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文化難解難分,因為宗教的形成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更為高級而複雜的精神文化過程,它與文化有著一樣的生活經曆和生活意義。宗教的曆史總是與文化的曆史交織在一起的,它通過對哲學思想、倫理道德、法律、教育、生活習俗、文學藝術、音樂、建築、繪畫、雕塑、旅遊、詩歌等方麵的滲透,體現其文化意識。基督教關於文化的發生具有神秘主義特征,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被逐出伊甸園後選擇的生活方式,注定是一種充滿人格分裂的方式。基督教把文化理解為道德淪喪的結果,於是,用超自然的力量來拯救社會、用博愛精神消除罪惡,這成為基督教徒們布道的內容和任務。從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看,文化矛盾或悖論是文化發展的動力。悖論的出現,是不同方向上張力的作用結果,各方麵能力的增長、活動方式和交往理論的變化、價值觀的多元化等,都可能成為文化發展的原動力。文化就是相互矛盾的元素構成的統一體,這些元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轉化不斷推動文化自身的發展。文化作為一個積累過程,它所花費的成本在不同時期是有差別的,早期的自然承接中,“文化的累積並沒有什麽神秘的原因,但它需要低廉的租金、簡短的契約、不很嚴格的許可法,才能夠累積”[41]。但是,在現代社會中,文化傳承的主觀性和能動性增強,並在技術的推動下不斷提高文化積累和傳承的成本。這種文化不僅是生活的敘事方式,不僅是一種批判性理論,更是行為的價值寄托。然而,各大宗教派別在嚴謹性上是不一樣的,對教規的設置差別很大,涉及教義問題時的反應方式和激烈程度也不一樣。宗教文化與宗教倫理緊密聯係,宗教倫理是宗教文化中對社會最有影響力的部分。在不同宗教中,宣揚善惡報應的倫理法則,很重視清規戒律、教條教義的約束作用,借神聖意誌將某些世俗道德的內容納入其領域,使普遍的倫理規範成為神的誡命和宗教戒律,把平凡的道德準則變成超凡的道德律令,這種倫理道德的神聖性對於信徒而言,就具有極強的約束和自律作用,對其他社會成員也具有一定的影響。
可以看出,關於文化的概念,還沒有公認的普遍使用的形式。“每一種文化都以原始的力量從其母土中勃興起來,並在其整個的生命周期中和那母土緊密聯係在一起;每一種文化都把它的材料、它的人類印在自身的意象內;每一種文化都有自己的觀念,自己的**,自己的生命、意誌和情感,乃至自己的死亡。”[42]研究者關注的角度不同、知識背景不同、思維方式不同以及界定標準不同,都可能成為文化概念多樣性的原因。不少研究者沉醉於概念界定中的自我滿足,扶了東邊倒了西邊,顧了前麵忘了後麵,不是“見物不見人”,就是“見人不見物”,片麵性也就難以避免。思力之不逮,智識之不及,形勢之不侔,都會在文化界定中表現出來。作為特定空間中發展起來的曆史範疇,體現了獨特性和多元性的統一、穩定性和變遷性的統一、傳統性與現代性的統一,每一對關係的調整都意味著文化概念的重新審視。“文變染乎世情,興廢係乎時序”,不同民族的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變遷會孕育出不同的文化形式,同一民族的生活環境變遷和文化運動也造成形態各異的文化表現。“萬物皆流變”,變化中的相對固定,運動中的相對靜止,是人們能夠審視和研究文化概念的自然基礎。“每一文化理念的提出,都是適應曆史上的某種情勢、要求,而當它提出時,也一定會受當時各種條件的製約。曆史上的要求、條件有了變化,則某一文化的內容及其效用也會隨之變化。”[43]流溢著時間穿梭痕跡的文化元素,寄寓著空間轉換印記的文化符號,保留著曆史滄桑的文化成分,鐫刻著現代創造精神的文化型體,都會對文化概念的“變”與“不變”產生影響。縱觀以上文化概念及其影響,有獨具一格者,有東鱗西爪者,有博采眾長者,有襲人糟粕者,有買櫝還珠、載車遺人者,有流傳久遠者,有寂然沉沒者,總體上浸**研治者多,搜檢演繹者眾。我們研究文化概念,當審慎取舍,去謬衍消沉之見,用進取鴻裁之言,刪鋪張陳詞,除陸沉之思,循規律以顯史實,倡真言以明哲理,求因果之嬗遞,明思想之演繹。不宜妄臆捏造,虛飾增華,唯冀詳察其理、詳說其義,似此,或可識其大端,擬為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