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婚姻根本就是對受害一方的折磨,也給帶來極大的的痛苦。

張笛認識到一個重要的問題,自己千萬不要那麽早結婚,風險太大,不可控因素太多。

但麵對汪怡潔的遭遇,她是很同情,可她卻不認為應該把孩子的撫養權爭過來。

他知道自己說這些話,會讓汪怡潔更加受打擊,但是張笛還是打算說出來,“其實我不覺得,你一定要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奪過來。”

“為什麽?”

“你想,你畢業沒多久就生小孩,在公司的根基並不穩,也沒有多少積蓄,如果你再帶一個小孩生活,應該會很困難。”

“再加上你還會有新的感情、新的生活,如果有個小孩對你也很不利。”

“其實現在我也很後悔,才畢業就結婚,還沒多久就要了小孩,可是小孩是我那麽拚命生下來的,我怎麽能拋棄他?”

張笛隻感覺女人做母親了之後,心裏想的可能跟她這種未婚未育的不一樣吧,但即便作為一個不太熟的朋友,她也不好一味勸說。

況且,用自己的力量去勸說,也許也沒有用,勸說的話說得差不多就行了。

頓了頓,張笛也理了下思路,“如果你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那麽從始至終你都要咬定一件事,那就是你們倆的感情破裂是因為對方出軌,而且還是在你有小孩的情況下出軌的。”

“另外就是你們的財產問題也很重要。”

“我隻要我的孩子就夠了,其他的我不在乎。”

汪怡潔說的話,張笛不是很理解,甚至有些無語,這樣的想法真是太天真,太可笑了。

如果說沒有經濟基礎,生活談何容易,況且還是獨立撫養孩子的生活。

“你千萬不能這麽想,你為這個家所做的一切,那都是付出。況且是他對不起你,你為何還要對他留有什麽餘地?相信我,這種時候一定不能心軟。”

張笛說著話,就從自己的位置坐到了汪怡潔的旁邊,然後拉著她的手,又說道:“你記得現在把證據準備充分,需要的材料我到時會發你,最重要的還是你要認清事實。”

後來張笛又說了一些關於起訴及後續的事情或者可能發展的情況。

之後,汪怡潔情緒漸漸好轉,兩個人才開始吃飯,大概她沒什麽胃口,使得張笛吃飯也不是很香,兩人隨便吃了些,就停下了。

原先張笛是打算跟汪怡潔吃完飯,再回律所寫寫材料什麽的。

隻是看來她們聊得太久,跟她分開時,時間已經不早了,她隻好直接回家了。

以前她看著爸爸媽媽,關係那麽友好,看著王書新爸媽也過得很幸福,張笛以為結婚應該是幸福的,要不然,大家怎麽會相繼去做這件事呢!

現在看來,婚姻太複雜了,如果沒有想清楚的情況下,那就一定不能衝動,那不然肯定會後悔的。

雖說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隻是小概率事件,渣男也不是處處可見,隻是人生大事,怎麽也應該思量、權衡。

女人還是應該有自己的事業,至少還能有所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