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佛山之外,我還看過珠江三角洲的其他例子。但是,由於有些批評指出從華南地區概括出來的例子應在其他地區得到驗證,我也在長江三角洲和四川盆地尋找過例子,並且在浙江湖州烏青、南潯和濮院三個鎮找到確證。這個地區位處太湖邊,以產絲和稻米著名,從南宋至清有可觀的經濟發展。[15]盡管這些長江三角洲的例子與很多華南鄉鎮比較起來曆史較長,我仍然認為它們的地方組織在明清兩代的發展與華南十分相似。
(一)烏青
烏青最初是兩個鎮,烏墩和青墩。明初以前的幾百年,這裏的聚居地是幾個佛寺的所在。密印寺和普靜寺據稱都是南朝梁天監年間(502—519)創建。密印寺是昭明太子(501—531)讀書的地方,他的老師沈約的父親就葬在普靜寺後某個地方。[16]故事未得證實。沈氏似乎是宋代以前已在那裏定居,而且可能聲稱與沈約有關係。
12世紀末至13世紀初,兩個地方神龕曾經重建,一個的名字頗為怪異,叫索度祠,位於青墩那一邊,另一個則是烏將軍廟,在烏墩那邊;兩個龕在當地都叫作“土地”。[17]1209年紀念減稅碑石上的一些名字,也出現在1211年紀念重建索度祠的碑石上,顯示索度祠至少是地方組織的一個中心。[18]烏將軍廟在較早前的1187年重建。[19]普靜寺曾在明初修葺,而密印寺則沒有,但兩個神龕似乎完好無缺。
我不肯定神龕由誰管理,我懷疑是像在佛山那樣,由沒有士人頭銜的人來做。我們知道有這樣的情況:例如烏氏,據說是一個富裕的絲綢商大宗族,其中沒有一人有功名。[20]但烏青卻有登第的記錄,始於1420年陳序考中舉人,而其子陳觀也在1492年中舉。1524年最早的地方誌,其編纂者就是陳觀。[21]另一個鎮裏的學者施儒,1540年呈請把鎮升格為縣。[22]地方誌的施儒傳記裏有一條按語,是對鄉鎮住宅的意識一個有趣的觀察:“按人物例不及村落,而儒疏請設官,為功於鎮甚巨,特附識之。”[23]1541年起委派了通判,但官署在1557年的起義中被毀。到1601年李樂(一位很高級的官員)編修地方誌時,士人傳統已經形成了。[24]
我們對於烏青鎮的管理所知的並不很多。那裏的有錢人必定不少,但從地方誌裏並不清楚他們是否都有官銜。地方誌裏也沒有舉出多少士人參與地方事務的例子。我們不了解軍事組織,盡管我們知道16世紀的騷亂。我們有一個關於家仆在蠶絲收成的季節到鄉間去收債,惹上了官非的故事,但我們在其中沒有看到士人的介入。[25]有兩件事情的確和登第士人有關。大概在1580年,一個士人為鹽販出頭,取得許可讓他們得以免卻處理鹽配給的負擔,而這種許可不是特別為鄉鎮而設的。[26]另一個例子,在1588年饑荒期間,文士有份向鎮裏全部九個押店募捐。[27]順治初年,這個鎮受到犯罪組織控製,人民朝夕受擄掠、拷打、勒索。[28]烏青盡管富裕,而且曾呈請成為縣治,但它並不是一個士人力量特別強大的鎮。[29]
(二)濮院
濮院的曆史可追溯至宋代,而其起源也與朝廷的封賞有關。濮院主要的道觀看來是元代的建築,而佛寺福善寺的大殿則是由元代一個叫濮鑒的人出資興建,他的名字鐫刻在一條橫梁上。明初,福善寺是一個在濮氏名義之下的登記戶口,須按通常的裏甲製服力役,[30]但在一塊碑石上有1601年豁免力役的記載。[31]具體的起源沒有提及,這讓我想到這寺廟可能是宋代濮氏持有土地的一種手段,而在元代和明初成為宗教上的三不管地帶。1675年編修的地方誌,含有明代族譜的材料(下文續有談及),其中提到該寺分為7房。地方誌給人的印象是,創建人有相當高的士人地位。
玄明觀是濮鑒的兒子濮也先不花所建。地方誌發現這個蒙古名字頗為別扭,便解釋說采用這樣的名字很常見——嘉興縣令叫張也先不花,華亭縣知縣叫郭也先不花。更為重要的是,地方誌的編修者可能認為這是必須提及的一個事實,因為也先不花這個蒙古名字也書在道觀的橫梁上,讓所有人看見。[32]濮鑒據稱曾在饑荒時期捐糧,並獲授淮安路屯田打捕同提舉之銜。結果,在付過一兩白銀之後,他獲準開設“四大牙行”,負責在當時所稱的永樂市場上收集絲織品。[33]他被供奉於湖州府治烏程縣的天寧寺,他的兒子濮也先不花在元代仍然為官,任兩淮鹽運使。玄明觀的主神就是元明兩代廣為流行的真武大帝,真武又名玄武,道觀因而得名。玄明觀可能是一個市集的中心。1773年這裏成立了厘會,向所有絲織品收費。[34]
明代建立的祭祖製度就是永安堂,其時家廟式的祠堂在珠江三角洲如雨後春筍。這種建築物的宗教性質有點神秘,而我們不想否定它在其發源地可能相當不同於我在珠江三角洲慣見的地域神祇。永安堂也曾稱為“鎮火庵”,地方誌將之與“鎮水庵”並舉。永安堂建在元代祖先濮鑒舊宅的所在地,成了濮氏三朝(大概是宋元明三朝)諸祖祖先牌位的安置所。這裏每年舉行春秋二祭,但鎮裏的其他人對濮氏的廟宇權利有爭議,隻是到了1637年在有利於濮氏的情況下才得到解決。[35]永安堂作為濮氏祠堂和鄉鎮廟宇的雙重性質,為明清兩代鄉鎮管治的爭議提供了一條基本線索,應予仔細研究。
部分線索也許可以在宗族建築的曆史中找到。濮氏是元末明初的富裕家族,但這個時期要稱他們為宗族,我卻不免有點猶疑。他們給了元末群雄之一張士誠十萬兩銀子,好讓濮院免遭**。1371年,他們以濮守清一家三口——夫婦二人與一名五歲兒子——的名義在裏甲之中登記。[36]他們遇過兩次禍患。一次是元末明初(14世紀),其時湖州以至長江下遊其他地方的富戶,均受到張士誠和朱元璋打仗的影響,張打敗後,他們被迫遷往他方。另一次則是永樂初年(約1400年)方孝孺族誅,一些富戶也遭到牽連。[37]曆史記錄在這裏出現了一片空白。[38]由一位濮氏族人所編纂的地方誌,載有大量關於編纂人一脈的譜係材料,然而基本上並沒有根據族譜記錄追溯到十八世的濮侶莊以前。濮侶莊據指是主要負責在1637年興建永安堂的人。[39]盡管興建祠堂,繼而編纂族譜,顯示編纂者有意把宗族建立起來,但他也隻能舉出這一脈與濮也先不花之間一種牽強的關係。
也應該指出的是,永安堂位於鎮裏與兩個庵的所在地相當不同的另一處地方。倘若把這些不同建築的地點與宗族曆史一起考慮,那麽,不但地點不同,而且也是由不同的群體開展的。濮院濮氏以外的其他人,在他們不同版本的地方誌中,承認他們在濮氏之後先後來到濮院:“前有貝劉燕朱,後有楊馮施樂。”[40]實際上,不同版本的地方誌集中於鎮裏不同姓氏的曆史。1675年的地方誌完全集中在濮氏。1774年和1787年的版本包括了以朱氏和楊氏為主的幾個其他姓氏的業績。這兩姓至明中葉以功名自矜,而濮氏卻一點功名也沒有。[41]楊氏在永樂年間出了一個縣令、一個舉人,成化時(1487年)出了一個進士。[42]
盡管朱氏被指是後來者,但有跡象顯示朱氏也和濮氏一樣,是元代的重要地方群體。朱氏一位先人負責沿岸漕運,並於1310年獲授地十萬畝。他的漕運工作由兒子繼承,然而朱氏在明初把他們的土地登記並遷往邊疆地帶。朱氏子孫倉皇離去,隻剩下一支。朱氏在16世紀時似乎也像濮氏一樣,遭到政府迫害,[43]但也同樣否極泰來。例如,朱氏在清代建了一座祠堂,名為世宦祠,紀念曾在朝任官的族人。[44]
但是,還有一點值得一提的,以免產生過分簡單的理解。永安堂的爭執1637年交由縣令審理,地方誌內有判決的記錄。縣令發現,堂內各個名稱的匾額之中,“鎮火庵”那一個所署日期為元代,後來的名稱如“永安堂”的匾額,所署日期則為明代。他也注意到,該堂一直由濮氏宗子管理,並且為此繳納過地稅。爭執之所以發生,乃是由於庵內受“異姓”和“有大力者”支持的僧人,要控製此庵,甚至把名稱改掉,稱為“天一庵”。
縣令判濮氏勝訴,而濮氏一家尊重裁決,但仍保留著天一庵的名稱,並在“天一庵”的匾額上展示了不少於二百個族人的名字。[45]在兩個名字之下,加上了這樣的小字:“尚仍朱姓”和“尚仍周姓”。這些按語,到了現在成了理解宗族史的關鍵;把這些文字鐫刻在碑上,展示在堂中,也就好比把有些濮氏中人當時另有他姓的情況公之於眾。這些人當中的一些人,其時在鎮裏名聲日著,而把改姓的事這樣公開展示出來,意味著對他們的告發,影響他們的社會地位。至於這些人有沒有真的改換了姓氏,卻無從由這些記錄中得知。
改姓的確實理由現在隻能憑推斷。姓氏的喪失很容易便與淪為奴婢聯係起來,例如立下賣身契的奴婢。恢複姓氏於是也就意味著地位的完全恢複。因此,濮氏在他們勝訴後,發現他們的姓氏為他姓中人所用,所以又重聲稱他們是鎮裏最強大的群體。
至清代,多姓氏的結合看來已經占了主導,而在1787年的地方誌中,永安堂似乎已不再是鎮裏的一個製度。地方誌就多姓氏結合宣稱:
按:宗祠之立,所係最钜,而吾裏獨寥寥,則宗譜不講之故。大約有譜之家,十之一二;而有祠之家,千百之一二。非有力者不能辦,且無以善其後也。姑述所見聞以為勸,祠法當自譜法始矣。[46]
世係的紛爭在這段文字中顯而易見。濮氏以外的姓氏已經上升成為鎮的領袖,而他們也記下了他們所聲稱的在鎮裏的悠久曆史。
(三)南潯
南潯的起源記錄在一塊宋代的碑上,而這塊碑成為19世紀地方誌撰人的爭議點。碑上所署日期是宋德祐元年(1276年),記錄了安吉州(後來的湖州)一個地方官向皇帝呈請禦賜牌匾,以表揚一個叫朱仁福的人,此人在1120年方臘起義之時因守衛南潯而殉身。碑文出自三人之手,包括兩個是姓朱的,一個是太學生,另一個是守祠生。三人之首大概是一位“長輩”,是“七巷社民”。[47]
根據記錄在朱氏家族文件中的這篇碑文,朱仁福在1120年死後,獲禦賜“南林侯中書”之銜,其子孫亦獲準在南潯某地為他安墳。他的長孫是淳祐(1241—1252)進士,次孫是舉人,二人一起為他建了一座祠。1269年,這座祠進行修建,以便靠近他們父母亦即朱仁福之子和媳婦之墓。就在此時,地方官員發出了一紙蓋印文書,於是墓和祠便可以由他們的後代來負責維修,代代相承。1276年新帝登基之時,便向皇帝呈請禦賜牌匾。此項呈請的理由是朱仁福“查原文”皇帝在諭旨中稱朱仁福為“土地神”,而廟宇則稱為朱土地祠。[48]
其他的家族記錄卻與碑文有異。一個文件指朱仁福的長孫和次孫(文中稱“子”),分別死於1260年和1267年,而祠堂則在1269年由第三個孫兒重建,第四個孫兒當上了僧人,以便在祖墳祭祀。兩人在墓旁有一陋房,裏麵供奉著祠像,而他們也分得留給他們的土地,以及賦役。[49]
朱仁福的曆史需要一些謹慎的闡釋,然而,也應首先看看嘉應寺,那顯然是明代南潯的一個社群中心。嘉應寺特別有意思,因為它的傳說與朱仁福的傳說之間,在結構上有所類似。類似的程度使我認為那是一種複製,用以降低宗族關係的重要性,並讓嘉應寺的曆史被接受成為一個多姓氏社群開基創業的傳說。
嘉應寺的曆史也像朱土地祠的神龕一樣,記錄在寺內的一塊碑上。碑上記錄了宋帝的一道諭旨,乃是回複同一個地方官員的呈請的,這個官員得到一位名字十分相似的父老支持(碑上作華元吉,而朱土地祠的神龕作華元升)。在這個故事裏,崔公和李公兩個神祇曾在方臘起義期間協助地方。他們帶領鄉丁保衛地方,並在饑荒之時捐出糧食。因此,“七社”的人在市內建廟,按照他們的樣子給他們塑像,並安立衣冠塚。他們也求雨,或在疾病流行時祈求解救,而所求都一一應驗。兩位神祇在各個時期均曾大顯神威:1215年的蝗災、1240年由旱災所致的饑荒、1254年鹽梟的襲擊,以及1261年饑荒災民的湧至。官員在新帝登基時奏請禦賜匾額給嘉應寺,結果準奏。[50]
這些故事得力於創作的想象甚大。據稱,宋高宗1128年“泥馬渡康王”逃出金人勢力範圍的傳說,即來自嘉應寺。[51]但所有的地方誌都指高宗到杭州的途中經過南潯之說荒謬不經,不過種種跡象顯示這些故事流布頗廣。我們隻能假定,這種關係之所以形成,是由於故老相傳幫助高宗的神祇姓崔——例如在種種神仙傳記中所見的,而把他說成一定就是嘉應寺裏那位同姓的神祇,隻能是想象力所發揮的作用。[52]盡管從這個與地方情境有關的故事中難以獲得什麽結論,但仍可以得出這樣的觀察,即皇帝在鄉村的情境中出現,可能是地方社會吸納全國性的官僚傳統的一個反映。[53]另一個故事說,兩位神祇原是徽州人。一位地方誌撰人可能是對的,他指這隻不過是徽州商人的吹噓,給嘉應寺提供祭品的土地顯然是他們所有的。[54]
地方誌的撰者無疑注意到朝廷兩道頒令之間的相似,而其中之一,或全部二者都是假的。皇帝在同一年因應同一個官員就同類事情的呈請,給兩間不同寺廟賜予匾額,不大可能。他們的結論是,朱土地祠的匾額是假的。他們指出,日期全錯了,孫兒在120年後仍活著而且在考進士,而在朱仁福死後150年還在修葺廟宇。另一個撰者亦指,把先人等同於土地神是荒謬的。[55]
不過,這些懷疑所引起的問題卻是,如果朱土地祠的碑是贗品,那麽這就是一個一無是處金玉其外的贗品。朱氏在南潯赫赫有名,是著名作家朱國禎的家族。倘若那是贗品,問題便在於,在那道諭旨裏把那間廟宇稱為土地廟有什麽好處?因為到了晚明時期,眾所周知土地神與祖先不屬同一等級。更為重要的是,把一位神祇接納為地方社群的保護神,而縣令由此而上奏皇帝承認,在宋代是常見的做法。兒子負責打理父母墳墓旁邊的祠堂,並且與一位父老在地方呈請者的署名中領銜,看來都符合明初而非宋代的做法。父老姓華,其家族在元代與地方政府有關,並且曾在元明改朝換代期間保鄉衛家。其後,華氏族人可能被收編進衛所,並調往北京,但有關的描述並不清楚。凡此皆顯示這篇文章可能是假扮宋代的,而作於明代初年則較為可信。
南潯除了朱氏和華氏之外,其他姓氏之中董氏尤其有財有勢。1541年,董份考獲第一名進士,董氏名聲漸顯。他曾屢任高官,但終於在1565年辭職。他返回家鄉,並專注建立宗族。他有錢,據說曾經從蘇州運來一塊五十尺高的巨石裝點他的花園。[56]他不但在南潯,而且在鄰近地區也取得土地。他的兒子和孫兒都是進士。佐伯有一概括了他家族的地位:董氏在這個時期獲得大量的土地,婢仆眾多,而且董份本人與湖州知府之間形成了複雜的關係,終於引發了1593年民眾對董氏的一場抗議。結果,董氏可能失去了半數財產,而一些婢仆也可能坐了牢。[57]
朱氏的曆史不同。董氏在明初還是相當貧窮的時候,據朱國禎說朱氏自宋以來一直當官。然而,在1589年朱國禎考到功名以前,我們不大聽聞到朱氏的家史。朱國禎1613年修葺過祇園寺,1618年修葺過報國寺,兩間都是鎮裏最重要的寺廟。這些工作顯示在晚明董氏沉寂以後朱氏地位突出。[58]
要弄清楚兩塊碑是什麽時候立的不大可能。兩塊碑所隱含著的要點,就是朱氏聲稱朝廷認可的一位土地神是他們的先人,而支持嘉應寺的人無不聲稱朝廷認可兩個姓氏,而他們並不是顯赫的家族。如果說這個故事是朱氏在晚明時候杜撰出來的,那也不大可能,因為聲稱自己的先人是土地神,與當時的正統背道而馳。如果這種說法出現的時間較早,那麽那可能是在朱氏獲得突出地位的時候。這有兩種可能。他們可能是在董氏名重南潯之時這樣說的,也可能是在更早之前說的。我想兩者都有可能,都顯示朱氏說是針對鎮裏其他社群的利益而發的。可能曾經有過一個時期,這個鎮認識到自己的多姓氏特性而覺得朝廷隻認可其中一姓不可接受。嘉應寺是一個服膺大多數利益的解決辦法,而其背後也許就是影響力的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