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蓓卡·文德斯的“通靈儀式”,以簡報的形式發表在《太陽報》頭版頭條,一經曝光,立刻引起全城轟動。

現在,這場輿論風暴的中心人物已經不再是之前飽受指責的邁克西姆·文德斯,而是騎兵中校傑克·費弗爾。

盡管飽受輿論抨擊,但是按照斐真王國的法律,“通奸”並不是一條重罪,傑克·費弗爾甚至都不需要為此坐牢,無非受到社會上的道德譴責。

依照古老的傳統,受了侮辱的丈夫,可以向妻子的情夫發起決鬥。

邁克西姆·文德斯本人沒有能力挑戰凶名赫赫的“大錘”費弗爾。

馬斯克作為他的代理人,深度參與此案的調查過後,對文德斯先生的遭遇深感義憤填膺,於是請柯爾特法官批準費弗爾中校那份還沒來得及撤銷的決鬥申請。

傑克·費弗爾,一直以替表妹伸張正義的麵目上躥下跳,卻向公眾隱瞞了自己與呂蓓卡私通、妄圖借腹生子、謀奪文德斯家族產業的歹毒居心,如果讓這個人渣逃脫製裁,別說文德斯先生,馬斯克自己都咽不下這口氣!

既然這個寡廉鮮恥的男人主動發起決鬥,那就讓他嚐嚐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滋味!

馬斯克全憑一腔熱血行事,實際上是給柯爾特法官出了一道難題。

兩個男人私下決鬥無所謂,可要是進行公開的司法決鬥,事情就比較麻煩了。

如今已經不是倡導“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野蠻時代,法院通常不會批準這種爭風吃醋性質的司法決鬥。

這種行為,恰恰是法學家們一直以來冷嘲熱諷的反麵典型,“以一種錯誤且危險的方式,試圖維護大男子主義者脆弱的自尊”。

特別是在一位著名詩人死於與情敵的司法決鬥之後,使這個國家的文藝屆蒙受了重大損失,近五年來,所有因爭風吃醋和紅杏出牆引發的決鬥申請都被法庭駁回了。

如果隻是社交場上司空見慣的爭風吃醋,法庭是不會改變慣例的。

然而“文德斯殺妻案”鬧得太大,影響太壞,就像上次的“德雷福斯間諜案”,已經成為轟動斐真全國的公眾事件,如果強壓下去,必定會在輿論界造成強烈的反彈,甚至使公眾對這個國家的法律的正義性失去信心。

正所謂“法理不外乎人情”,天大的法條,也不能跟民憤對著幹,更何況隻是一群整天研究“真空中的球形雞”的法學家的觀點,否則就是動搖統治根基,自掘墳墓。

隨著輿論反響的愈發強烈,就連國王陛下也被驚動了。

在周末舉行的宮廷茶話會上,喬治三世陛下特地與內閣法務大臣波特侯爵,聊起了這樁時下最受關注的案件。

陛下與大臣的談話,被書記官記錄下來,整理潤色過後,以對話錄的方式發表在第二天出版的《阿瓦隆日報》頭版。

其中一段涉及“呂蓓卡案”的談話,實錄如下:

喬治三世:昨天下午,我在花園做農活的時候,艾米莉提著一籃子茶點來探望我。

喬治三世:後來我們在樹下喝茶吃點心,看到一根常青藤纏在樹上,我天真的女兒認為,緊密纏繞大樹的青藤,好比一對熱戀中的男女,值得賦詩讚頌,而我卻不得不告訴她,青藤是寄生在大樹身上的有害植物,通過吸取大樹的養分使自己開出美麗的花朵,好比一條吸血蟲,如果說這象征愛情,那也是一種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病態的愛情。

喬治三世:我並非故意說一些讓艾米莉掃興的話,然而在她這個年紀,很容易對愛情產生不切實際的浪漫幻想,直到在殘酷的現實麵前碰了壁,才會意識到自己的幼稚,我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夠在遭受挫折之前就成熟起來,學會堅強,於是當著她的麵,扯斷了纏在樹上的常青藤。

……

斐真國王喬治三世:生活樸素,閑暇時酷愛做農活,綽號“農夫國王”。

艾米莉公主:喬治三世的小女兒,也是最得國王陛下寵愛的女兒。

……

波特侯爵:我的陛下,您的灼見不光對教育孩子很有裨益,也給我帶來了啟發,使我聯想到最近轟動全城的“費弗爾訴文德斯殺妻案”。

喬治三世:我也聽說了這案子,隨著調查的進展,披露出來的內情可謂一波三折,令人驚訝。

波特侯爵:我的陛下,您不覺得文德斯勳爵與前任妻子呂蓓卡的關係,很像大樹與常青藤嗎?明明是後者依附於前者,卻在殘酷壓榨自己的丈夫,從他身上吸血,綻放招蜂引蝶的妖豔毒花。

喬治三世:愛卿此言甚合吾意,幸而案情的真相得以澄清,文德斯勳爵也終於可以擺脫殺妻的訴訟,恢複聲譽。

波特侯爵:陛下,到此為止,還算不上是一個圓滿的結局,在這起案件當中,還有一個跳梁小醜尚未得到懲罰。

喬治三世:愛卿指的是誣告文德斯勳爵殺妻的費弗爾中校?

波特侯爵:陛下,請原諒我的囉嗦,有些細節必須說清楚。

波特侯爵:首先,傑克·費弗爾私通表妹呂蓓卡,道德敗壞,有悖人倫,已經被軍隊開除,剝奪一切頭銜和榮譽,不再是現役騎兵軍官;其次,雖然我很不齒費弗爾的人品,但是並沒有證據表明他是在明知表妹死於意外的情況下起訴文德斯勳爵,所以誣告罪名不成立。

喬治三世:換句話說,除了撤銷費弗爾的軍職,我們無法對他施加更嚴厲的懲罰?

波特侯爵: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恐怕是這樣的。

喬治三世:這實在是令人遺憾!也許我們應該做些事情,杜絕此類事件再次上演。

波特侯爵:陛下,我和法務部門的同事們也有同樣的計劃,是時候立法補上“通奸罪”的漏洞了。

喬治三世:愛卿,在憲法的旗幟下,我不便對議會立法流程指手畫腳,這個話題就此揭過,讓我們回到原來的話題,假如議會修改了通奸罪的判罰條例,可以用在費弗爾身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