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張笛手上一連接了好幾個案子,有知識產權侵權的,也有合同案件。

其中一個委托合同糾紛,是她要代理原告去起訴另外一家公司,以追回欠款。

案情大概是原告公司,把自己自研的遊戲或者授權代理的多款遊戲,授權給被告在其平台上進行聯合運營,然後兩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對運營流水進行分成。

而原告當事人已經履行自己的義務和開具了相應發票,被告卻沒有按照協議的時間支付款項。

本來這家公司都配有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的,但礙於距離的問題,且管轄地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便委托給了上海律所這邊做。

張笛也是通過自己的朋友給介紹的,代理費不多,但還是被她接手了。

其實來到律所之後,張笛就知道做律師,案源是最重要的。

不管案子有多難,你首先得有案源,你才能發揮自己的價值,至於難度,那都是可以克服的。

於是別人幫著介紹案源,對律師來說就是福音。

以前她對一些不必要的人員,是很淡漠的,不會特別深交,覺得非常沒有必要,實際上更不會有任何交集。

但現在她才發現,有這些不親不近的關係,也是很好的,說不定就能給你帶來案源,人脈是最大的財富啊。

這個追訴欠款的案子比較簡單,張笛首先就是要把證據分析了下,初步跟公司的人員溝通,也大概清楚有哪些證據。

證據總體上,還是比較充分的,就其中一個點是,原告需要把發票開完,然後給到被告,被告在收到發票之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但這個問題卻是關鍵,法官一定會對是否收到這個發票的事實進行認定。

然而原告公司隻有快遞單據,而且每張快遞單據上也無法顯示具體寄送的發票和相關信息,這就很難判斷了。

為了讓案子盡快走起來,隻能先提供一些證據去起訴,至於讓法官支持自己訴求的重要證據,那隻能慢慢摸索了。

張笛打給原告公司的對接人:“你好,我是德誠律所的張笛律師,再跟你說一下需要準備的證據。”

“合作協議肯定是要有的,你們遊戲的權屬證明也提供給我,還有因為是使用郵件對賬的,也需要你們去公證一下對賬記錄。”

“發票是否收到的問題,後麵我再想想辦法。”

“你把證據掃描打包給我,我這邊處理之後,你再蓋章給我郵寄過來。”

張笛交代了幾項任務,仔細講了公正事宜。

她跟原告那邊溝通很順暢,工作人員也很配合,隻不過,對於收到發票這個點,她也很煩惱。

快遞記錄隻能證明郵寄了,但無法確認是否收到,物流公司那邊,又隻保留兩三個月的記錄,但過去這麽長時間了,也無法再查詢到。

張笛掛完電話,就一直思考著,眉頭緊鎖,整個臉色都很沉悶。

臉色也是惆悵、嚴肅的,手裏拿著一支筆,一直轉著圈。

這是她的習慣,也是到大學才知道的,還是孟雪最先發現的,怎麽改也改不過來。

張笛很怕這成為自己的弱點,眼睛盯著筆,看了一分鍾左右才挪開。

每當案子遇到阻礙的時候,她就會在位子上深思起來,直到想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