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帝國雙壁之洛蒂亞公主
55、帝國雙壁之洛蒂亞公主
寬大的桌子上放著一封信,封口處用的是一隻栩栩如生的狼形印章,這是老大從科考利亞寄過來告知近況的信件。
金毛歪在一旁的長榻上睡覺,雖然變成人後,他沒有再像以前那樣一天中絕大多數時間都在瞌睡和酣睡中度過,但是隻要有可能,他總是抓緊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睡上一覺,這可能是他永遠也無法擺脫的身為獅子的習慣之一。
我趴在旁邊,有些心急於知道老大的消息。
科考利亞行省那邊傳來的消息並不太好,老大帶去的半個軍團並不受重視,在大集團作戰中,難免身不由己的會去執行一些困難的任務。
科考利亞行省原本就是一個多事之地,那裏是羅斯帝國最後征服的領土,距離帝國的中心有著漫長而遙遠的距離,他們有自己的語言、文字、風俗和傳統,同化程度很低,隻要有可能,那裏就會想脫離羅斯帝國自治。
而現在,很多科考利亞人認為機會來了,帝國內亂頻繁,外患不斷,自顧不暇,甚至連幾百年來戰無不勝的軍隊都在蓋爾特人的衝擊下潰不成軍,是時候把那些驕傲的、貪婪的、的、乖戾的羅斯人趕出去的時候了。
羅斯帝國曾經看起來永恒不朽的權力和榮耀終將衰落,而科考利亞人將盡全力去讓這種情況盡快變為現實。
老大在上一封信中,隱晦的提到了這一點,他從自己接觸到的科考利亞人以及軍隊一舉一動中看到了他們蓄積已久的不滿,認為科考利亞本土的軍隊正在蠢蠢欲動,好像在醞釀著什麽陰謀。
我希望他不會一語成讖。
我站起來,跳上那把寬大的扶手椅,上麵刻著花神普魯斯與眾位林中女仙在森林中飲酒作樂的浮雕,前爪搭在桌沿,悄悄地看了金毛一眼,他金色的長睫毛安靜的在臉上投下一片陰影,睡得很熟。
我把那封信從桌子中間扒拉過來。
我看著那個仰頭長嚎的狼頭,想起了老大和金毛兩個人分別把自己統帥的那半個軍團叫做狼群與獅心。
狼群代表著詭譎多變,團結而又迅疾如風的風格。
而獅心,讓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雄獅,勇敢堅定,極其驕傲而不懂畏懼,當然,偶爾的時候這種勇敢會讓他們吃夠苦頭,它們會攻擊大型動物,僅僅為了尊嚴被冒犯,這使得它們常常受傷。這群魯莽而又讓人仰視的草原之王。
我用爪子把信紙從信封中掏出來,即使時間隔了很久,我敏銳的嗅覺依然讓我在這張薄薄的紙上聞到了獨屬於老大的氣息。
字如其人,老大的字也像印刷體一樣端正嚴謹,在字尾的筆畫處又比較圓潤,我放佛看到了老大在牛油燈下拿著象牙筆或金屬筆在紙莎草紙上塗塗寫寫。
在聖洛克城的時候,他們通常用的是那種可以重複使用的寫字板,寫字的人可以用筆硬尖的一頭在塗蠟的平麵上刻劃著羅斯字母,而用扁平的那頭塗抹筆誤用企鵝再抹出新的平麵。
紙莎草紙並不經常使用,因為價格比較貴,非常容易腐壞,不好保存,通常重要的東西還是會使用蠟製寫字板謄寫一遍。
羅斯人用的墨水通常是含有章魚墨汁的溶液,不管是用什麽書寫,要辨認這些字跡總是相當困難的,我幾乎可以想象後世的史學家們愁眉苦臉的樣子。
老大會仔細斟酌用詞,盡量讓字母之間留下間隔,而金毛則認為主要意思到了就可以,並且書寫的時候絲毫不考慮閱讀者的能否辨認出內容。
我看了看信的內容,情況還不錯,奴隸暴動已經被控製在了一定的範圍內負隅頑抗,而那些科考利亞人也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家園沒有輕舉妄動。
老大的信非常簡短,幾行字交代了一下情況之後,用比較小號的字體在下麵又填上了幾句話,是在向金毛詢問我的近況,並且告知金毛要好好照顧我。
當看到最後那句話的時候,我差點從椅子上跌下去,這是什麽意思,什麽叫“不要讓任何母狼、母狗,或任何雌性靠近它。”
我弄出的聲音讓金毛醒了過來,我趕緊把那張微微掀開的紙莎草紙塞進信封。
我可不希望被金毛發現一頭狼在看信。
雖然他是從野獸變成人類,對這件事的接受度也許會比較高,但是我想,從未接受過任何轉變的我,居然也能擁有人類的思維,這件事很怪異,不好解釋。
金毛拿起那封信,三兩下匆匆看完,他幸災樂禍的大笑起來,“可憐的灰狼,現在大概被那些念頭折磨得毛都要掉光了吧!”
那晚大敗蓋爾特人之後,蓋爾特人隻逃出了大約三分之一的兵力,他們回到了邊境線的要塞嚴防死守,無論用任何辦法都堅決不出來對陣。
羅斯帝國高明的建築技巧使得這些要塞成為一個堅固的易守難攻的堡壘,而現在他們必須想辦法打敗自己,才能趕走這些蓋爾特人。
這真是個難題。
趁著戰鬥的間隙,金毛跟隨亞特將軍回到莫爾斯城去見一個重要的神秘人物。
金毛在回到莫爾斯城之後,第一時間回的不是那所別墅,也不是去見蘭斯總督,而是拐到了一個偏僻的小巷子裏喝酒。
我跟在他身後,滿頭黑線的看著他與這所小酒館的老板娘調笑。
怪不得要到這裏來,這個老板娘——很漂亮,身材高大豐滿,五官豔麗明媚,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種大方豪放的態度,也許在衛道士眼裏顯得輕浮,但卻沒有給人淫|蕩之感。
她絕對吻合金毛對女人的口味。
很明顯,被老板娘吸引來的狂蜂浪蝶不止金毛,這個小酒館座無虛席,老老少少的男人聚集在這裏,大聲談笑,還有一些故意穿著平民的裝束也掩不住那股貴族氣派的人混在其中。
老板娘看到金毛,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來,這種熱情的態度立刻引起了周圍人的不滿。
而對於金毛來說,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他喝著老板娘送上來的自釀的玉米酒,順便遞一杯到我嘴邊,溫熱的酒液順著我的喉管一衝而下,頓時覺得像著了火一樣。
這酒夠味!我讚一聲。
會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圍人的一陣驚歎。
我也已經差不多習慣三不五時被周圍人圍觀了。
老板娘很忙,隻能在忙碌的間隙走過來與金毛說幾句話,然後又被周圍人的高聲叫嚷喊了過去。
談論的無非是最近怎麽沒來,還想喝點什麽之類的正常話題。
金毛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勢,高純度的酒不要錢似地往嘴裏灌,我現在很懷疑,他是被這個小酒館的美酒吸引過來的,而不是嫵媚的老板娘。
不然的話,為什麽他的眼睛死盯著桌子上的酒,隻有酒沒了的時候,才會敲著桌子要人再送過來。
就在他將醉卻還未醉的時候,蘭斯派來找他的人尋來了。
那些人麵露難色的看著死抱著酒瓶不放的金毛,最後還是被命令所迫,隻能一邊請求一邊扶著金毛離開了小酒館,就這樣,金毛也沒忘了把桌上那瓶酒拿在手中。
在離開酒館不遠處,金毛甩開那幾個侍從,金色的短發根根豎起,好似燃燒的火焰,他一口氣把酒瓶中的酒一飲而盡,把酒瓶往地上一扔,大聲說,“走吧。”
然後帶頭走在前麵,完全看不出剛才醉醺醺的樣子。
那幾個侍從被他的轉變弄得摸不著頭腦,隻有我知道,金毛不希望別人發現他的身份,所以才會順從地跟著他們出來。
他們緊跟在金毛身後往總督府走去。
在他們踏上總督府的台階時,聽到從不遠處傳來一陣瘋狂的馬拖著車廂壓過路麵發出的巨響。
是誰在莫爾斯城內縱馬?
我們停下來注意著這個不速之客,如果沒有猜錯的話,這個聲音應該與那個神秘的客人有關。
馬車前後,被二十幾個全副重甲的士兵包圍,他們的胸甲不是青銅或鐵那種暗沉的顏色,而是明晃晃的金黃色。
那輛馬車由八匹純白色的馬拉著,白色的車身上鑲嵌著各色的寶石,華貴而優雅,黃金製成的車燈擦得閃閃發亮。
整個隊伍奢侈得讓人難以想象。
這真是最好的打劫對象。
金毛吹了聲口哨。
馬車停了下來,那些士兵整齊劃一的跳下馬,他們從後麵跟隨的比較低調的馬車上拿下一卷卷白色的印著百合花圖案的地毯,從八架馬車下一直鋪到了台階上,一直延伸到總督府內。
這個出場儀式真夠讓人震撼的,也很會擺譜,我在心裏評價著。
蘭斯已經快步走到我們身後,低聲說,“是洛蒂亞公主的車駕。”
一個侍女從馬車上探出頭,甜甜一笑,她走下馬車站在旁邊,打開車門,舉起自己的手。
一隻美麗的好像百合花一樣纖細修長的手輕輕搭在了侍女的手臂上。
從馬車上出來的,是一個身穿類似歐洲中世紀宮廷盛裝那種華麗感覺的裙子的女人,她頭發看似隨意實則經過精心打理的垂在肩頭,戴著金百合花紋的皇冠。
她很美麗,還是個少女,正用冷靜的淺咖色眼睛好奇的看著眼前的一切。
這就是傳說中帝國皇帝的繼承者,帝國皇帝沒有兒子,隻有三個女兒,她是帝國皇帝的長女,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她將與一個男人結合,兩個人共同治理這個國度。
這是帝國皇帝的打算,他對這個長女甚為寵愛,羅斯帝國曆史上並不是沒有這種先例。
我在這一群跟隨的士兵裏麵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尤其是當他看著蘭斯時那幾乎噴出火花的熾熱眼神,是聖洛克城的城內衛隊首領利德爾·塞因茨伯裏。
這個讓印象深刻的人物,即使穿著那身明晃晃的黃金製成的盔甲也沒忘記在上麵掛上一些明亮的寶石,整個人如同一隻華麗的孔雀,花枝招展。
蘭斯低頭用標準的貴族禮節迎接著洛蒂亞公主的大駕光臨。
我藏在人堆裏,耳尖的聽到利德爾在經過蘭斯時,低聲說了一句,“我終於又見到你了,親愛的蘭斯。”
蘭斯的臉一扭,當做沒聽到,跟在了洛蒂亞公主身後。
作者有話要說:大家記得去重看前麵那章,重新寫過的版本,這章重要的女配角色終於閃亮登場了,o(╯□╰)o好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