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一直問我,你錯哪了,為什麽最後的結局會弄成這個樣子。
我沒有回答,是因為我也有錯。
那麽,我們錯在哪裏呢?
我們錯在太過高估愛情的長度,以為一輩子真的像說的那樣手拉手就一輩子晃過去了,但是,一輩子真的有這麽短嗎?
我們錯在太過低估時間的力量,以為我們的愛情真的能抵擋淡化一切的時間,可事實呢?
事實是,一輩子,比沉浸在愛情裏沒有腦子的我們想象中還要難晃過去,而我們的愛情,一點都不牢固的愛情,終究還是在時間的腐蝕下,土崩瓦解。
你曾經說過,每個人都會有屬於她的幸福,每個人都會有屬於她的歸屬。
那時候我就在想,我會不會就是你的幸福,我會不會就是你的歸屬?
現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你成為了我有過的幸福,我卻無法成為你的歸屬。
我喜歡文靜的女孩。
就是那天坐在窗前看書,風吹過來,就會用帶著紅繩的纖手把垂落的頭發挽到耳後的你的那種女孩。
遠遠看過去,經晨曦雕琢的臉,帶著朦朦朧朧觸手可及卻又不可及的美感。
我不知道我看你看了多久,就是那天回去之後,脖子酸了一晚上。
那時候我並不知道,其實你早就知道我在看你,而那時,你也在用餘光打量著我。
於是,在我慶幸我脖子還能動的同時,你也在慶幸你的眼珠子還能轉回來。
我想,這也許就是我們的開始。
我們最初的向往,就是想找到一個像對方一樣的人,加以定義了的夢中情人。
我常常去圖書館看書,是因為我真的不喜歡像大多數男生一樣去打籃球,看別人打還好,可是每次去看我都會被拉上場,於是以後就不再去籃球場看球。把別人用來打球的時間泡書吧,為我尖子生的身份繼續添加籌碼。
後來,我又多了一個去圖書館的理由。
那就是你。你也會常常坐在窗邊的位置靜靜地看書,偶爾挽下頭發,偶爾嫣然一笑,讓我很難移開目光。
我跟你在圖書館天天“偶遇”,足足“偶遇”了一星期之後,你突然不坐在原來的地方,而是看見我來了之後,就坐在我身邊。
你轉過來對我一笑,我是第一次這麽近距離看你,連像抖動的蝶翼的扇形睫毛都能看清。
“你都看我看了好多天了,我可不可以認為你是對我有意思呢?”聲音很清新,聽起來很舒服。
放得開,膽子大,是我在近距離裏,對你的第一印象。
我回你一個笑,說:“可以。”
天知道我為什麽會這麽回答,不過其實,我想它也不知道。
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
愛情,你要怎麽去解釋呢?用生物學解釋,身體產生多巴胺,還是解釋,僅建立在物質和情感上?
是我之前看你太多了嗎,你用得著一直盯著我看嗎?
我在心裏念叨著,卻不敢說出來。
而你坐在我身邊,側著腦袋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累了就換另一邊側著。
自個看得不亦樂乎,卻讓我坐立難安。
“我覺得我真的很有必要想想怎麽去對付小三。”你說。
我想我明白了什麽叫做“語出驚人”,翻了一頁書,問:“為什麽?”
為什麽,怕我找小三嗎?
你突然笑了,繼續你的“語出驚人”:“因為人家說,帥哥很花心。”
“其實有時候,不能這麽說,有些男人不花心,但是很多情。”
“這個也可以算是一個借口呢。”你滿是嘲諷地又笑了起來。
雌性,雌性,地球上最危險殘忍的生物,在麵對自己質疑的東西上,同樣也擔當得起“危險殘忍”這四個字。
不過,經得起質疑的愛情,才會長久不是嗎?
“如果你信,這個就是事實,你不信,這個就是虛構,就是借口。”說完這句話,我就後悔了。
不少朋友都跟我說過:“跟女人講理,你腦子進水了嗎?”
於是,我換來了,我們兩人長久的沉默。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覺得我踩到你尾巴了。
但我想我知道,口甜舌滑的男人,為什麽能這麽受歡迎,因為他們總是能輕易地避開女人的逆鱗。
在離開圖書館的時候,你終於開口了:“我不是在質疑你。而且,花心的男人,總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是的,花心的男人,總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花心的男人,可以在愛情的博弈中保自己不會頭破血流,在自己將要受到傷害的時候,可以輕易的抽身而不會被愛情鎖住,而他,總會有一個中心點,總會有一個真正的目標,而其他不過都隻是陪襯品而已。
可多情的男人呢,因為自己本身缺愛,所以會把自己所有的愛,都奉獻給別人,他會被每一個深情鎖死,最終辜負了所有愛自己和自己愛的人,還負了自己,結局就是讓大家一起萬劫不複。
後來的後來,你問我,如果在這兩者中,你是其中一個,那麽你會選擇你是哪一個。
我說,專情也好,花心也好,多情也好,總要比薄情要好。
總要比薄情,好上一萬倍。
大多數的女生,都很期望愛自己的男生能親口且深情地跟自己說“我愛你”。
可這句話,我是注定說不出口的。
不是我不愛你,也不是我臉皮薄說不出這種肉麻的話。
是我不知道,我有沒有愛你愛得夠資格說這句話,我更怕的是你聽上癮,總是常常要我說。
要知道,有些話說多了,它原本代表的東西就會變質。我不希望成為一個開口閉口就是“我愛你”的輕浮人。
所以,我對說這三個字不太感冒。
可是你並不能理解。你也屬於那大多數的女生,可你卻沒有得到你所期望的。
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麽,不說“我愛你”,就不愛你了呢?
我們第一次出現了,你喜歡去肯德基,可我喜歡去麥當勞的情況。
分歧,是愛情裏,常常難以避免的,解決的方法,要麽就是繞開這個分歧,要麽就是有人妥協。
我愛你,所以我妥協,我做了你如願的事情,卻沒有讓你得到如願的滿足。
你沒有感受到別人所說的幸福感,你隻是感受到冰冷。
真的很抱歉,我沒辦法滿懷深情地說令我不想說的話語,讓你得出了一個結論:我根本不愛你。
沉淪在愛情裏沒有一個人是清醒的。
清醒的,就是沒有沉淪,隻是淺嚐。
我沒有怪你不理解我,可是我真的沒辦法搞定一個認定我不愛她的無理取鬧的女人。
我們都需要冷靜,你需要,我想我也非常需要。
回到最初,我們都是貪戀對方身上,夢中習慣的氣息。
因為一直都很向往,可是得到了,卻發現,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樣的美好。
隨著時間的流逝,越來越多的缺點在眼前放大,我們的愛情,看起來就像布滿了難以彌補的傷痕。
我曾想過我們有一千種一萬種的方式分開,卻萬萬沒有想到這一種。
小三,一個多麽可笑的兩個字。
是我高估了我在你心裏的忠誠嗎?!你怎麽可以用這麽可悲的,不信任的理由,否決了我這麽久的努力,否決了我們之前的所有。
你覺得你沒有遇到你的王子,那我有什麽辦法呢?
我想我擔當的,也許隻是一個騎士的角色,是你生命中的配角,是你追尋愛情路上的路人。
作為配角,就要有隨時都會被種種不知道是什麽的秒殺的覺悟。
我隻好目送你漸行漸遠的背影。
我們曾經,是相愛的。
想起來,怎麽不心酸?
究竟是時間否決了不適合你的人,還是你自己放走了你的幸福呢?
當另外一個,開朗而活潑的女孩,走進我的生活的時候。其實我才發現,原來並不隻有文靜,才是適合我的。
我希望我和她能走的更遠,我不會再去想一輩子什麽的。
隻要走得比上一次要遠,就已經夠好了。
在愛情路上磕磕碰碰的你累了,回來了。
你紅著眼眶跟我說:“以前,我常常聽我同桌提起過你,她說她是你最忠實的fans,你冷酷,你淡漠樣子,她都跟我詳細的說過。我覺得你應該是一個很難靠近的人。但是那天我才發現其實不是,你偷偷地看我的樣子,很可愛,明明是偷偷地,卻又做的那麽光明正大。我慢慢地靠近你,發現你是一個會了解我用什麽護膚品,然後常常在包裏準備好我所要用防曬之類的。你會抄兩份筆記,你會在考試前一個星期不眠不休地陪我幫我惡補,你會再送我回家的時候要我走進家門了才肯離開,然後站在樓下一直盯著我家窗口,弄得鄰居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了。有次我做飯給你吃的時候,不知道你花生過敏,結果害你進了醫院,我問你怎麽回事,你死活不說是我讓你這麽痛苦的。還有次下大雨,我讓你接我,然後弄得你急急忙忙地趕來了,全身都濕透了,後來發高燒,又不肯讓我照顧你,說會傳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