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製與決策及執行

作為文明古國,中國早在上古時代,就建立了一種族邦聯盟的社會結構。在這種社會結構下,中國先民們建立了一種樸素的民主決策製度。

一、上古到夏商周時代的決策及執行製度

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

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聰明。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幹戈,以征不享,諸侯鹹來賓從。而蚩尤最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鹹歸軒轅。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蓺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誌。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禽殺蚩尤。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嚐寧居。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官名皆以雲命,為雲師。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為多焉。獲寶鼎,迎日推筴。舉風後、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說,存亡之難。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有土德之瑞,故號黃帝。黃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

可見,黃帝已經設立了官製來治理天下。在五帝時代,社會“內部存在著兩個決策層次,一是跨地域的族邦首腦主盟者,二是以血緣為內聚的各加盟族之長。首腦主盟者通常出自族邦聯盟中勢力最強大的部落,處於社會分層網絡的中心,各加盟族之長據其與主盟者血緣關係的遠近親疏,或出身氏族勢力的強弱大小,或加盟時間的早晚先後等因素,而分處不同的等級”。這種民主製度帶有明顯的協商議政的特點。

約公元前21世紀,禹的兒子啟代伯益為君,破壞了民主推選部落首領的“禪讓”製度,開始實行王位世襲傳子製度,建立起奴隸主統治的國家。夏的政治製度帶有明顯的部族奴隸製特色。夏後麵的朝代是商。商是黃河下遊的古老的夷人部落,帝嚳高辛氏後裔。相傳有娀氏女簡狄與二女行浴,有玄鳥(燕子)飛過墮其卵,簡狄取而吞食,因而懷孕生“契”,“契”就是商人始祖。於是,殷商奴隸主貴族創造了一種“至上神”的觀念,稱為“帝”或“上帝”,認為它是上天和人間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老百姓應該服從商王的統治。西周時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並被賦予了“天子”的稱呼。周代的銅器“毛公鼎”銘文記載:“丕顯文武,皇天宏厭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這就是“君權神授”思想。國君是上天的代表,權力當然要集中到他的身上。

夏朝時即設“三公九卿”,據《禮記》載:“夏後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設四輔及三公,不必備,惟其人。言使能也。”商代“三公九卿”是“三公調陰陽,九卿通寒暑”。商王是最大的奴隸主貴族的族長,國家權力被奴隸主貴族壟斷,政府官職由奴隸主貴族世代相襲。商王把宗廟祭祀列為國家大事,依據血緣的親疏遠近來分配統治權力,用族權來維護和加強王權,逐步建立起以國王為中心的比較完整的內外職官體製,初步形成了地方政權體製,逐步體現出按地區組織和管轄居民的國家特征。周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也有說是司馬、司空、司徒),以少師、少傅、少保、塚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為“九卿”。“三公九卿”構成了一個王國最核心的“決策—執行”機製。

在《尚書·洪範》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商周時期民主決策的痕跡。《尚書·洪範》第七條“稽疑”說:

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身其康強,子孫其逢,吉。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庶民逆,吉。庶民從,龜從,筮從,

汝則逆,卿士逆,吉。汝則從,龜從,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凶。

這一段的意思是:周武王遇到國家大事,就任用人卜筮。三個人占卜,應聽從兩個人相同得判斷。如果你遇到重大疑難問題,你自己先要多考慮,然後再同卿士商量,再同庶民商量,最後同卜筮官員商量。如果你自己同意,龜卜同意,占筮同意,卿士同意,庶民同意,這就叫做大同。你的身體會安康強壯,你的子孫會吉祥昌盛。如果你自己同意,龜卜同意,占筮同意,卿士不同意,庶民不同意,還是吉利。如果卿士同意,龜卜同意,占筮同意,而你自己不同意,庶民不同意,也吉利。如果庶民同意,龜卜同意,占筮同意,而你不同意,卿士不同意,也是吉利的。如果你同意,龜卜同意,占筮不同意,卿士不同意,庶民不同意,那麽對內則吉利,對外就凶險。龜卜和占筮如果都於人的意見相反,那麽寧靜不動就吉利,有所舉動就凶險。這裏的“汝”就是“王”,“龜”就是“卜者”,“筮”是“占者”,“卿士”是指“貴族”,“庶民”就是“平民”,他們都有表決權。這說明在上古時代,中國的民主思想和製度已經初具規模。

西周的國王是“天子”,他既是內服百官的首腦,又是外服諸侯的共主。西周內服官有卿事寮和太史寮之分,為專管內服官的兩大官署。卿事寮是卿士及下屬百官的概括,其中最重要的是師、保、傅和尹。《大戴記·保傅篇》曰:“保,保其(指王)身體;傅,傅其德義;師,導之教訓,此三公之職也。”三公地位很高,對周天子負有指導、輔佐、監護的責任。尹與三公地位相當。三公之下,主要的政務長官有“三事大夫”和“三有司”。三事大夫是指任人,也稱常任,負責執行政務;準夫,也稱準人,負責司法;牧,也稱常伯,主管民事。三有司與三事大夫分權。有司徒,一稱司土,管理土地、賦稅;司空,一稱司工,管理築城、開溝、修路等工程;司馬,管理軍政。此外,還有司寇,掌管刑獄;大行人,負責天子與諸侯間朝覲、聘問等事。

太史寮包括史、卜、祝等官。史官除太史、內史等外,又有禦史。太史為太史寮之長,掌曆法、記事,同時參與機要,可對朝政提出諫議。內史,又稱大史、作冊內史、大內史等,負責代天子起草任命諸侯大夫的簡策。禦史又稱柱下史,與商朝守藏史職務相當。卜、祝等負責宗教、祭祀等事務。樂正,負責音樂及教育國學貴族子弟。這些職務與卿士一樣,大都是世襲的,稱世官。另外,西周為王室服務的宮內官日漸增多。如太宰、虎賁、綴衣、趣馬、膳夫、庶府、小臣、小尹、九禦等。

在地方上,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方分封給諸侯,諸侯的封地稱“國”。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又劃出一部分土地封賜給卿大夫,卿大夫的領地稱“采邑”。卿大夫又有自己的家臣,稱士。國、邑也就成了西周地方行政區,諸侯、大夫是這兩級組織的最高長官。諸侯對周王要承擔鎮守地方、出兵從征、繳納貢賦、朝覲謁見等項義務。如果諸侯不履行義務,周王可以興師問罪。

二、春秋戰國時代的官製與決策及執行製度

西周時期,周天子保持著天下共主的威權。平王東遷以後,周室開始衰微。周王隻保有天下共主的名義,而無實際的控製能力。各諸侯國之間爭奪霸主的局麵出現了。

(一)“將”“相”分職,以削弱“相”權,通過符節控製軍權

春秋時期,國君之下地位最尊的是相(或稱執政、當國、令尹等),它兼掌文武,既是全國的行政首腦,又是軍事首腦,權力很大,被稱為國君的“副貳”。由此出現國君時時大權旁落,例如魯國的季孫氏淩駕於公室之上,掌握魯國實權。晉國六卿輪流執政,最後國家被三家瓜分。齊國的田氏久居相位,薑姓的齊國被田氏所取代。戰國時期,各國最高統治者為了強化王權,於是普遍開始實行“將”“相”分職的製度。“相”專管行政,主內事;“將”主軍事,對外作戰。典型的如趙國著名的廉頗和藺相如,藺相如輔助趙王治國,廉頗主軍對外作戰。文武分職,互相牽製,有利於國王把大權集中在自己手裏。同時,國王還實行璽印製、考核製以控製官吏的任免權,並用所謂的“忠信”思想來約束臣下行為,以確保王國權力的正常運行。

為了保證軍隊執行自己的命令,國王們實行符節製以控製軍權。春秋時就出現統率軍隊、指揮軍隊要有“節”作為憑信的做法。《左傳》文公八年(公元前619年)宋國內亂,國君昭公被殺,大司馬公子卬為昭公黨羽,同時被殺,被殺時“司馬握節以死”。戰國時期,軍“節”得到普遍推廣,並逐步完善。例如,1973年,西安南郊杜城村附近一位農民犁地時發現的“秦杜虎符”,該“符”為左半符,虎作行走狀,昂首,尾巴蜷曲。背麵有槽,頸上有一小孔。虎符上有錯金銘文9行40字:“兵甲之符。右才(在)君,左在杜。凡興土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會君符,乃敢行之。燔燧之事,雖母(毋)會符,行毆(也)。”意思是,50人以上的軍事行動必須有存在國王處的右半來相會合,作為憑信驗證後,才能調發,否則便不準調發。曆史上有名的信陵君竊符救趙所竊的“符”,也是這種調軍的符節。國王通過這種嚴密的“合符節”製度,把軍權集中到手中,從而加強了中央集權。

(二)完善職官體係,確保國家權力有效運行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相繼從世卿世祿製過渡到官僚製,官僚製度是建立在“主賣官爵,臣賣智力”的人身依附和雇傭關係的基礎上的,君主運用禮法、刑德、賞罰、爵祿和誅殺來控製群臣,以確保國家決策的執行。

戰國時期,國王之下的百官隻是執行國王的命令,即“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中央行政一級職官的首腦,文官稱“相”,武官稱“將”。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初設丞相,丞相名稱由此始。“丞相”的意思是“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當時,在地方上有兩個執行係統:一是郡、縣係統,其中郡守是一郡之長,既治軍又治民,有征發本郡兵役權。縣的長官稱令,主縣中全麵事務。其下有丞,主民事及訴訟案的審理;尉主軍事和治安。其下有一批技術性小吏,如縣司馬、縣令史、治獄等。縣以下的行政組織有鄉、亭、裏,裏的居民按什、伍編製起來。同縣平級的有“道”,是設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行政機構。二是封君,是地方政權的一個補充形式。封君是國王把縣或邑賞賜給有功的文武功臣或王室親貴,他們在封邑內隻收租稅,沒有行政、司法權,一般也不世襲。

另外,還有君主近身的事務性職官,例如卜、史之類,卜是主占卜問神,史是記錄國君言行。大祝、宗祝是祭神的職官。師是教育君主及太子的,傅則多從生活上關照國王或太子。這類職官主要在君主身邊服務,從事一些技術性的事務工作。

(三)建立人事管理製度,選拔人才,確保執行決策的效率

春秋及以前,官吏選拔一般都注重門第、出身的世官製。戰國時期選拔官吏的原則,是“食有勞而祿有功”,所謂“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率伍”,注意從下級中選拔有才能、有實際經驗的人才,以充實官吏隊伍。戰國時東方各國大抵仍是沿用春秋時的卿、大夫、士三等。卿有上卿、亞卿、客卿之分。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還有以其他一些名目相稱的,如國大夫、長大夫、五大夫等,其爵皆為大夫級。秦國商鞅則製定了二十等軍功爵製,也稱為“軍功爵製”,用來獎勵軍功,逐步建立了新的等級製度:(1)公士言有爵命,異於士卒,為國君列士,有爵之步卒;(2)上造言有成命於上,乘兵車(一說為步卒);(3)簪嫋以組帶飾馬,禦駟馬者;(4)不更不豫更卒之事,主一車為車右;(5)大夫列位從大夫,主一車,屬36人,在車左;(6)官大夫加官示尊,領車馬;(7)公大夫加公示尊,領行伍兵;(8)公乘得乘公家之車;(9)五大夫有大夫之尊,可為官長、將率,有稅邑300家;(10)左庶長為眾列之長;(11)右庶長;(12)左更主領更卒,部其役使;(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主上造之士;(16)大上造有賜邑300家,賜稅300家;(17)駟車庶長乘駟馬之車而為眾長;(18)大庶長更尊,為大將軍。將庶人、更卒;(19)關內侯有侯號,無國邑而後京師;(20)列侯(其爵位上通於天子,有國邑)。為了保證賜爵製的順利實行,秦國還設有管理爵製的專門機構——主爵中尉。後來,秦王朝把這一係列政治製度加以充實和完善,成為秦代的政治體係,影響深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