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何時通過,村民委員會的性質和職能是什麽?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