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直接拿給了被告,等他簽完,便才到張笛和當事人這邊簽字。

張笛認真地掃了幾眼,覺得沒問題之後,便一頁一頁的簽起字來,後來才給當事人簽。

隻是很奇怪,被告早都簽完字了,卻遲遲不肯離開。

還看著張笛他們這邊的方向,眼睛瞪得賊大,特別是到張笛當事人低下頭簽字的時候,他的眼神也跟著往下移了移。

這難道還要跟當事人約架不成?

後來簽完字之後,張笛跟當事人準備離開。

她還是要搭乘地鐵回律所的,雖然時間已經不早了,但是今天還有工作要做,所以得回去。

而當事人是開車子來的,出了法院之後,開上車子便走掉了。

因為要走個兩百米左右才能到地鐵站,所以張笛走得很快,往地鐵的方向走去。

天氣已經沒有之前那麽冷了,張笛走著走著還有些發熱。

不過想想今天的開庭狀況,也真是罕見的事情,就跟演電視劇似的。

像被告那種毫不心虛,還有一些小三上位的姿態,明明就是一個租房子的,竟然還有點看不起租給他房子的人,也真是奇了怪了。

而對於自己的當事人,也是讓張笛哭笑不得,那種反差也是很神奇。

走在路上,張笛想著原被告兩個人開庭時候的樣子,以及整個開庭的過程,就覺得有些滑稽和可笑。

不過好在還有法官控場,要不然整個局麵簡直混亂不堪吧!

已經是下班的點了,去往地鐵的時候人還挺多的,張笛穿著高跟鞋跟著人流走動著。

隻不過走著走著,卻有些莫名的心慌,總覺得有什麽事情要發生一般,但就就是想不出來。

大概是自己的想多了,第六感在作祟吧。

從地鐵口坐電梯下去,先安檢,再進站等地鐵。

在地鐵來的時候便上了車,因為人多,張笛隻要坐兩站就要換乘的,所以她站在門口旁邊,沒有往裏麵走。

在門關的那一刹那,她卻看見剛剛的被告竟然也上了地鐵,還就在張笛旁邊。

張笛趕緊佯裝玩手機,其實自己看得可清楚了,認得也可清楚了,但這種時候還是裝傻為妙。

幸好有這麽多人,要不然萬一被告為了打擊報複,對自己下狠手或者怎麽的,那才真的是手無縛雞之力吧。

張笛原本站在門口旁邊的,後來便慢慢的試著往裏麵鑽,往另外的方向挪了挪。

等到稍微隔得有些遠了,才敢用餘光去瞟一瞟被告,卻發現他正惡狠狠的看著自己。

張笛被那眼神嚇得有些害怕,做律師是有風險的,以前遇到的人還算是比較正常的。

況且大多數時候還有陸律在一旁,也就沒有遇到過今天這種情況。

張笛一邊覺得是不是自己想多了,也許被告隻是跟他一樣要搭乘這條線回家而已呢!

隻是這樣的想法,根本說服不了自己,她一般不是一個會隨隨便便篤定一件事情的人。

此刻,內心隱隱覺得的事情,多半自己的語言就會靈驗,也許下一秒就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