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什麽鬼?這麽軟萌、天真的話,竟然是從陸晨陽嘴裏說出來的,張笛簡直難以置信。

過了幾秒之後,陸晨陽又說道:“合作的曲子,我們都先去搜索一下,然後挑出幾首,兩個人再一起做決定,這樣可以嗎?”

張笛心想,你是領導,你說了算,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為什麽還要讓我選,不是多此一舉嗎?

結果張笛開口卻是:“好的好的,聽您的安排,那什麽時候一起再決定呢?”

“今天肯定是來不及了,這樣,明天中午吃完飯,再一起商討一下。”

“嗯,好的。那沒事,我先出去了,下午還得去趟仲裁局的。”

“你去吧!”

於是張笛很快就站起來,轉身走掉了。

回到自己位子上,快速收了收自己的東西,就拎著包出發了。

她要去的仲裁局,坐個地鐵要一個小時左右。

想著中午的午覺,根本沒有睡夠,張笛打算就在地鐵上睡覺了。

一個小時,她一路聽著歌,時間就在不知不覺中過去了。

張笛從地鐵出來,打開了自己的百度地圖,準備走著過去。

隻是她才走出地鐵站,就看到遠處有一個熟悉的身影向著這邊走來。

定了定,她沒有認錯,那就是幾天前讓她們抓狂的、不喜歡的一個人,白雲的表妹任念念。

不過張笛根本沒有心虛,但那麽驕傲的小公舉,怎麽會記著她?

於是抬頭挺胸,走路都帶風的,大步大步的往前走著。

就在跟任念念擦肩而過的時候,張笛也還是淡定的,也沒有去瞟一眼。

但下一秒,張笛的手就被拉住了,然後就聽見任念念說了話,“姐姐,你怎麽在這兒?”

什麽姐姐?誰是你姐姐?要不要這麽不要臉?張笛覺得很好笑啊。

“嗯……你是在叫我嗎?”

張笛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很陌生和疏離,本來也就是啊,要不是因為楊多朵的關係,她倆怎麽可能認識?

“我是念念呀,上次婚禮的時候,你不是還見過我嗎?”

這個人張笛當然記得很清楚,但是並不熟啊。

“哦,好像是見過你,你在這裏幹什麽呀?”

“我在家閑著沒事,覺得太無聊了,所以出來瞎逛逛。”

“哦,這樣啊,那我挺忙的,我要先走了,再見了!”

“你要去的地方很遠嗎?不遠的話,我可以在這裏等你,等會兒一起吃個點心、喝個咖啡什麽的。”

點心和咖啡是她想吃的,但是她不想跟她一起吃呀。

這個女人是家裏的小公舉,又矯情,又喜歡找麻煩,總之就不是個省油的燈,和她有什麽可聊的。

而且張笛跟她見過幾麵,根本沒有留下任何好感和美好的印象。

況且她一個做律師的,時間是很寶貴的,為什麽要跟這種人產生什麽瓜葛、白白消耗時間呢?

“我要去的地方,近是很近,但是要在裏麵耽擱很久,你大概等不了我,有時間,下次一起跟多朵約一下。”

說完話,張笛慢慢用右手把任念念抓著的手,從自己的左手上移開,然後說了聲“再見”,還露出一絲微笑,就準備轉身往前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