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張府後續(三更奉上)

張大夫妻的和離,無聲無息。

原配走了,張大打算等些時日就將平妻扶正。

一來,延後幾天講起來好聽;二來,她的臉未好,每日戴著麵紗,無法以真麵目見人。

偶爾見不著臉,是個樂趣,天天見不到臉,閨**索然無味,丫鬟們擺弄起來,不如外麵花樓裏的姐兒千嬌百媚。

張大在府中的日子就少了。

他和離的消息在京裏低品官員的女眷中流傳開了,如一鍋熱油滴了幾滴冷水……

原本大家對張大原配是瞧不起的:

好好的一個嫡妻正室,有兩子傍身,竟能讓相公娶了二房!

偏還鬥不過二房,弄得自己妻不妻,妾不妾的!也忒沒本事了!

糟蹋了原配嫡妻這個名份!

和離就不同了——

這不是張大偏寵二房的問題,這是拋棄嫡妻扶正平妻的旋律!

這還了得!

若正室也能隨便被休棄,就不是哪一家的事了,而是動了所有正室的利益!

什麽?不是休棄,是和離?

若張大原配沒有那麽強勢的娘家親戚,不是休棄還能是什麽?

換句話說,那麽強勢的親戚,都隻能做到咬牙和離,可見張大混賬到什麽程度?平妻囂張到什麽程度?

二房可以逼退原配嫡妻,還有沒有綱常倫理了!

於是,幾乎一夜之間,雲州刺史張大人家長子拋棄發妻的事跡就傳遍了京城……

娶平妻的事也被翻扯出來,原來這平妻未嫁前曾被張大英雄救美,為報恩硬是以身相許,做了二房……

說是個七品官的嫡女,其實是個庶出的,寄養在嫡妻名下。

然後,張大兩子意外喪命的事傳開。傳言是張大明知此事與平妻脫不了幹係,但見其有孕,默認了她的所作所為……

甚至,原配在府中被虐的事情也傳開了。就連張二張三的妻子被人問及時,都含含糊糊語不詳焉:

這是大房的事情,我們也不太清楚……

平素一般見不著大嫂的,大房的事都是平小嫂出麵……

話意明顯,大房的事是由平妻做主的!

刺史張夫人被問到,也是類似說詞:

做母親的哪好插手兒子的房中事?何況,還不是親生的?繼母難當啊……

……

接著,有禦史上書彈劾雲州刺史張大人,縱容其長子娶平妻,故意處犯大周律法……

人們這才反應過來。對呀,張大憑什麽娶平妻?

他哪有娶平妻的資格?

按大周律,二品以上方可娶一正一平兩妻,餘下者,可納貴妾。不能娶二房!

當然,私下違章的有,是平妻還是貴妾,自己家關上門,誰也不知道。

就是知道了,也是民不報官不究——

不就多個女人嘛!你管人家當小二還是小三的?

人家大房妻子不管,外人管得著嘛!

嘿。這有人管就不一樣了!直接上升到觸犯律法的高度,且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除了張父外,禦史同樣彈劾張大,說其目無法紀,人品不堪。質疑其承襲蔭恩的資格……

聖上日理萬機,尚未對此等小事做出朱批……

各種傳言接踵而至,張大鬱悶得要命,約了幾個狐朋狗友喝酒解悶。

結果,人要倒黴。喝涼水都塞牙!

喝得有點多,出酒樓上馬,走著走著,自己從馬上掉下來了,摔了一跤。

要說,這一跤摔得不重,沒斷胳膊沒斷腿,僅僅是掉了幾顆牙……

位置不太好,上下中切牙側切牙,嘴正中間。

要擱尋常人倒也沒什麽,牙麽,掉了就掉了,頂多吃不得硬東西啃不了骨頭而已,比起頭破血流要幸運多了吧?

偏偏,他不是平常人!

他將來是要做官的!

大周在官員的錄用上,對於相貌要求不是特別嚴苛,隻要別長得太醜,醜到影響市容的份上就可以。

但是缺門牙是萬萬不能的!

這做官的,特別是一方主事,一張嘴,上下空蕩蕩的,說話漏風,口齒不清,那怎麽行!

醜點無事,為官者重才藝又不是靠臉吃飯的伎人——

雖然事實上相貌堂堂者還是會占便宜……

但講話不清楚的,是絕不能錄用的!

而且,張大還不僅僅是掉了四顆牙:

慌亂中沒發現,他的左耳被馬蹄蹭刮了下,沒出血,當時他醉熏熏的,也沒覺得疼,等睡一覺起來——

嗬!耳朵又青又紫腫脹得不象樣!

請了大夫來看,道是踩壞了,若不把外耳割了,就會波及顏麵。

割耳朵?!

張大哪裏會答應啊!

他正計劃著要找個高明的醫生鑲牙呢!

這牙還沒補上,又要割耳朵!

去!去!庸醫誤人!

當即把大夫趕走了!

再請一個,還是這種說辭!

來來回回,有名的大夫請了幾個,都趕了出去。

各行有各行的圈子,再請,人家就找借口,沒人願意上門了。

等到半邊臉都痛木了,暈死兩回後,大夫再說切耳的事,張大的反應就沒那麽強烈了……

您要早拿主意,現在隻是耳朵沒了,難看些還能聽得見,再晚嘍,這耳朵可就廢了……大夫如是說

張大反倒眼前一亮:

一隻耳朵聽不見沒關係,又不是真聾了!誰也看不見,隻要部件不缺就成!

大夫一聽:得,那您再考慮考慮吧……

轉身告辭走了。

再請,就不來了——

這家人明擺著腦子不清楚,是一個耳朵重要還是命重要?

這麽拖延下去,耽誤了病情,說不清楚,搞不好就要遷怒醫者……這等扯不清的患者,還是不要沾的好!

聽說連原配娘子親生兒子都下得手,何況自己一沒靠山的小小醫者?

張大自己猶豫不絕。遲遲下不了決心。

張夫人等人在一旁冷眼旁觀,誰也不替他拿主意:

誰敢替他做這個決定?

少了牙或許還能鑲上,少了耳朵,沒聽說還能再接回去的!

沒了耳朵。定然是不能再做官的!

這蔭恩的事……

這種大事,繼母和異母兄弟哪敢替他做主?

他承不得蔭恩,這等好事就會落到張二身上……

不說話還怕被他賴上,誰會去多嘴?

以至避嫌到連門都不願登,每日裏派了身邊得力人帶些不值錢的東西去問候一番——帶貴重的張大也不敢用,憑白浪費銀子。

如此又拖了幾日,壞死的耳朵連帶著人已經神至不清了,時而清醒時而昏迷。

再不決定,人恐怕真的保不住了……

平妻無法,趁他清醒時垂淚相勸:

“……大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先保住性命,回頭再尋訪名醫……再拖下去,可就藥石無效了!大爺,趁著眼下清醒。您要早下決定啊……”

雖說缺隻耳朵做不得官,人活著,說不定就有那等名醫,會再生之術。

人若死了,可就什麽都沒有了!

……

張大無奈,保命要緊,隻得點頭。

病拖久了。割耳後又養了好些天,才慢慢好轉。

病好了,心情卻更鬱悶了——

開口說話,上下漏風!

一照鏡子,左無右有,怪異得很!

更要命的是。張大人的請罪折子遞了上去,深刻地反省自己家庭教育的失職,並因顏麵之事,提請罷消長子的蔭恩資格……

“……就是說張大這輩子甭想再當官了?”

錦言興奮地兩眼放光,活該!

壞事做絕。活該遭報應!

從永安侯那裏的調查資料顯示,這個張大,不僅僅是虐發妻寵平妻這點事,他曾強占民女。

最令人發指的一件是他曾在城外偶遇一女子,因其不從,竟將人強擄至別院,自己用強不說,竟安排手下**,後拋屍城外荒野。

因其行事周密,加之平民人輕言微,這等人命關天的事,竟被他瞞天過海,無人知曉!

若不是因為和離之事,犯到了永安侯手裏,估計一輩子也不會曝光!

“這樣,是不是還太便宜他了?”

錦言心有不甘。

象張大這種出身,就算當不得官,也是衣食無虞嬌妻美妾,照樣享受!

沒準還因為身體殘缺,愈發地變態……

“難道他手上的人命就白死了?”

殺人償命,憑什麽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就因為被他看到了,就白白送了性命?

“你想怎麽樣?”

永安侯發現在小丫頭的心裏,對人命特別的看重,張大手上沾了無辜的血,她絕對不會輕易放過。

“殺頭都便宜他了!就該讓他缺隻耳朵苟活於世,不過,不能再做官家少爺了,應該收監入獄服苦役!”

錦言恨恨道,否則不太便宜了?

他的命是命,被他禍害的女子的命就不是命了?

“好!那就讓他下半輩子入獄服苦役!”

任昆讚同。

這件事不難操作,張大犯事的證據就握在他手裏,隻要給受害者家屬撐腰,讓他們到府衙告狀,由合適的人將證據呈上,張大難逃法網。

“……侯爺,我覺得吧,雖然前人栽樹後人乘涼有道理的,祖宗為朝延流血流汗,後人享福也算應該,但總要有個時間限製吧?就連一等公的爵位都三代收回,他一個雲州刺史的職位憑什麽就世襲罔替,代代相傳沒有盡頭?”

她承認,她就是在公報私仇!

確切地說,張府與她沒有私人怨仇,她就是不喜歡。

張府,沒一個好東西!

上上下下歪風邪氣,沒幾個長良心的!

給他們上上眼藥,錦言很樂意為之。

取消雲州的世襲罔替?

永安侯沉吟:

總得師出有名,且是朝堂上能站住腳的……

某個政治小白快言快語:

這還不簡單?