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神奇血果

製住了那些武裝人員,嗜血藤卻沒有停止動作,完全癡呆了的武裝人員,立即被嗜血藤的尖刺刺入身體。//

頓時,他們的身體,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快速幹癟下去,很快一個人幹出現在呆愣的人群眼中。

而金三,已經把侯鍾抱了起來,他居然被侯鍾救了。

而侯鍾這幸運的小子,隻是中了一顆流彈,但不幸的是,這一顆流彈,居然貫穿了侯鍾的右側肩窩,同時把右側鎖骨擊了個粉碎。

不得不說,刺殺金三的這些武裝人員的素質很高,就算被侯鍾發現了,他們的子彈,還是能夠準確的擊中金三,而不是代替了金三位置的侯鍾,這才是侯鍾能夠保住一條命的根本原因。

“我x,好厲害的子彈,我已經運功了,居然還能把我的骨頭打斷。”侯鍾嘴裏吐出一絲血沫子,這是被震傷了。

金三把侯鍾的身體固定住,而他周圍延伸出一團團血紅色的藤蔓,把兩個人完全籠罩起來,外圍更多的血色藤蔓,從地下延伸而出,把整個金家大院封鎖起來。

這些血紅色的藤蔓,就好像一條條地獄魔蛇一樣,盯著滿院子的人,讓院子裏的所有人渾身冰冷。

他們可全都看到了那些被這種藤蔓,刺入身體的人的下場。

瞬間被吸成人幹,就連屍體,也被裹入地下不見了,這可是真正的屍骨無存啊!

金三輕輕的對著侯鍾的肩胛骨一拍,十幾個彈片,從他的肩窩當中蹦出來:“是達姆彈,這些人還真夠狠的。”

“大當家你輕點啊!痛死我了,早知道你這麽厲害,我就不逞英雄了,看來我這條手臂是廢了啊!”鎖骨粉碎性骨折,肩胛骨被十幾枚彈片刺入,雖然沒有刺穿,但也傷勢嚴重。

要不是最近侯鍾修煉的混元一氣功有了點火候,中了一顆達姆彈,他早就沒命了。

鎖骨粉碎性骨折,恢複得再好,也不可能跟以前一樣的,肯定會有一點點後遺症,比如不能發全力,不能負重太大、太久,不能做一些有難度的動作什麽的。

其實如果侯鍾是普通人,恢複得好,跟健康人比也是差不多的,生活上的事幾乎都可以做,但他還要練武,那可就真的麻煩了,所以侯鍾才會這麽沮喪。

“小子,不要灰心,你也算是好人有好報,要是原來,我還真拿這種傷勢沒有辦法,但最近我正好有了點想法,雖然還沒有實驗,但現在正好在你身上實驗一下。”

金三好像想到了什麽,臉上居然帶上了一絲淡淡的笑容。

“大當家,你這是帶我去哪?不會真的要拿我做實驗吧?還有,這些血紅色的鬼東西到底是什麽?我可從來沒有想到,我們天天生活的地下,居然藏著這麽可怕的東西。”侯鍾嘮嘮叨叨的,說起來沒完。

金三也不嫌煩,他這是在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呢!

畢竟誰受這麽重的傷,感覺肯定不會很好,侯鍾沒有痛叫失聲,已經很是英雄了得了。

先前侯鍾大發善心,把那俞振聲帶進了藏馬穀,讓金三看到了癌細胞的厲害,這讓他對癌細胞的無限分裂繁殖有了深刻的認識。

特別是影響細胞分裂的端粒,這麽神奇的東西,居然是可以重複回複的。

端粒是線狀染色體末端的dna重複序列。

端粒是線狀染色體末端的一種特殊結構,在正常人體細胞中,可隨著細胞分裂而逐漸縮短。

把端粒當作一件絨線衫袖口脫落的線段,絨線衫像是結構嚴密的dna,排在線上的dna決定人體性狀。它們決定人頭發的直與曲,眼睛的藍與黑,人的高與矮等等,甚至性格的暴躁和溫和。

現在就有通過檢測端粒長度,來預測壽命的技術。

提取血液中的細胞,測試細胞中端粒的長度,可推斷一個人的壽命有多長,擔任,端粒越短,說明你的細胞再次分裂的次數就會減少,這樣你就會快速衰老,這樣壽命也就不再長久。

而端粒最活躍的地方,就是人體的血液當中,而端粒酶,卻可以促使端粒快速回複,以便讓細胞再次克隆分裂。

金三手裏,正好具有催化端粒酶的東西,而這東西,是金三早就觀察到的,不過他一直沒有重視。

幾個月前,金三發現血果之時,那頭黃金豬王身上就有一條巨大的傷口,而在金三的注目之下,那黃金豬王的傷勢快速好轉。

當時金三也隻是認為是血果的神效,但他並不知道,血果裏麵的什麽成分造成了這點。

現在,他卻是明白了,應該就是端粒酶的原因。

金三一邊抱著侯鍾向藏馬穀的方向而去,一邊從旁邊的一根嗜血藤上,接過一把隨身匕首。

發動時間異能,立時知道了這些刺殺自己的人的身份。

了解了他們的人數還有組織方式,金三放下心來。

這些人是真正的職業殺手,他們受雇於人,唯一的目的就是殺死金三。

雖然不知道鎮上還隱藏著多少殺手,不過,他們的目標是金三,所以金三隻要保證自己的安全就好。

侯鍾的傷勢要盡快處理,雖然金三封住了侯鍾傷口周圍的穴道,但這樣對侯鍾的身體卻是有害的。

隨著金三消失在祖宅當中,外麵那無數血色藤蔓,全都沉入地下消失。

所有人全都震驚的看著眼前的場麵,這是外星人入侵了?

就連金家的眾人,也有點不能接受,這是怎麽了?

剛才他們聽到了槍聲,隨即漫天血紅,接著發生了什麽事?

幾個人被同時吸成了人幹,最後還被那些血藤拉入了地下?

李林跟他的幾個護衛麵麵相覷,這樣超自然的現象,他們還是很不能接受的。

但沒有人跟他們解釋,隨著金三,金家不少人也跑進了藏馬穀。

看著滿身鮮血的侯鍾,再看看金三身上穿的破爛,幾個女人頓時驚叫出聲。

不過很快就被金源製止了,雖然金三的衣服看著破碎,但身上卻沒有一個傷口,反而是侯鍾的傷口看著嚇人。

金源原本憨厚的臉孔,此時看起來格外獰猙:“這是怎麽了?”

“沒事,侯鍾為我擋了一槍,爹,家裏沒事的人,全都讓他們進藏馬穀來,外麵的人太過雜亂,現在我們查不清誰對我們還有惡意。”

“我知道了,小鍾的傷勢不輕,要不要送醫院?”

金源忙著安排人出去,把金家所有直係親屬叫入藏馬穀,但他也沒有忘了侯鍾的傷勢。

“沒事,我這就給他處理。”

金三心念一動,嗜血藤的本體出現在金三跟前,在嗜血藤的根部,有一枚紅色的果實,這是剛才吸收了十幾個殺手的全身血液之後凝結的。

金三小心的摘下,讓人把侯鍾的上衣脫掉,固定在一張躺椅上,小心的把血果的表層撕開了一個小口。

金三一捏,一滴紅色的**,滴入侯鍾的傷口。

侯鍾實在是痛得厲害,他忍不住道:“大當家,你這給我弄得是什麽?”

“好東西,你小子這可是因禍得福了,這東西,就連我都沒舍得吃一次,沒想到居然讓你搶先了。”

“我寧願讓你先吃。”

“不要說話,你還是先養養精神吧!過一會可能會更難受。”

“現在都痛死我了,等一會還能比現在更痛嗎?”侯鍾滿臉慘白。

“有時候,其他的感受,也許比疼痛還要難以忍受。”

“隻要現在能夠讓我不痛,其他任何難以忍受的事情,我都願意感受一下。”

金三心裏有點過意不去,再次滴了幾滴血果果汁進入侯鍾的傷口之後,直接把剩下的血果遞到侯鍾嘴邊道:“吃了吧!”

“大當家,你還沒告訴我這是什麽東西呢?我怎麽看著他那麽滲得慌?”侯鍾可是親眼看到了他不遠處的一個殺手,被這血紅色藤條吸成了人幹,而這東西結的果子,是人吃的嗎?

看著侯鍾肩窩之內的傷口,開始快速蠕動,金三知道,他的猜測十分正確,而且通過精神力,金三還能觀察道微觀世界。

此時侯鍾的骨骼碎片,開始快速調整,一些破損的細胞,被身體的自毀機製處理,而完好的細胞,則在快速分裂。

分裂後的細胞,其端粒,在端粒酶的作用下,快速回複,回複之後細胞接著分裂,修補著侯鍾殘破的身體。

看著侯鍾肩窩附近的皮膚開始幹枯,金三急道:“趕緊把這血果吃了,要不然可有你好受的。”

咬了一口血果,急匆匆的吞下:“我感覺這血果的味道還不錯,要不然大當家你也嚐嚐。”

“三叔,真的很香哎!”金蘭金鱗金虎擠在他們跟前,眼巴巴的看著侯鍾,把一個拳頭大的血果吞下。

“侯鍾叔的傷口好像在愈合哎!”金鱗驚歎道。

“什麽?”金三的大嫂和其他的叔伯,全都聚攏過來。

“天下還有這麽神奇的果子?”眾人驚歎。

就連站在一邊,始終沒有說話的侯家二老,此時也忍不住靠近前來觀看。

他們自己的兒子自然心疼,不過為了就金三而受了傷,他們也不能抱怨什麽。

畢竟他們兩家一榮俱榮,一損俱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