核潛艇的技術實力,後果也無法想象。

說得簡單一點,隻要美國這麽做了,中國就有理由把核潛艇、甚至是核武器賣給任何一個關係良好的盟友。

核武器泛濫的話,最大的受害者不會是中國。

問題是,美國沒有常規潛艇。

喜田多一郎不是笨蛋,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即以美國的名義,從德國或者法國購買常規潛艇,而且是現貨。

錢德勒也覺得這個辦法可行,可是辦不到。

原因很簡單,德國已經表明立場,不支持交戰中的任何一方,別說賣現貨,連“期貨”都不會買給日本。法國的原則性沒有這麽強,答應出售潛艇,可是隻能賣“期貨”,即按照訂單銷售。等到潛艇在造船廠下水,戰爭恐怕早就結束了。再說了,日本能建造潛艇,建造的話,沒有必要購買其他國家的潛艇。

當時,答應出售潛艇的隻有加拿大。

問題是,加拿大的幾艘常規潛艇是二手貨,即英國海軍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建造的“支持者”級,不但性能嚴重落後,日本海上自衛隊也不熟悉英國潛艇,不大可能在獲得潛艇後立即形成戰鬥力,而加拿大又不肯派遣軍事人員參戰。

這件事,最終不了了之。

隻是,日本需要的不僅僅是潛艇,還有水麵戰艦。

當時,喜田多一郎也提出了從美國采購水麵戰艦,隻是他的胃口太大,而錢德勒的要價又太高。

喜田多一郎想要得到的是美國最新式的戰艦,特別是“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

可惜的是,美國海軍現役的“朱姆沃爾特”級隻有四艘,剩下的要麽在船廠建造、要麽在碼頭上舾裝。更重要的是,這是美國海軍最新式的驅逐艦,甚至算得上是世界上戰鬥力最強大的驅逐艦。

顯然,美國海軍不會把箱底貨拿來出售。

錢德勒隻答應提供“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與第二批次以前的“伯克”級驅逐艦,而且提出,日本海上自衛隊裝備的“金剛”級與“愛宕”級驅逐艦與“伯克”級同平台,主要裝備與“提康德羅加”級相似,因此很容易掌握這兩種戰艦,從盡快形成戰鬥力來看,自然應該采購這兩種戰艦。

為此,錢德勒的要價非常高。

即便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已經服役了二十四年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的售價也是當初造價的三倍。因為“伯克”級仍然是美國海軍的主力戰艦,而且在短時間內無法被其他戰艦取代,所以要價更高。

最終,這筆買賣沒能談成。

除了要價太高、戰艦太舊之外,還與日本海上自衛隊沒有受到重創有關,畢竟四支護衛群有四十艘大型戰艦,還有多艘兩棲戰艦,日本海上自衛隊對裝備的需求強度遠遠比不上空中自衛隊。

隻是,喜田多一郎並沒想到,正是缺少了這些至關重要的裝備,日本為這次軍購花費的數千億美元很快就將沉入浩瀚的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