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夭的偶發靈感,都是短小型的,就會放在開胃小菜裏,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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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很奇怪,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陰魂不散的女人,東施效顰的故事沒聽說過麽?為什麽今天她穿一套Agnès,指定那個女人也穿著一套同一係列的新款?
宋詞很鬱悶,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不要臉的女人,處處跟風,事事攀比,也不看看自己水蘿卜一樣的身材,Agnès穿在她身上簡直是糟蹋。
兩人倪著眼打量著對方的時候,不明所以的同事小張打趣道:“哎,我說唐詩宋詞,你們倆是不是雙胞胎啊?這也太心有靈犀了一點,昨天你們穿的鞋都是一樣的吧?我說……”還未說完,就被一個清脆一個略帶沙啞的聲音同時製止:“誰跟她是雙胞胎?!”唐詩一愣,宋詞一詫,但立刻“哼”了一聲背對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唐詩和宋詞本是鄰居,從小一起長大,擁有著驚人相似的品味和眼光,聲音不同是她們為數不多的不同之處之一,兩人在各方麵都是你追我趕互不相讓。雙方父母親如手足但何奈她們兩人卻是水火不交融。唐詩恨不得把宋詞這堆火撲滅了,宋詞恨不得把唐詩這灘水烤幹了。
同窗了16年好不容易以為工作以後不用再看見對方那張惹人嫌的嘴臉,結果好死不死又撞到了一起。
沒事!第一次找工作碰到了一起是巧合而已,我惹不起還躲不起麽?換!唐詩憤憤想。
倒黴!為什麽也換工作?第二次工作還遇上你,我再換!宋詞覺得自己的血壓在升高。
孽緣!這不是孽緣是什麽?第三次還能撞到一起?得!那就順從天意,畢竟經濟危機的當口找工作不是太容易。隻要井水不犯河水那就在一起工作好了。兩人同時無奈的歎了口氣。
不過平日雖然水火不容,但真的工作起來卻是完美的搭檔。畢竟太過了解彼此,一個眼神就能知道對方下一步要怎麽做,因此配合起來天衣無縫。兩人都是市場部的精英,隻要她們出馬,沒有一個客戶是能跑掉的。於是經理對於她們私下的矛盾自動忽略,每次安排任務,唐詩與宋詞的名字總會寫在一起。
不過倒是有些奇怪,平日連一個電梯都不願意一起坐的兩個人竟都沒有反對在一起工作。
如果沒有豐厚的業務提成,我的新款Agnès怎麽買回家?看在她還有點能耐的份上,也就忍了,畢竟凡事都要向“錢”看。唐詩和宋詞補了下妝,然後挑釁的看了對方一眼,開著公司的車向機場駛去。
這次他們要接一個人,CRU總經理——元歌,並且拿下近2000萬的單子。
“你去停車,我去前廳等人,接到後打你電話,然後你把車開到大門接我們。”宋詞照了下後視鏡,理了理前幾天剛剛做的頭發。
“為什麽?你正好開著車順便去停車好了,我去接人。”唐詩很少在工作的時候與宋詞發生衝突,一是因為宋詞的想法恰好也是她的想法,二是因為兩人都不喜歡浪費時間,對於工作自然是越快完成越好。但這次卻不一樣,因為那個人叫——元歌。
唐詩有點期待又有點忐忑,她不確定這個元歌是不是那個元歌。
初識元歌是在網上。
唐詩除了是一名白領以外還是一名半紅不紫的網絡寫手。她寫著一些像唐詩一樣晦澀難懂的文字,寫著男人和女人,寫著愛情,寫著性。
她的筆名就是唐詩,沒有挖空心思的去想一個吸引人的昵稱,在她看來,名字不過是一個符號而已。
她有一群固定的粉絲,在她的文字裏陶醉沉迷,像一個吸了大煙的煙民,充滿幻想且無法自拔。然後他們在文字下麵留言,各式各樣的昵稱各式各樣的留言,雜亂無章,就好像唐詩寫的文字一樣,令人難懂。
宋詞偶爾會在下麵寫一段批判性的文字,但唐詩不知道為什麽就是覺得宋詞說得很有道理,然後一次次加精置頂,搞到最後,唐詩的文字下麵都是宋詞的批判。
唐詩有時也會好奇,為什麽那麽多人推崇自己的文字,有時候連她自己都讀不明白自己寫的是什麽東西,但她的粉絲們卻不那麽認為,她們說唐詩的文字代表著非主流。她不由覺得好笑,非主流?那什麽又是主流?
不過稿費不低,因此便也這樣繼續著她的文字,或者說是一種自娛自樂。
有一天,一個人打破了她的自娛自樂,或者說是一個ID。
他叫元歌,唐詩不知道這是他的昵稱還是真名。
元歌留言:你的文字像迷一樣,因此我對你很好奇,很想揭開謎底。
元歌留言:有時候實在讀不懂你的文字,讓人惶恐。
元歌留言:人不是因為遇到一個人而改變自己,而是你內在很想改變,你會注意到那個可以改變你的人,隻有在那一刻,你的耳朵才能夠聽到遠方的呼喚。無法從焚心般的欲望解脫出來,便無法得到內心的喜悅和平靜。攝影師是世界上最能捕捉人靈魂的人。
元歌留言:……
元歌留言:這禮拜六會在上海,我是一個兼職攝影師,想給你拍一組寫真,如果有意願,請聯係我,我會在上海待一周。
然後唐詩就打了那個電話,她不知道為什麽就那樣輕易地選擇了相信,是因為元歌這個和唐詩很相似的名字?還是因為他也喜歡張愛玲?她這樣告訴自己:我正好要找人拍寫真,以此來滿足讀者的好奇心,正好有人不要錢白送上門,為什麽不去?於是就去了。
北京時間的上海,淩晨七點。
是的,淩晨。對於唐詩這種貓科動物——晚睡晚起型的物種,早上七點絕對是淩晨。好在由於業務良好,唐詩申請到一個附加福利,可以下午一點再去公司報道。
在去淮海路的時候,唐詩覺得自己完全是處於夢遊狀態,迷迷糊糊的就到了工作室,然後在迷迷糊糊中看見了一個頭發栗色微長,笑容幹淨,穿棉布藍格襯衫加牛仔褲的男子。透進窗的晨曦將他的瞳孔照的發亮,恍的唐詩有點睜不開眼睛。
然後男子笑著微笑道:“你好唐小姐,我是元歌,攝影是愛好,如果照的不好請見諒。”他真的叫元歌,唐詩的心裏浮出莫名的好感。
然後元歌指了指攝影棚內疊的整齊的白床單,背過身道:“麻煩你脫光衣服然後裹上白床單,照片可能要拍得性感一點,來搭配你的文字。”他篤定唐詩就會答應麽?但唐詩就這樣十分聽話的脫光了衣服裹上了白床單,床單上有股金紡的味道,是她喜歡的味道。
她看著他的眼神,唐詩看到了一個專注的男人,對於唐詩擺出來的那些性感動作完全沒有一絲紊亂的氣息。唐詩的好感便愈發濃厚。
照片洗出來,很成功,她理解了他所說的“世界上最能捕捉人靈魂的人是攝影師”這句話是什麽意思了。她想她喜歡上了攝影師,或者說,是這個叫元歌的攝影師。
隻是後來元歌走後便再也沒了聯係,隻知道他叫元歌,在一家公司當總經理,業餘玩攝影,有幹淨的笑容專注的眼神。
這個元歌會是那個元歌麽?唐詩不知道。
最後唐詩還是選擇的妥協於宋詞,反正總會見到的,不急在一時。
宋詞有些緊張地走到接機口,遠遠便看見了那個西裝革履的男子,和記憶中的他一樣,氣質不凡,風度翩翩。
宋詞對著走到她麵前的男子嫣然一笑,握了握男子的手:“好久不見,元歌,沒想到會是我來接你吧?這次正式介紹一下自己,我是宋詞,代表DEING來和你洽談投資案,還有一個代表在外麵等著。”男子詫異的表情全都嵌入宋詞狡黠而靈動的眸子中。
初識元歌是在一家高級夜總會。
不知曾幾何時起,都市的白領女性都不甘於千篇一律的工作,也不再滿足於兩點一線的生活。是誰說的?Live倒過來便是evil,活著便是一種罪惡。於是女人們開始覺醒,愈發渴望放縱自己的靈魂,都市便興起了一種新的職業:高級小姐。
白天的她們可能穿著香奈兒套裝,精致的妝容,從容的表情,優雅的舉止,仿佛是世界上最典雅的女性。但到了晚上,便化身為夜魅的嬌*娘,她們呻吟、嬌*喘、媚笑,陪坐在陌生男子的身旁,嘴角肆無忌憚地開出曖昧的花苞,魅惑的罌粟在男人的指尖綻放。
宋詞也加入了高級小姐的大軍。
每周六晚上,宋詞便會將自己的妖嬈綻放的淋漓盡致,然後去一家高級夜總會當臨時小姐,隻陪酒賠笑,至於出不出台自己考量,她在男人的恭維中笑傲群芳,是的,她從來都是那種讓人眼前一亮的女子。
但那天,她不似往常那樣盡顯**,而是被角落裏的那個默不作聲的男人吸引了每一寸目光。她走過去,他禮貌的問好,讓出一個空擋,不似其他男人,如豺狼虎豹一樣一把攬過去抱在腿上;她遞給他一杯紅酒,衝他妖冶一笑,手撫上他的大腿頭靠在他肩膀,他也隻是順勢攬住她的腰,低頭淺啜杯中的酒,乖巧的像一隻羔羊。
旁人介紹,他叫元歌,年輕有為前途無量,他淡淡一笑說過獎過獎。
那一刻,宋詞便喜歡上了這個男人,隻是後來,卻再也不曾見他出現在夜總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