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2008年起,公民年節及紀念日放假有何變化?

2007年12月16日,國務院公布修改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從2008年起,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從之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五一勞動節從放假3天減為1天,增設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假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