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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六七日,天氣都晴好無雨,韓暮趁此機會抓緊督促築城,隨著招募的士兵越來越多,加入築城的隊伍也越來越龐大。

袁崗別出心裁將派人到蕪湖縣江南江北各鎮四處張貼招兵標語,標語五花八門都是韓暮想出來的詞。

“保家衛國,參軍光榮!”

“殺匪斬秦,升官耀祖!”

“一人參軍,全家不餓!”

“北府新軍,人民的子弟兵!”

“寧願沙場灑熱血,不學孬種老家中!”

“英雄不問出身,寒門亦有英豪!”

這一條條煽動性,誘惑性,感染力極強標語貼滿了蕪湖縣的四裏八鄉,在這種氣氛的感召下,源源不斷青壯年男丁紛紛趕往南巢鎮,報名參軍。

韓暮謹守著自己的承諾,家中獨子的一律打發回家侍奉父母,除非是孤兒;家中有妻兒的必須要征得妻兒的同意方可入伍;兒女未成年家中無人撫養的一律打發回家;最後又將招兵的年紀縮短到十八到三十二歲之間。

但是即便如此,短短六七天共招募一萬七千人,更有外縣、外郡的青壯年聞聲而至,人數還在增多,韓暮等人既喜又憂。

在上萬人沒日沒夜的辛勤勞作下,巢湖城已經初具規模;丈許寬、五尺高的城牆已經建成,剩下來的隻需逐漸加高到兩丈高度即可,為了取用來築建城牆的的泥土,剛好在城牆外挖出了一道深六尺,寬三丈的護城壕溝,溝內鋪設荊棘竹刺,隻待灌水進去便成為一道難以逾越的屏障。

城內的十縱十橫二十條主幹道已經用碎石鋪設完畢,道路兩旁在韓暮的指導下開辟暗溝直通巢湖,作為巢湖城的地下排水係統,幹道之間的房舍正在著手搭建,城中間一大塊空地上築起高大的圍牆和箭塔,將糧垛和大宅子圍在當中,成為北府軍的軍事首腦駐地。

東南西北四門處各劃出一大片地域建設一排排整齊的軍營和寬大的校場,成型以後的四軍分駐四門,守衛四方。

隻需再過三五日,城中房舍全部建設完畢,便可安頓居民入住了,到時候可將城外良田重新劃分入戶,但這些事還是留給李遠去做吧,這是蕪湖縣的轄地,總不至於越庖代俎。

隨著城中建設逐漸進入最終的階段,北府軍的新兵也正式撤出建設城池的任務,全部歸建入營,隻留下兩千不能參軍的民夫繼續加高城牆和築建房舍。

一萬八千名新兵按照張彤雲所起的名字建立“地、水、火、風”四大軍,這名號取其四種天地間互不侵擾的四種基本形態之意,地字軍和水字軍歸入袁崗治下,火字軍和風字軍歸謝玄轄製,並在四軍之下設立三團,命名規則為:地字軍下轄製地一團、地二團、地三團;以此類推如法炮製。

由於武器盔甲嚴重短缺,韓暮決定暫停招募士兵,先將手頭這一萬八千人武裝起來,訓練到位,這一萬八千兵都是普通百姓出生,有人憑得是一腔熱血,有人是為了光宗耀祖,有的人也許僅僅是為了吃飽肚子拿軍餉而已,這樣的一支軍隊毫無戰鬥力可言,不客氣的說這些隻是烏合之眾,所以當務之急不是繼續擴大人數,而是趕緊將這盤散沙聚攏捏造成一道鋼鐵長城。

袁崗和謝玄對韓暮提出的建議十分讚同,三人著手製定北府軍的軍規軍紀,以及訓練計劃。

大晉鹹安元年十二月初十,北府軍在剛剛建成的巢湖城北大校場舉行了建軍大會,宣布了已有的各團各營將領和校尉的任命,並宣布了北府軍的十七大軍規。

袁崗站在校場的高台上當著黑壓壓肅立的北府軍士兵宣布了這十七大軍規: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配合這十大軍規的執行,北府軍中成立督軍營,專門針對違反軍規的士兵進行懲罰;所謂軍法如山,這十七條軍規一宣布,頓時引起下邊新軍們的一通議論,本來就是抱著殺敵立功,報仇雪恨的目的來的士兵自然沒有什麽怨言,但是有一小部分純粹為了投機或者想來軍中混吃混喝的人立刻感到了不自在,當場便有五十多名新兵站出來表示要脫離北府新軍,回家另謀出路。

袁崗沒料到居然在立軍大會上出現這樣的情形,有些驚訝,回頭看了看端坐帥位上的韓暮,韓暮知道:一隻軍隊要想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就一定要軍紀嚴肅,賞罰分明,他不想在今天殺人,但是他不得不這樣做。

韓暮站起身走到台前,對著那五十幾人溫言問道:“你們現在是什麽身份?你們自己可知道?”

一名瘦高的士兵答道:“我們是北府軍啊,但是我們受不了將軍您這苛刻的軍規,所以我們不幹了!”

“對,我們不幹了。”

“哪有這麽樣的軍規,動不動就斬人,還讓不讓人活了。”

“就是……”

那五十幾名士兵七嘴八舌的鼓噪。

韓暮看看其他一萬多名有些躁動不安的新兵,大聲道:“以上哪一條不是軍隊之大忌,犯了這樣的大忌還不該殺麽?”

士兵中一人高叫道:“大將軍說的對,以上十七條軍紀均是為兵者必須遵守的,哪有違反兵之大忌而不斬之理?”

韓暮循聲望去,隻見遠處火一營的隊列中站著一名濃眉大眼、器宇軒昂的年輕人,這年輕人一句話說完,眾新兵七嘴八舌的響應道:“對,對,當兵就該像個當兵的樣子,沒有軍紀那還成軍隊麽?”

“你們這幾個膽小鬼,怕死就滾回家,別在這裏丟人現眼。”

“你們不是來殺土匪殺秦人的吧?是來混吃混喝,打算升官發財的吧?”

“……”

“……”

眾士兵七嘴八舌的奚落嘲笑這五十幾名士兵,領頭的高瘦的士兵罵罵咧咧的把手中長槍往地上一丟扭頭就走。

“老子才不去送死呢,你們這幫蠢蛋。”

其餘的士兵也都紛紛丟下兵器脫下盔甲便要離去。

韓暮冷笑一聲道:“你當參軍是兒戲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韓暮一揮手督軍營士兵一擁而上將五十幾名逃兵通通拿下,韓暮在伸右手輕撫左手無名指上的南珠戒指,沉聲喝道:“謝副統帥何在?”

謝玄忙上前施禮道:“末將在!”

“按照軍規,這群逃兵該如何處置?”

謝玄默默比對,隨即大聲道:“按照北府軍軍規第十三、十四、十五條,斬無赦。”

韓暮眸子中掠過一道寒光道:“那還等什麽?”

謝玄大聲道:“遵命!”轉身對台下大喝道:“督軍營聽令,將逃兵就地斬首示眾,首級懸於大營外三日示眾!”

督軍營士兵齊聲大喝應諾,那五十幾名逃兵這才感到這不是開玩笑了,都哭喊著求饒,韓暮怒罵一聲:“孬種!”回歸帥位坐下。

督軍營士兵手起刀落,五十幾顆人頭頃刻滾落塵埃,近兩萬名新軍士兵鴉雀無聲,全場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