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古宅?傳說那裏鬧鬼誒。

那裏有一口古井,聽說有個百餘年前,有個女人跳了進去。

後來,住那古宅的人都魔怔了,甚至從古宅門口經過,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感冒發燒。

大概在我六歲的時候,有一個玩伴,我忘記他叫什麽名字了,他跟人家打賭,進了古宅,病了一個星期,後來是一個道士把他給治好的。

聽說,他結了冥婚,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反正那古宅早就被封了起來,沒有人再敢去作死。

那裏的邪門程度,甚至比沉水灣還要更勝一籌。

現在盧雅說要去城南古宅,我不免有些擔憂,而且現在是邪靈複蘇時期,那裏的危險就更大。

我不能陪著盧雅去,旅館必須有人看守,梁素現在是什麽情況還不知道。

“要不等一會兒,我請老伊萬陪你去?”我說道。

這些天下來,盧雅和老伊萬他們雖然不算太熟悉,但彼此也是說得上話的,我相信老伊萬肯定會幫這個忙的。

“不用了,我叫了袁丘。”

盧雅話音剛落,一輛奔馳越野就停在了旅館門口,是袁丘來接盧雅了。

在走之前,袁丘租了一件陰物,那是鬼侯顱,可以召喚陰兵,以自身氣運為代價,隻適合輕度使用。

倘若過度使用,輕則重傷,重則當場死亡,至於死法,那就千奇百怪了。

我把後果給袁丘說清楚,他不耐煩的點了點頭,按了手印,就帶著盧雅離開了。

我坐在前台裏頭,腦子有點混亂,一會兒在想回歸的事,一會兒在想梁素的事。

雖然昨天已經跟蛋總他們商定了梁素的救治方案,但是我還是有些擔憂,萬一不能成功,那麽梁素就會徹底毀滅,隨之毀滅的,還有陸嬌的命魂。

現在都快到中午了,蛋總還沒下來,不會真的出了什麽狀況吧?

我正想上樓去看,就聽見樓上傳來腳步聲,不一會兒,我就看見了蛋總那疲憊的臉龐,讓我意外的是,他的臉上居然有幾道爪痕。

他被梁素抓了?什麽情況?

蛋總來到大廳,先給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幹淨之後,才說道:“醒過來了,但是心智卻隻有六歲,鬧了一早上,我才把她哄睡著。”

聽了蛋總的話,我先是一愣,然後腦海裏閃過一些畫麵,再看蛋總那如同花貓一般的臉,頓時就笑了,忍都忍不住。

“你快把宿魂燈給她安排上,不然她的靈魂太躁動,如果趁你不注意跑了出去,被有心人利用,那就麻煩了。”蛋總嚴肅道。

梁素的身體太特殊,屬於非人類,甚至是非生命體,但她卻有生命特征,有專門研究控物術的,若被他們捉了去,後果不堪設想。

想到這裏,我拿起昨天就準備好的宿魂燈上了樓。

宿魂燈就是一盞綠色的燈,有安魂的作用,如果人的身體裏住著別人的靈魂,而身體主人又不想放那靈魂離開的話,宿魂燈是再好不過的陰物。

如果鳴人有宿魂燈,那麽九尾前期就蹦躂不起來。

宿魂燈隻有大拇指指甲蓋大小,可以作為項鏈掛在脖子上。

來到309房間,看著蜷縮在**熟睡的梁素,眼角還掛著淚水。

看得出來,她很害怕。

我悄悄的走到她身邊,想要給她把宿魂燈帶在脖子上。

可我的手一觸碰到她的肌膚,她渾身都顫抖了一下,嚇得我趕緊把手縮了回來。

她皺起眉頭,渾身的肌肉都緊繃了起來,應該是做噩夢了。

我輕輕的拍著她的背,給她唱兒歌,十多分鍾後,梁素才放鬆下來。

小心翼翼的給她帶上了宿魂燈,確定她很安穩之後,我才輕輕的退出309房間。

關上房門後,我長長的吐出一口氣,雖然效果不理想,但好歹是醒過來了。

說實話,有那麽幾個瞬間,我甚至都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特別是今天早上跟盧雅對話之後,我就在想,如果梁素這麽離開了,我說什麽也要把她的數據恢複。

回到大廳,蛋總已經躺在沙發上睡著了,我找來一床薄被子,輕輕的給他蓋上。

看著這個自稱二十四歲的男人,我有些心酸,他這模樣一看就跟正常人有些差別。

如果他不是雞蛋精的話,肯定是修煉某種功法,走火入魔導致的。

從蛋總的五官能看得出來,他之前應該是個帥小夥,可惜了……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會想辦法給他恢複容貌。

說幹就幹,我現在就開始查找這方麵的資料。

很快,一係列有關資料就被我找了出來,想要治好蛋總,需要僵屍的唾液,還必須是無根唾液。

這不就是要讓蛋總去跟僵屍親嘴嗎?

想到那個畫麵,我嘴角的肌肉不自覺的抽了抽。

如果是個漂亮的女僵屍,那也就算了,如果是個醜陋的男僵屍,那……

我心疼了蛋總三秒鍾,繼續研究這些資料。

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我了解到,想要徹底治好蛋總的病,跟僵屍親一次嘴還不夠,得按療程來。

七七四十九天為一個療程,三個療程才能完全康複,每天晚上子時親一次就行。

對僵屍的要求也不低,必須是百年以上的僵屍,棺材裏必須有屍菌。

所謂屍菌,就是屍氣孕育出來的蘑菇。

能孕育出屍菌,說明那僵屍就已經有些道行了。

屍菌是長在木棺材上的,很難尋找,往往出現在極為陰煞的養屍之地。

“不好找啊。”我搖頭歎道。

不過,有方法就是好事,屍菌是很難找,但並不代表找不到。

中午,我隨便弄了點吃的,許大同也把廚房的活交給了員工,過來找我蹭飯。

“你把技術都教給他們,不怕秘方外露?”我問許大同。

“有保密協議,一旦秘方泄露,他們這一輩子就完了,而且飲食這一行,複製起來並不是很難。”許大同說道。

我點頭,認同他說的話。

“你小子的廚藝啥時候這麽好了?以後咱倆再也不用天天點外了。”許大同笑著,輕輕推了我一下。

我記得高二那年的國慶,我在他家玩,他父母都去了廢都,那七天,我們天天點外賣,一天四頓。

本來以為他父母會在月中才回來,結果到第七天中午就回來了。

我們一屋子的狼藉還沒來得及收拾,直接把他父母看傻眼了。

我喊了一聲叔叔阿姨好,便腳底抹油,溜了,剩許大同自己在家裏感受父母的關愛。

“你太不厚道了,跟我一起收拾完屋子再走會死啊?”許大同抱怨道。

“你還不是一樣,還記得高一下學期離家出走那次,餓得沒辦法,一起去掰人家玉米,主人家來了,你搖身一變,成了捉賊的,我成了賊。”我沒好聲氣的瞪了他一眼。

我跟許大同正聊著彼此的黑曆史,吳娜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