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造說”:人類創造成果的總和

文化的創造性表現在很多方麵,是在創造主體和創造對象的相互結合中產生的,也是人通過實踐活動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的一種方式。創造性文化活動可以分為物質生產活動、精神生產活動以及理論創新活動,它的每一類活動都有自己的主導性方法並在總體上取決於人的認識、願望和能力。因此,文化是我們個人、社會之間的關係網,是使我們在社會和國家內生活在一起的圖像和抽象,是我們生活的基本要素。

西方社會中,把文化視為人的活動的觀點,源於歐洲社會中的“個性”意識。這種觀點認為,文化是在人的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各種精神,後來又演化為哲學意義上的“活動”。與此相反的觀點是否認文化活動是人的本質,他們從理性分析轉入非理性研究,叔本華、尼采等為代表的存在主義派持有此說。新康德主義者試圖重新審視上述問題,卡西勒的文化象征結構說和胡塞爾的“生命世界”,是注重文化的人際因素的代表。韋伯的觀點具有折中傾向,他一方麵承認“活動”對文化的影響,另一方麵又推崇其他因素對價值觀的作用。實際上,影響文化的因素包括人們生存和活動的社會環境,物質活動和精神活動的成果,人的力量和能力,社會、民族和文明的發展程度,曆史發展的水平。可見,文化活動有自己的特質及其所引起的迷誤。當人以自主性活動進行創造時,人與自然的貼近和疏離同時存在,二者在主體客體化及客體主體化過程中變得複雜化了,當人界定行為的界限時,也意味著在某一方麵的秩序有可能變得僵化。因此,文化活動所引起的迷誤,表現為主客體相互關係上的悖論以及認識的眼界和局限性。早期為生活而創造的文化常常帶有認識的局限性和對未來預見性的不足,中國古代社會的道家思想中有不少這樣的述說。由於“道”經常飄忽不定,其伴隨的文化意念也比較虛幻,在一些人心中,詞語如淙淙泉水,行為就像飛鳥在天,學習就如捕風捉影,認知無疑癡人說夢。神學所評價的文化世界是沒有邊際的,它用所謂的心靈對話構建出來,也用心靈選擇自己的生活之道。對這種文化迷誤,恩格斯認為:“現代的自然研究不同於古代人的天才的自然哲學的直覺,也不同於阿拉伯人的非常重要的、但是零散的並且大部分都無果而終的發現,它是唯一得到科學的、係統的、全麵的發展的自然研究——現代的自然研究同整個近代史一樣,發端於這樣一個偉大的時代,這個時代,我們德國人根據我們當時所遭遇的民族不幸稱之為宗教改革,法國人稱之為文藝複興,而意大利人則稱之為16世紀,但這些名稱沒有一個能把這個時代充分地表達出來。”[2]那個時期的文化思維並不是完全接近事實的,它在很多時候,“從歪曲的、片麵的、錯誤的前提出發,循著錯誤的、彎曲的、不可靠的道路行進,往往當正確的東西碰到鼻子尖的時候還是沒有得到它(普利斯特列233)”[3]。視而不見、覺而不察造成的麻木態度使人難以深入到文化本質之中。

文化活動的局限性也會引起諸多猜想形態。這種局限性來自主體能力的有限性和活動範圍的有限性,它在早期可能孕育出最原始的文化形態,古代神話、原始宗教、占卜文化、巫術文化等都可以歸入此類。那個時候,“民童蒙不知東西,貌不羨乎情,而言不溢乎行,其衣致暖而無文,其兵戈銖而無刃,其歌樂而無轉,其哭哀而無聲,鑿井而飲,耕田而食,無所施其美,亦不求得”[4]。這種文化意向中,思想是簡單的,活動是簡單的,目標也是簡單的。出於對人類同源的自信,他們認為文化思想也是大同小異的,較為高級的思想活動大體上是由巫術向宗教發展的結果。文字的產生是文化發展的重要標誌,然而,最初的文字是一些記事符號或象征表達,一些器物也折射出古人思想深處某些隱秘的觀念,其中的象征意義很接近文化含義。“巫”和“史”的形成,“雖然破壞了上古平靜的氣氛、簡單的心情和平等的社會結構,但是,它卻真正使‘思想’從實用的、個別的、具體的、一般的意識活動中分離出來,一方麵提升成為具有普遍性的、指導性的‘觀念’,一方麵具體化為製度性的、可操作的‘知識’”[5]。古代祭祀活動中供奉天地、溝通天地和接引鬼神的意象,是一種神秘力量支配的文化想象。卜辭中所表現的祖靈崇拜和王權結合,是這種文化走向秩序化的起點,祖先崇拜、宗廟祭祀等活動是對血緣凝聚意識和家族聯絡的強化,表達了形神二元、生死異路的文化觀念,寄托著血緣情感和親疏關係,這種逐漸定格的習俗慢慢成為一種原始的風俗文化。

隨著文化多樣性的發展,對文化實質的研究成為必要。但是,對文化本質的認識,學術界存在著具有共性的弱點:“自然科學和哲學一樣,直到今天還全然忽視人的活動對人的思維的影響;它們在一方麵隻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麵又隻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維的最本質的和最切近的基礎,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變化,而不僅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樣的程度上學會改變自然界。”[6]恩格斯揭示的這一現象,盡管在近世被普遍認識到並有所改觀,但總體上看,各學派在研究文化概念時,有的忽視了文化的能動作用和再造過程,有的抽掉了文化的社會性和實踐性,有的忽視了文化產品的研究。“天道”與“人道”的分裂、主體與客體的分離、“見物不見人”和“見人不見物”共存的現象,導致人們無法充分把握文化的本質。一種觀點認為,“傳統的力量是創造力的穩定器。如果把時間比成篩子,那麽篩下的作為傳統保留下來的隻是人們創造的一小部分,這就是所謂的文化遺產。人類珍視民族的文化瑰寶,以永遠銘記曆史。人們世世代代在浮生中拚搏,與變幻莫測的塵世苦鬥,舍此他們無路可走。然而他們正是世間瑰寶的創造者,同時又是這些瑰寶的保存者——這就是文化的實質所在”[7]。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文化的實質性含義是‘人類化’,是人類價值觀念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的對象化,是人類創造的文化價值,經由符號這一介質在傳播中的實現過程,而這種實現過程包括外在的文化產品的創製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8]。實踐孕育價值,符號體現意義,文化經常表現為價值與符號的合體,文化符號的創生過程與人的文化理解有很大關係。而且,在早期被看作結果的文化形式,在社會發展中越來越被看成引起變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