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見在洗衣服啊。”林夏憤憤道。

太不公平了,麵對他的時候,自己引以為傲的冷靜淡定,仿佛消失的無影無蹤。

不是她太弱,隻能說,對手太強大。

見林夏有些惱羞成怒,靳夜微咳了兩聲,“那要我幫忙麽?”

林夏本想驕傲的說不用,但想到這個破機器,便微微揚了腦袋,下巴指指洗衣機,“這個不會用。”

靳夜勾了勾嘴角,也不再多言,見電源已經插上了,然後再洗衣機上按了幾下,然後就見透明塑料小門打開了,“把衣服放進去吧。”

見盆裏麵還有一個毛毯,靳夜道:“毯子就不用放進去了,先把衣服烘幹。”

林夏也不和他分辨,把衣服放了進去,然後靳夜又在洗衣機上按了幾下,就聽見機器運轉的聲音。

“等你一覺睡醒就能穿了。”

想到他方才使用機器熟練的樣子,加上早餐事件,倒是讓林夏對他改觀了不少,由衷道:“沒想到你這樣的人不僅會做飯,還會做家務,真是人不可貌相。”

靳夜揉了揉她的小腦袋,“真當我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少爺呢,真正的豪門世家,絕不像外人想的那樣。累了吧,快去休息,下午我送你回家。”

這樣的他,少了幾分冷冽,多了幾分人氣,頓時讓林夏覺得親切了不少。

要是有人在一個月之前告訴林夏,會有一個人,這樣的對她,把她生活中的小細節記得這麽清楚,林夏決計不會相信。

但是,這種一覺醒來,有人做好了早餐,叫自己吃飯的感覺,真的好熟悉,好溫馨。

仿佛這裏就是她的另外一個家,林夏蹭了蹭被子,上麵還有靳夜身上的味道。

想到他說喜歡自己,林夏真的很難說清自己現在的心情。

這樣的男人,便是什麽都不做,就已經讓人無法抗拒了,何況還這般的溫柔。

自己這樣普通,家世普通,樣貌普通,智商也普通,有什麽值得他圖謀的。若不是在她身上圖謀什麽,難道真的是喜歡?

林夏真的糾結了。

這樣強勢的男人,什麽沒有,有必要騙她這個小女孩麽?

還親自為她做飯,為她洗碗,教她洗衣機的用法。

加上之前酒店的救她於水火之中,後來搬家遷戶口等諸多事宜也是他幫忙。

若不是對自己有意,他這樣的大忙人,又怎麽會主動約自己吃飯,還特意去京大的舞會上找自己。

對了,她可是靳夜從舞會上直接拉走的,還沒和便宜師兄說一聲呢。

想到這裏,林夏趕緊拿出手機,上麵已經有十幾個未接來電了,都是段風的。

趕緊撥通段風的電話,嘟嘟——

“喂——”段風那溫和的聲音從聽筒裏傳出來。

“喂,師兄,是我,夏夏。不好意思,昨天有點事,沒注意電話,現在才睡醒,所以才看到未接來電。”

“夏夏啊,你到家了嗎,昨天打你電話沒人接,我還擔心你出什麽事了呢。”說到這裏,他頓了頓,“不過你和靳學長一起走的,怎麽可能會出事,看來是我多慮了。”

聽他這話的口氣,再想到昨天晚上舞會上人激動的樣子,林夏好奇道:“靳夜在京大很出名麽?”

“何止是出名,簡直就是女生心中的男神,男生心中的崇拜者啊!”

“呃,這麽厲害。”

“嗬嗬,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靳學長可是京大學生中的神話呢。他明明是管理學院的學生,卻憑借敏銳的直覺,在股票市場低迷的時候注資了幾股大家都不看好的股票,大掙了一筆,繼而一戰成名,那時候他才大二。”

“後來他又憑借長遠的眼光,投資電商市場,自己和注冊了公司,現在更是涉及了房地產這樣暴利的行業呢。你說這樣的天才,能不讓京大這群眼高於頂的學生崇拜麽。富二代算什麽,在京大,富二代多了去,要自己真有本事才行。”

掛了電話,林夏整個人還處在震驚之中。

和靳夜一比,許逸宸簡直就弱爆了啊。若不是有重生的優勢,若不是多活了幾十年,他哪裏有這樣的心智這樣的能力。

靳夜,才是活生生的商業天才啊。

想到第一次同桌吃飯的時候,靳夜和吳天皓對許逸宸的評價,林夏不由嗤笑了一聲。

若真有這麽厲害,那上輩子怎麽會在和陳子墨爭奪柳梓清的過程中黯然退場,就算有重生那個優勢,許逸宸那個玉石俱焚,弄不到手絕不罷休的性子也是注定了的。

想到這裏,林夏對靳夜更是滿意了。

瞧瞧人家追女孩子的手段,這才叫高明啊。

首先高調出場,讓林夏感受了一把眾人矚目的光彩,也讓她提前適應了這樣的場合。以林夏的身份,以後若真和靳夜在一起了,出入各種場合隻怕是免不了的,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看來靳夜深的此種三味啊。

這都還沒向自己表白呢,這行為動作就已經是走一步算三步了,隻怕接下來他的手段還層出不窮。

若她真是一個普通的小女孩,就昨晚那一幕,加上今早的柔情早餐,隻怕早就淪陷了。

林夏歎了一口氣,她就算不是普通的小孩,不也是被靳夜弄的心神不寧,此刻,滿腦子都是他麽。

翻來覆去的想了半天,這才迷迷糊糊的睡著。

等到林夏醒來,已經中午了。

換了小衛衛,打開房門,就聞到一股香味從廚房飄出來,在熬雞湯。

而靳夜,拿著一份文件坐在沙發裏看,見林夏出來,將文件放在茶幾上,起身道:“醒了?廚房的飯菜也都好了,一起吃吧。”

他早就醒了,卻一直等著自己,然後一起用飯。

想到這一層,林夏眼眶不由有些熱熱的,心口也是一陣酸酸的。

林夏知道,那叫感動。

靳夜端了湯出來,見林夏愣愣的站在廚房門口,臉上也是一副快哭了的表情。他忙將湯放下,來到她的麵前,揉了揉她的頭發,“怎麽啦,一副我欺負你的樣子。”

林夏搖了搖頭,“沒有,你很好,是我自己的問題。”

自過了童年,入了高中之後,除了家人,還從來沒有一個人待她這樣好。

而這個人,還有這樣好的家世和背景,她何德何能。

林夏所有的淡漠,不過是見過人情百態之後的一種自然轉變,更是經曆的戀愛挫折之後的一種不自信。

她拒絕別人,同時也封閉了自己。

這是一個坎。

按照她的真是年齡,她已經三十歲了,也到了該戀愛的年齡。

不論她外表多年輕,有一顆蒼老的靈魂是事實,她也無法做出像真正十幾歲小孩那樣。何況就算她是個真正十六歲的小孩,眼下也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

靳夜雖然不知道為什麽一個小孩會有這麽重的心思,但顯然她目前陷入了一個怪圈,自己拔不出來了。

想到這裏,他將林夏攬入懷裏,親親在她額頭上吻了一下。

湊到她耳邊輕聲道:“你已經被我貼上了標簽,已經是我的人了,以後不要給別人接近你的機會,也無須想太多。所有的事,我來解決。”

“所有的事,我來解決。”

這一句話簡直就相當於承諾了,以後他們之間若真的出現了什麽阻礙,靳夜絕對有這個能力能將它們一一解決。

是誰說冷硬的男人柔情起來可以將人溺斃。

眼下,林夏已經被他感動的不行。

隻能用手攬住他的腰,將頭埋進他的懷裏,汲取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腦中卻突然的閃現了一句歌詞,“當你在我額頭親親一吻,我竟然會哭的像個小女生。”

“可是,我還那麽小,你為什麽選擇在這個時候告訴我,不怕我逃的遠遠的麽?”林夏還是有些好奇,究竟是什麽導致靳夜改變這麽大,突然間就對她表白了,事先一點預兆都沒有。

揉了揉她的頭發,靳夜認真道:“若你會逃的遠遠的或者害怕我,那樣的她又怎麽會是你,我眼中的夏夏,可是無比冷靜淡漠的小才女,這才讓我傾心。”

隻是機場看到她和朋友擁抱,他就已經受不了了,更無法想象林夏穿著別的男人的衣服睡在他們家裏的場景。

“再者,十六歲也不小了,在古代,都能嫁人了。”靳夜道,“這可是你書裏麵說的,我照你寫的做,應該沒錯吧。”

他認定的人,為什麽還要等。

有多少事,多少情,就敗在了一個“等”字上麵。

時間是最殘忍的。

當時間過去,我們忘了曾經義無反顧的愛一個人,忘了他的好,忘了他為我所做的一切,我對他再也沒有感覺,我不再愛他了?

為什麽會這樣?

原來,我們的愛情敗給了時間。

首先是愛情使你忘記了時間,然後,是時間讓你忘記了愛情。

真正的強者,要將一切掌控在手心裏,別既希望於飄渺的時間和所謂的短暫的感情。

他認定的,先貼上自己的標簽,不讓別人染指。

狂傲,也是要有資本的。

所謂放縱,不外如是。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