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子升官(5)
在省城相逢,不像在家裏老媽監視之下別扭,加上李珍本來也不讓人討厭,沈達不再嚴加防範。時日遷移,沈達身邊原有的那些女孩漸漸走散,沈達自己年紀稍長,進了單位,知道應當有所收斂,不宜再像讀書時那樣胡鬧,沈達的父母適時施加壓力,沈達到底點了頭,有人終成眷屬。沈達和李珍婚後第二年有了孩子,是個女兒。沈達很喜歡自己的女兒,嘴上卻不時嚷嚷,說感到遺憾,他想要一個兒子。
“咱們不是官家遺傳嗎?”他跟蘇宗民牢騷,“到這裏沒有了。”
蘇宗民說:“女兒也傳。”
沈達不認。所謂代代相傳,講的是傳子傳孫,沒聽說往外孫外孫女那邊傳的。
後來那些年沈達春風得意,在單位裏嶄露頭角,步步向上,身邊又開始有些花花草草。裏裏外外,不時有些女子與沈達拉扯,電話裏、樓道邊,嗲聲嗲氣,沈主任長、沈主任短,讓眾人看了眼熱,聽了心跳。這種事很難一直隱瞞,難免會傳到老婆那裏,夫妻間自然就會生些動靜。李珍成了沈妻後,不再像自願當女朋友時那般隱忍,已經知道要保衛自己作為老婆的合法權利;加上自身供職於省高院,作為法律界人士,哪裏會容忍他女再來分享丈夫。她和沈達之間漸漸燃起戰火,時起時落,有時隻在家裏燃燒,有時還燒到了雙方老爸老媽那裏。雙方家長為小兩口救火,循循善誘、苦口婆心,曆經多個回合。
沈達交上楣運,不見容於新來的齊總,因大麵積停電事故被免職、陷入低穀之際,有一位少婦風塵仆仆,從省城來到市裏,找到沈青川的居所。少婦來者不善,抱著一個兩歲多的小不點女孩,她把小女孩往沙上一放,讓小不點管沈青川叫“爺爺”,管沈達的母親叫“奶奶”。少婦說小女孩是沈達的種,她和沈達的私生女。沈達不認,就來讓爺爺奶奶認,誰的種誰養,她不管了。
這少婦不是陌生人,十多年前跟沈父沈母打過交道,就是那個賣胸罩的女孩。當年沈母給她家人一筆錢,幫女孩找了一份工作,讓她答應不再與沈達糾纏。沒想到現在她又冒了出來。她聲稱自己已經嫁人了,但是單位倒了,下崗了,知道沈達在電力公司混得不錯,找上門去求助。沈達跟她重溫舊,哄她上床,答應如果給他生個兒子,就跟老婆離婚娶她。結果生的是女兒,沈達不認賬了。
沈青川和妻子被少婦和她帶來的小不點弄得一愣一愣,不知道這回爺爺奶奶能怎麽當。他們馬上給沈達打電話,沈達在電話裏很平靜,隻說那女的已經瘋了,別聽她胡說八道。盡管打110,讓警察把她帶走,孩子是誰的誰去認,不行就送民政局福利院。
沈青川問:“你跟她到底怎麽回事?”
沈達說:“這個你們不必管。”
沈青川能不生氣?
處理類似事項沒有沈達說的那麽簡單。沈青川是什麽人?老專員老市長,德高望重,聲名顯耀,打個電話讓警察上門帶走一個少婦,把個莫名其妙哭爹喊娘的兩歲小孩送到福利院,外界會是什麽議論?沈達的舊日相好不是隻會賣胸罩,人家膽子很大、很潑辣,心裏也很有數,打上門來,把孩子往沙上一扔,看你們怎麽辦。
於是又如當年,王阿姨跟少婦展開周旋,深入談判。王阿姨細聽對方陳述,摸清內中實,以擺事實講道理的精神,循循善誘、軟硬兼施。對方胡攪蠻纏半天,從要求沈達離婚娶她,退到要求經濟補償。沈達母親拿了一千塊錢放在她麵前,告訴她這錢與孩子和沈達都沒關係,隻是他們老兩口關心下崗工人,幫助渡過生活難關而已。事必須到此為止,再鬧的話,他們就要讓警察出麵采取措施。少婦不聽,嫌沈母給的太少。沈母無法再讓一步,趕緊又給兒子打了電話。沈達在電話裏說,他已經在路上,很快就到家了,讓沈母穩住對方,等他到了再收拾。
少婦聽出他們電話內容,即抱起孩子,抓走那一千元,跑得不知去向。
其實沈達根本沒動,是在省城家中拿電話裝神弄鬼,居然就把少婦嚇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