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開始我也是喝不習慣,而且也不能理解為什麽要喝這麽苦澀的咖啡,等到後來喝習慣了,才領會到它的味道。”

“看來我以後得跟著你多喝喝,說不定就能喝習慣了呢!”

陳妙彤就像是給自己下任務一般,叫張笛聽了,笑了笑便回答道:“好的,如果你要的話,明天就可以幫你帶呀。”

“你這麽好啊,那明天你就幫我帶一杯吧。”

其實,張笛覺得這種順便就做的事情,很簡單,卻聽到陳妙彤如此客氣,這讓她奇怪了幾秒。

後來,張笛便開始工作起來。

她案件清單好好的研究了個遍,然後再結合組員所說的情況,便對這些案子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

對張笛來說,比較小的案子是不用她過多的關注,隻需要特別注意一下重大的案子。

她把著急又比較重大的案子挑了出來,開始研究起來。

卻在看其中一個案子時,發現了組員的思路有點問題,最開始她也怕說服不了組員,隻好再次搜索和研究了下,還是覺得有問題。

無奈,她便叫上這個組員,也就是金海超,去了小會議室。

張笛跟金海超都坐下之後,她便開始說了話。

“我仔細的看了一下這個案子,我覺得你的思路可能得再調整一下。”

金海超有些歪東倒西的坐在椅子上,手裏不停的轉動一支筆,雖然帶著副黑框眼鏡,整個人卻有些懶散的樣子。

而且在張笛說話之後,他的神情也不對勁,“嗬嗬。”

這是什麽意思?張笛不知道該用激動來形容,還是該用亢奮來形容他。

隨後他又說道:“我覺得不用調整啊,這思路都是我研究了很久才出來的,你這樣否定我的努力,我是不能接受的。”

“嗯,你不要這麽激進,我不是針對你個人,而是針對這個案子。這是一個著作權侵權的案子,我們作為被告一方,首先肯定是要質疑對方是不是有權利,而且是基於什麽樣的權利來主張的。”

“他主張自己有漫畫的改編權,可以據此改編這部動畫片,而關於動畫片這部改編作品,其實包含了原有作品的意思表達,以及原告的意思表達。”

“可至今為止,原告並沒有拿出自己享有改編權的證據,也沒有對自己在改編作品裏麵的獨創性表達部分作品有提供任何權利證明。”

“那應該是從源頭上就否認他有權利,而不是默認他有權利,其次才是辯駁我們是否侵權行為及造成的損失。”

“但你的邏輯就不對,先後順序就是不通的。”

張笛一連串的說出自己的想法來,絲毫沒有給金海超說話的機會。

張笛隻知道金海超聽著她的話語,神情變得越來越難看,她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說服他。

隻是等到自己停下來之後,過了有一會兒,金海超仿佛不甘心的說道:“你說的是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全然都對。況且站在答辯的角度上提供證據,降低我方的侵權力度,也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我不是指這件事不用說,而是指你把側重點放錯了,如果你這樣去開庭,法官也許不會考慮到你的點。”

“如果我們不僅構成侵權,而且還要賠償損失,對方主張的可是最低三百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