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定罪
族長畢竟是鄉農見識有限,在他們本分的想法中:就是送官也要養好傷以後再送,沒有想過今日就要把他們送官的。
不過,現在於家二老等人同於氏一族已經沒有關係,金侍郎他們想怎麽做族長也沒有什麽意見;而且惡人也是不值得同情的。
地保看眾人沒有意見,便起身抱拳:“在下做下好事了,於氏宗族處事並無不妥;那在下就送他們去官府吧,就此告辭;他日再請諸位大人和幾位老人家到在下府上相聚。
金侍郎聞言也一起告辭了。沒有什麽事正好回家吃茶看書。
於均兄弟和趙一鳴等人自然起身相送。
於金英當然也被地保帶走了:她一樣被指毒害過紅裳;當然不會留她在於府享福了。
族長看到地保帶著於金英一起走了,忍不住搖頭歎氣道:”早知道他們會被當日送去官府,我也不用把於金英留在府中看管了———我剛剛就是怕這些無恥之人趁養傷再逃走,不想卻是我多此一舉了。”說完,和宗老們相視一笑。
京人和他們那地方人的處事不同的地方太多了。
於均和趙一鳴等人讓仆人們好好整理了一下於府,又清點了一下於府的家底,也沒有多少東西和銀錢,還有一些田產,鋪子什麽的也是在南邊老家————於家二老來京時倒是想賣掉的,可是為了避楊家,來時太過匆忙哪裏顧得上賣呢?
除此之外,倒還多了兩處莊子與一些田產,這些並不是於家的東西:因為距於氏宗族的地方有些遠;於均明白,這些應該就是蔣姑娘家的東西了;不過她也會受罰的,等案子結了再說吧。
於均便把田產托於族長等人暫時看管,鋪子隻能這樣了:族長幾人不懂經商的;隻好等過了春闈後,再讓於喧回家打理於府的家業。
於喧笑道:“春闈倒不必等了,我也不是讀書的料兒。”他倒是對經商一直很感興趣。
於均拍了拍他的肩膀:“喧弟,有功名在身會有很多便利的;能考上當然是好的,如果不能的話……”於均也會給他買份功名的。
於喧聽了倒認真起來,一心想要考個舉人出來。
族長等人自然應承下來,保證會把於府的田打理的很好。
本來族長等人想在次日想告辭回去的,但官府要審於府辱及朝廷目無法紀、毒害紅裳的案子,所以他們還要再停留幾日才可以;族長幾位也就住在於府上。在京中無事之時由楊守德陪著四處走動,權當遊玩了。
在官府的審問下,於府的人沒有一個抗過大刑的,全部都招認了:除了兩個姨娘以外,毒害紅裳是人人有份————就連蔣姑娘也被於老太太逼著,把有毒的四樣小菜送到了紅裳的房中,看著她吃下去。
於家一家人因為辱及朝廷,毒害、謀奪於均紅裳的家業而被官府重判:辱及朝廷那是大罪,隻此一項於家的人就不要想能善了。
於老太爺和於鵬兄弟被發配到邊關給將士們為奴:他們平日裏做一切苦工,有敵來時還要上陣殺敵;不過他們不管殺敵多少也是沒有功勞的,功勞自然歸將士們所有。最終隻能客死異鄉了;而於老太太因為有通奸生子的事情,所以被官府判定站囚籠七日以後,再浸豬籠————如果一個時辰後能大難不死,她也隻能瀧為乞兒了。
不過浸豬籠還沒有聽說還有人活下來的。
於金英被賣為官妓:如果現在她還是於均名下的妹妹,官府自然不會如此判的。
於老太太聽到自己的判詞當時便暈了過去:她驚嚇過度了。在站了兩日囚籠後,於老太太便似瘋了一般,除了吃喝睡覺外,口裏天天念念有詞、目光呆滯,隻是沒有人聽得清她在說什麽;眾人看她的樣子,都說她已經嚇瘋掉了。
但是瘋了也一樣要被浸豬籠的,所以於老太太在看到豬籠時便又清醒過來,驚叫著,掙紮著、口裏叫著於均和紅裳的名字,求他們兄妹原諒,求人們去給紅裳兄妹送信————她要為他們兄妹做牛做馬,隻求紅裳兄妹和人們能饒了她這一次。
但悔之晚矣。
於老太爺父子三人十幾日後便隨一些罪奴一起上路了,聽說到了邊關以後,父子三人因為受不了那種種苦楚,逃跑後又被抓了回去;然後在殺敵時死於亂倒之下。
於老太爺是最先死的,因為他被於鵬兄弟推了出去擋刀。所以他在臨死的一瞬間想起了於均兄妹,想起了楊氏夫人————原來,他們一家人其實和樂融融的挺好;那兩個孩子自小便懂事尤其是於均,在他很小的時候,有什麽好東西一定留一份給他的,為什麽,他會一直以來看不到他們的好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