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沈雁不會喝酒。
即使是必要的時候,他也隻能喝一點點,這方麵很克製。家中亦沒有備酒的習慣。
正想如實回答,眼睛一抬,卻恰恰迎上齊誩饒有興致的目光——看起來心情真的很愉快。沈雁怔了片刻,一時間不知道該不該開口去掃對方的興。
不知道還有多少次機會可以像現在這樣,和他慶祝同一件事,分享屬於兩個人共有的喜悅。
一個月之後……可能,連見麵都會變得困難。
齊誩的職業比較特殊,常常一年到頭東奔西走,就算回到省城也一定需要時間休整。
“好。”沈雁忽然輕輕點頭答應,“不過家裏麵沒有酒,我一會兒出去買。”
齊誩聽說他要冒雨出門,愣了愣,連忙勸阻。
“啊,那還是算了。畢竟外麵還在下雨……”
“沒關係,地方很近,五分鍾就走到了。”沈雁卻很堅持,微微一笑從他肩上離開,邊觀察窗外的雨勢邊問,“你想喝什麽?要是喜歡特定的牌子,也可以跟我說。”
齊誩因為父親嗜酒,自己在這方麵相當注意分寸。
除了有時候單位應酬領導在場,他被迫硬著頭皮喝喝白酒,一般情況下隻喝啤酒或紅酒。後者度數低,不容易醉,因為他們當記者的經常四處走動,保持意識清醒很重要。至於酒的牌子是什麽他根本不在乎。
不過,既然是兩個人在家裏慶祝,還是紅酒比較符合氣氛。
雖說骨折患者恢複期間不宜飲酒,但是紅酒酒性不烈,喝一兩杯應該不礙事。再說這幾天天氣轉涼,而啤酒是消暑品,不合時宜。喝喝紅酒不僅可以暖身,還可以助眠。
“買紅酒吧,什麽牌子都行,不挑。”
“好。”沈雁今天晚上似乎一改往日處處講究飲食忌諱的習慣,自己說什麽便是什麽。
齊誩心想:或許是因為他心情不錯的緣故?
這個念頭閃過,笑意也不知不覺流淌出來,畢竟這件好事裏麵也有自己的一份。喜悅不必獨享,那是最好不過了。
“你先去洗澡吧,你洗的時候我出去買酒。”關上電腦,沈雁讓齊誩在喝酒之前先把這件事做了。他的理由很簡單——齊誩身上帶傷,萬一到時候喝醉了再進浴室,很有可能因為頭暈而摔倒。
而他本人不存在這個問題。
他因為工作關係接觸許多動物,為了去除氣味,習慣一下班回家就衝幹淨,現在已經不需要了。
齊誩聞言,眼眸中似有什麽微微一閃,埋下頭清了清嗓子:“好吧。那……麻煩你像平時那樣幫我一下。”
同一個屋簷下相處那麽多天,洗澡前有三十秒鍾的時間是齊誩特別珍藏的,他從來沒對沈雁說過的一個秘密。
三十秒很短。因為每天重複做,沈雁的動作已經很熟練了,齊誩也知道該怎麽配合他擺放手臂。從沈雁的手碰到他襯衫的第一顆紐扣起開始讀秒,一個個解開,褪下,直到上身的衣物完全卸去,正好需要半分鍾時間。
沈雁在這個過程中往往神情一絲不苟,目光停留之處除了扣子之外,似乎再沒有別的地方,看不出任何遐想。
齊誩暗暗歎一口氣。
看著對方一副心無旁騖的樣子,他也不得不盡量表現出鎮定,一動不動站著。
看來沈雁對待自己,和對待手術台上受傷的小貓小狗沒有區別,因為那種態度正是他平常工作時的態度。
所以在這種時候還會感到脈搏加速的自己……真的很沒出息。
齊誩對這樣沒出息的自己無可奈何,他以為他可以跟沈雁一樣具有專業精神,當一個專業才,坦然接受照顧,接受那雙替他寬衣的手。
不過心髒的劇烈跳動由不得他掌控,湧入腦中的種種雜念也由不得他抑止,通常都得熬過這三十秒,然後若無其事般走進浴室,關上門,這才敢用手捏住發燙的耳根,匆匆用熱水把剛才所想的東西全部衝掉。
也許,是因為那天聽了寧筱筱的話,有了惦記。
也許,是因為男人可悲的本能。
不管出於什麽原因,自己在想什麽絕對不能告訴沈雁。
沈雁那麽正直的人,應該完全想不到自己會動這些小心思。要是不小心讓他發覺,豈不是顯得自己齷齪?
因此在表麵上,對方有多冷靜,他也必須一樣冷靜才行。
但是仔細想想,甜頭還是有的。
至少在沈雁專心於解衣扣的短短幾秒鍾內,他可以趁機體會那個人的手指時不時擦過自己皮膚的觸感。遺憾的是,經過這幾天反反複複的練習,沈雁已經差不多能做到在不碰到他的情況下把衣物脫掉。
隻有在一開始,喉結那裏會被輕輕蹭到。而襯衫向後揭開的時候,沈雁的雙手繞過他的身體,偶爾也會有小小的摩擦。
然而這樣的機會一天比一天少。
於是這三十秒的時間似乎越來越短,他也越來越容易走神。
“已經好了。”在齊誩出神之際,沈雁連防水塑料膜都替他套在石膏管上了,抬起頭,忽然發現他正直勾勾盯著自己看,不覺愣了一愣。
“我去洗澡。”齊誩抽回思緒,心虛地避開了他的目光,轉身邁入浴室把門合上。
“那我先出去買酒了?”沈雁隔著門輕輕喊了一聲。
“嗯。”門那邊的人的聲音聽上去跟平時沒有任何不同,仿佛一切正常。
沈雁得到這樣的回答後,眼瞼稍稍往下垂,鬆了一口氣——看來自己並沒有露出破綻。齊誩剛剛一直盯著他,他還以為是自己的私心被識破了,所幸兩個人後麵的一問一答還算自然,除了齊誩移開眼睛那個細節之外。
他知道今天他的手在貼上齊誩喉嚨的時候無意識地停了一下,打開襯衫的時候也是。
不僅停住,甚至想輕輕摸上去。
“呼……”
這樣下去,齊誩真的會發現的。沈雁克製地深深吸一口氣,雙目緊閉用力甩了甩頭,試圖將意識中不受控製滲進來的一些雜念甩出去。
他在原地輾轉兩步,回到門前。
雖然說過要出門,可他遲遲沒有離開這個地方。事實上,每天看著齊誩走進去之後,他都要在浴室和客廳之間的這個小小隔間裏站上一會兒。
由於用手不便,齊誩動作慢,在裏麵起碼要待二十到三十分鍾。
而他在最初的十分鍾內會一直靜靜地守在門外。就好比現在,當浴室內響起花灑啟動的聲音,一片嘩啦啦掃過的水聲隨之而來,水珠一串接一串地落地,仿佛成千上百個密集的鼓點打上胸膛,響到一種微微疼痛的地步。
沈雁的一邊手緩緩放在門板上,側過頭,一動不動斜靠在上麵。
耳邊除了水流聲還是水流聲,沒有任何別的聲音,單調而乏味,但是他會閉著眼睛不做聲,一直聽。這樣的舉動他無法向齊誩坦白,因為他不知道要怎麽坦白。
起初他是出於安全考慮,怕齊誩在裏麵滑倒,會坐在客廳裏聽。
可是現在。
現在,這種借口連他自己都不相信——
齊誩洗完澡出來,沈雁似乎還沒回到家,客廳裏空蕩蕩的。
於是他像初學穿衣的孩子般笨拙地套上一件新襯衫,慢吞吞地將扣子扣好,找到吹風筒,自力更生地吹了一會兒。
頭發吹到八分幹,大門便響起一陣鑰匙竜竜父擰動的聲音,果然是沈雁回來了。
“是不是雨太大,你在路上耽擱了?”齊誩匆匆把吹風筒擱到一旁,皺著眉頭迎上去,看看他有沒有被雨淋濕。按照沈雁說的五分鍾路程,來回不過十分鍾,可自己在浴室裏待著的時間起碼都有這個的兩倍長了。
沈雁收起雨傘,低著眼輕輕搖頭:“沒事,我原來說的那家店提早關門了,去了另一家。雖然比較遠,不過紅酒的選擇相對多些。”
原來如此。
齊誩打量他身上沒什麽雨漬,放下心來,笑道:“正好外邊冷,喝酒暖暖身子。你坐下吧,我去找杯子。”
沈雁不知道為何眼睛一直沒有抬起來,隻是點點頭,把買來的紅酒放在桌麵上。
窗外的雨讓夜晚更黑,更冷。
玻璃上雨的痕跡被燈光一照,襯著背後灰暗的老城風貌,花白花白的像結了一層霜。都是些讓人聯想到低溫的意象。
“明天估計還要繼續降溫。”齊誩這一次並沒有懷疑氣象局的預測。
正好,這種天氣加深了他對於酒的渴望。
以前的他有時候會一個人獨自在家喝酒,也曾經有過這樣的雨天,無拘無束,無所謂氣氛如何,打開瓶蓋就可以隨時開始——那是單身男人的喝法。兩個人的話就另當別論。
紅酒本身即是一種需要搭配氣氛的酒。
他們臨時起意,家裏麵沒有怎麽布置,也沒有準備任何裝飾品,譬如花束,譬如燭台。齊誩於是因地製宜想出一個點子,隻打開黑桃木桌上的那盞白色吊燈,餘下房間的燈統統熄滅,使周圍沉浸在一片淡淡的光暈之中,由深到淺鋪開,取代了傳統西洋格調的燭光,形成一種獨特氛圍。
“如何,看起來還挺有模有樣的吧?”齊誩後退兩步環顧一下全景,微微笑道。
“嗯,挺好的。”沈雁的這番話是真心話。
盡管燈光比不上燭光有情調,但是兩個人的座位處於最靠近光源的地方,全身上下都被薄薄的微白色簇擁著,有一種人世間的溫暖已經全部濃縮於此,靜止於此的錯覺。
室外,雨聲淅淅瀝瀝傳來。
室內,軟木塞“嘭”地一下被沈雁拔開,深紅色的酒注入玻璃杯內淙淙作響,那種聲音聽上去比雨水更厚,更有沉澱感。甚至讓齊誩想到他們之間聲音特質的差別。
“其實你的聲音比較像紅酒。”兩個人麵對麵而坐,齊誩忽然笑起來,冒出這麽一句話。
“怎麽說?”沈雁停下斟酒的動作,定定地看著他。
“需要慢慢品。”齊誩朝他挑了挑眉,自信得如同一位資深的品酒專家。是的,慢慢品才能品出紅酒真正的味道。
一旦記住了味道,品酒的人很容易上癮……例如他。
沈雁聽完他的話,默默抬起唇角,卻說:“這麽說,其實我的聲音不適合去參加比賽。”
比賽好比做廣告,必須在有限短短一兩分鍾時間內給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對於陌生的評委和聽眾而言,選手開口時的第一印象很關鍵,聲音需要慢慢品的人將會失去這個先機。而齊誩和銅雀台都屬於那種聲線搶耳、令人眼前一亮的類型,他們的優勢比較明顯。
這些齊誩並不否認。
不過他還有另外要補充的:“確實,你的聲音給人的第一印象或許不深,可你的語氣和情緒抓得很準,幾乎可以說是一步到位。官方評委是專業配音出身的人,我相信他們不會那麽膚淺,隻關心聲音不關心表演的。”
沈雁一直靜悄悄地注視他的雙眼,這時候忽然問:“那你最關心的是什麽?”
齊誩一愣。
“我……”隻關心你這個人。
真正從心底說出的話是這句。
但是沈雁就坐在距離自己不到一米的地方。
四目相對,齊誩一時間感到喉嚨有點幹澀,喉頭突突跳了一下。裏麵像埋了一團火,燒盡了他原本想用的詞語:“我隻關心……你在比賽時開不開心。”
沈雁聽到這裏,一對眉毛微微舒展,仿佛冰消融成水的那一刻緩緩向外流淌的樣子。
他笑了笑,低聲道:“我現在就很開心,謝謝。”
齊誩看著他之前還有些寡淡的神情在燈光下一點點回暖,自己也忍不住與他一起嘴角上揚。於是淺笑著端起酒杯,晃了晃裏麵絲綢般富有光澤的紅酒:“那麽,正式祝賀你三個角色全部入圍——”
沈雁亦輕輕笑著回應:“你也一樣。恭喜。”
舉杯,碰杯。
兩隻玻璃杯在吊燈的正下方相遇,杯身連接的地方高光流轉,在“叮”的一聲中落上酒麵,粼粼地鋪成一片。
齊誩收回手,很自然地仰頭喝了一口。
沈雁的目光一直追隨著他的動作,最後也端起酒杯,照著樣子慢慢喝下去。
酒的味道到底不太習慣,而且他挑的這一支是幹紅,澀感比較重。他皺了一下眉頭,卻刻意不讓齊誩覺察。
兩個人借著昏暗的燈光,一麵喝,一麵聊。
秋雨代替了樂曲成為伴奏,倒也十分愜意,有種難得一見的沉靜感。
“對了,再說一件值得開心的事吧。”齊誩的表情與他的語氣一致,準確體現了句子裏的內容,“我們新聞頻道的主任今天打電話跟我說,暗訪寵物醫院的專題上麵批下來了,可以做成‘社會調查’的其中一期,時長六十分鍾——那將是我做過的最長的新聞。”
沈雁知道齊誩一直記掛著這件事,天天聊工作都會提到。
如今塵埃落定,自己也替他高興:“原來你是雙喜臨門,那真的應該好好慶祝。”
說罷,主動舉杯向他祝賀,兩個人又喝了幾口。齊誩放下杯子,食指有節奏地輕輕敲打杯身,笑道:“不過……第二主持人的事情還沒有定。這是大事,部門領導還得商量一段時間。”
“你有想法,有實力,我覺得這是遲早的事。”沈雁淡淡一笑。
齊誩的工作態度是他親身體驗過的,這句話說出口完全沒有吹捧的意思,不摻任何水分。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用,齊誩兩杯酒下去,興致反而漸漸上來,愈來愈濃。他聽見沈雁這樣肯定自己,更是笑得一對眼眸神采飛揚:“哈哈,既然沈醫生都這麽說了,那就承您吉言。來,咱們繼續喝。”
齊誩一邊笑一邊伸手去取酒,正準備給雙方都添上,始終默默看著他的沈雁卻突然問:“如果定下來了,你會因為這個提前返回電視台做準備嗎?”
齊誩怔了怔,沒有接話。
這個問題對齊誩而言太突然了,他不知道怎麽接才合適。
這個問題對沈雁而言,卻一點兒不突然,因為他已經把問題埋藏在心底太長時間。現在話題自然而然到了這裏,正是最好的提問時機。
久久不見齊誩回答,沈雁歎了一口氣,自己接下去。聲音與目光一同放低,一同沉到麵前的那杯苦澀的酒中:“你住在這裏,還要每天搭車到市中心上班的話……會不會不方便?”
其實他們兩個人都明白——答案是肯定的。
使用詢問的語氣不是因為不知道,而是一種無力改變現狀,卻不願意點破的矛盾心態而已。
“我石膏都沒拆,短期內他們不會叫我回去的……畢竟,領導當初都批了一個月的假。”齊誩不知道這樣說算不算得上安慰,盡管“一個月”這個詞本身就很刺耳。
沈雁這時候一言不發地端起酒杯,將半杯酒一飲而盡。
“沈雁。”齊誩一下子清醒過來,連忙喚了一聲。
紅酒其實不應該這麽一口氣喝光,但是此時此刻已經不是討論規矩的時候。沈雁目前的情緒才是最令他擔心的。
“沈雁,”齊誩第二次呼喚他,右手越過桌麵,試探性地握住了對方的手。幹紅的淡淡澀味還殘留著,連說話都捎上了那種味道,“我要是恢複得不好,一個月後還不能拆石膏……病假還可以再往後延的。”
沈雁微微一聲苦笑:“我又怎麽會希望你恢複得不好呢?”
事實上,他比任何人都期盼齊誩可以好好養傷,早日康複,即使知道兩個人現在過的同居生活很可能無法繼續。
“我知道。”齊誩低聲回答。他當然知道。
“你近期要去醫院複查吧。”隻有給醫生複查後,才知道石膏究竟什麽時候能拆。
“嗯,下周三上午去照x光片,看看骨頭長成什麽樣了。”
“下周三……”沈雁念出這三個字的時候,雙目緊閉,眉頭微微蹙起,努力回憶自己下一周的工作安排。他想說下周三他可以請半天假,陪齊誩去醫院複查,可本來時時刻刻都應該記得的日程表現在卻非常模糊。
仿佛所有日曆上的數字都打散在一個個方格裏,看不清具體內容。
奇怪。
沈雁伸手扶了一下自己的頭,手指虛抓了一下,像是要把意識中那些不清晰的字抓下來,放到眼前好好再看一遍。
“唔……”他艱難地發出一個單音,喃喃自語似地重複,“下周三……”
“沈雁,”齊誩看到這裏,輕輕抽了一口氣,生怕驚動他那樣小心翼翼地問,“沈雁,你是不是喝醉了?”
作者有話要說:最近狀態一直不是很好,所謂的瓶頸期說的大約就是這個……主要是覺得自己文筆不行,情節也很幼稚……otz
總的來說,就是感覺自己對不起大家的期待。或許吧,這篇文可能確實不怎麽樣,不過故事我還是會慢慢按照自己的想法寫的,即使比較生澀,也算是一步一步走過來了,應該堅持走到底。
兩位主角的相處模式不管是什麽,都代表我喜歡的類型。如果不能代表一部分讀者喜歡的類型,作者也很無奈……畢竟每個人喜好不同,勉強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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