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提審吳起

謝德順一路叫著冤枉被押了下去。

吳雄問道:“大人,這謝德順真的在說謊嗎?那曉紅真的就是他殺的嗎?”

秦元搖搖頭說道:“說實話,這一點現在還不清楚,但是,已經查證屬實的是他到過罪案現場,而且剛好是死者被殺的那一段時間,他企圖偷奸曉紅,為了滅口而殺人,有殺人的動機,所以截至目前,他的犯罪嫌疑最大。”

吳雄點點頭說道:“很有道理,不過,我總覺得他僅僅擔心被罰工錢就殺人滅口,這個動機是不是太勉強了。”

秦元笑了,隨即說道:“動機是否合理,是相對於行為人的,有時候外人很難理解,有的案件的殺人動機旁人看來很可笑,甚至根本沒有必要的,比如僅僅搶劫了很少量的錢財,甚至還不夠吃一頓飯的,但凶手為了滅口還是實施了殺人。這種人對他人的生命看得很輕的。”

吳雄想了想:“這倒也是,如果那個男人是這謝德順編出來的,那這家夥還是很有頭腦的嘛。但是,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呢?真的有這麽一個男人先他進了曉紅的房間呢?”

“是啊!”秦元道,“這完全有可能,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疑惑的地方,如果是謝德順做的,那曉紅畫的那個方框與他有什麽聯係呢,他又不姓方,姓名裏也沒有帶口的偏旁。所以我們要繼續查下去。”

“就是啊。”吳雄問道:“那我們現在怎麽辦?”

秦元擺擺手沒有回答,他要理一理思路。

謝德順說的那個男人會是誰呢?是曉紅畫出那圖案指示的凶手嗎?如果是。那這範圍又可以縮小了,剛才吳雄調查得知,這梨春樓裏有三個姓吳的。都是樓子裏的龜公,另外兩個姓呂的,都是樓子裏的姑娘。

如果那個比謝德順先到,正在與曉紅辦那事的人就是凶手,那就可以排除兩個姓呂的女人,把偵破重點放在那三個姓吳的男人身上。

不過,在審訊那三個姓吳的男人之前。秦元決定先提審吳起,吳起有很多問題必須查清。

秦元吩咐將謝德順押下去,將吳起帶上大堂來。

吳起沒想到這秦大人怎麽問著問著問到自己的頭上來了。自己怎麽可能會犯案,但是無奈中,也隻能一臉疑惑來到大堂。

秦元吩咐看座。在沒有證據證明吳起犯法之前。秦元對他還是客氣的。

吳起見秦元給自己看座,心裏這塊石頭才放了下來。撩衣袍坐下。勉強一笑。問道:“大人,案情進展如何?有沒有發現罪犯蹤跡?”

秦元說道:“初步推測,凶手就是這紅花樓裏的人!”

吳起急聲問道:“是誰?”

“還沒查清楚,所以要請你來幫忙查案。”

“我?我能幫什麽忙啊?”

秦元微微一笑說道:“雖說這凶手很可能是紅花樓樓裏地人,但是,卻也不排除其他人指使樓子裏的人殺死曉紅姑娘。尤其是昨晚上與曉紅姑娘曾經發生過衝突的人。”

吳起一驚,望著秦元,愣了片刻:“大人這話鄙人可聽不大懂了。”

“是嗎?”秦元依舊微笑著。“這話隨便問一個樓子的人。恐怕都能聽懂,為何單單你聽不懂呢?”

吳起又是一愣。遲疑了一下,試探地問道:“這麽說……大人是懷疑我嗎?”

“嘿嘿,那就要看你昨晚上的事情有沒有值得本縣懷疑的地方了。”

吳起臉上變色,說道:“我……我昨晚上是與曉紅姑娘發生了口角,那是因為她有些不懂事。惹我生氣,我罵她不懂事。……但是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常有的事情,哪個男人不和自己的姘頭爭吵過,而且這個爭吵,就算是夫妻之間,也是常有的事情,這並不能說明什麽。至於動手殺她,那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秦元笑容一斂說道:“看你的樣子,不太像對女人動粗的人哦。”

吳起低著頭,悲聲道:“打了之後我也後悔了。她就哭了,讓我走,說再也不想見到我,我很後悔也很擔心她說的是真的,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她,我不能沒有她,所以我好言好語和她說,可她不聽,我沒辦法之下,便想到了和她同房。”

秦元點點頭,心想,俗話說:“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合”,你這招換成一般夫妻,那還是很有效的。一番,溫柔一點,體貼一點,女人再大的火也就消了。隻不過,那是一般夫妻內部矛盾,但是像你們這種,恐怕是可不能的。更何況你這是敵我矛盾,想用這種方法化解,恐怕沒什麽效果。

吳起低著頭續道:“我本以為她已經服了那含有春.藥的醒酒湯,應該比較容易得手,沒想到我脫了衣服上床去抱她,她卻大喊大叫,對我又踢又打,死活不從……”

“所以你就捂她的嘴,抓她的手,想來個霸王硬上弓?”秦元想到了曉紅雙手腕上的傷痕和身上的抵抗傷,繼續說道:“你用這種手段對付自己的女人,也太過分了吧。”

吳起抬起頭看著秦元,一張老臉懲得通紅:“我……我那也是情非得已。”

秦元歎了口氣,說道:“這曉紅姑娘雖然出身煙塵,性情卻十分剛烈,七爺應該沒有得手吧?”

吳起有些詫異,怎麽這唐大人什麽都知道,看來沒有什麽能瞞得住他,老老實實點點頭:“是,所以我一氣之下,叫拿來酥麻散給她灌下,後來藥效發作,酥麻昏睡,我這才得手。”

秦元哼了一聲,心想,要不是你下的那個什麽酥麻散,凶手又怎麽可能輕易得手!從這個角度看,曉紅的死你這老小子也脫不了幹係,當然,如果是你自己殺了曉紅姑娘,那就更跑不掉!

對於吳起用酥麻散迷倒曉紅進行的行為,如果放在現代,那是百分之一百的犯罪。因為他們兩還沒有成親,不存在婚內不構成犯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